近代是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一个重要转型期。这种转型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这种转型不是肥沃的土地在“润物细无声”般春雨滋润下长出绿草和鲜花,也不是灵巧的风筝儿在和风轻抚中实现优雅的转身,而是像一艘满目疮痍的大船在大海上突然遭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风暴冲击,动弹不得,飘摇欲坠,而身处其中的人们会真切体会到风浪巨大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因此产生迷惘、彷徨、痛苦甚至绝望情绪,尤其是聪慧而又敏感的文人,更会经历一场炼狱般的疼痛与煎熬。
第一节近代社会转型
社会转型是目前学术界使用得比较广泛的新概念。据有的学者的考证,社会转型源自西方社会学现代化理论,是英文“Social Transformation”的中文表达。西方社会学家用以描述社会结构具有进化意义的转换或性变,通常被定义为“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范型(Modernization Paradigm)社会结构的转换。”其一般意义就是指社会形态的历史性转变。学者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几乎囊括了社会变化的所有含义,比如社会结构的改变、整体性发展、社会革命、人的生存方式的变化、文化的发展变化等等。
社会转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断裂,这种断裂既是人们对实践领域的新拓展,也是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重大转变,更是文化模式的变迁。但是,这些变迁不是齐步走,也不可能同期完成,只有在经济转型、政治转型之后,文化变迁才能够真正实现。因为文化是历史地凝结成的稳定的生存方式,是支撑经济和政治存在的内在的、机理性的东西,处于社会的最深层,它不像经济和政治那样处在社会的表层和中层。文化变迁会遇到巨大的阻力,文化创新相当困难。这就决定了社会转型的艰难性与持久性,决定了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一、国家主权逐步丧失
毛泽东说:“中国的封建社会继续了三千多年。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这个社会的内部才发生了重大变化。”1840年到1842年的鸦片战争是有清一代社会发生巨变的重要分水岭。腐败的清朝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割地赔款,开埠通商,派驻领事,协定关税,外国势力大大拓展了在华侵略的范围。此后不久美法日俄等资本主义列强接踵而至,纷纷向清朝政府提出签约索权的要求,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行给中国人民套上沉重的锁链,使近代中国被迫向世界资本主义敞开了大门。特别是光绪二十年(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和战后签订的《辛丑条约》导致了晚清社会发生重大变化。
与此前的封建社会相比,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中最根本的变化是,帝国主义列强加大了侵略步伐和掠夺财富的力度,大清帝国开始被纳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断了封建社会自身的发展进程,国家丧失了主权;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内部的变化进程也大大加快了,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
在政治上,鸦片战争前,中国是独立自主、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清政府可以行使全部主权;鸦片战争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迫签订,香港被英国割占,中国东北、西北的大片领土被沙俄巧取豪夺;外国领事和外国军队常驻北京,将清政府置于列强的严密监督之下;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西方列强强行划定租界,设置“国中之国”,作为侵略中国的桥头阵地;外籍税务司制度,使中国的海关行政权落入外国人手中;关税税则的修订和有关子口税的规定使外商获得了远较中国商人优惠的条件;西方列强还竞相争揽对华政治贷款,控制中国财政;在华开矿办厂、修筑铁路,直接掠夺中国的廉价资源,如此等等。中国的领土主权、关税主权、司法主权、领海主权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很多方面都受到列强的制约,丧失了独立自主发展的权力。到清末,中国已经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掠夺原材料、倾销商品的殖民地,“已经达到了一个国家地位非常低落的阶段,低到只是保持了独立主权国家的极少的属性的地步。”也就是说,中国已经从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变成没有自主权的半殖民地国家。
二、自然经济逐步解体
明代中后期萌芽的资本主义,随着清初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而活跃起来。清代前期,无论是社会生产力还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都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鸦片战争后,在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西方的商品浪潮席卷沿海及内陆腹地并迅速吞噬了整个中国封建经济。洋纱、洋布、洋钉、洋烛、洋油等外来商品质地优良,价格低廉,使中国传统手工业因无力与之竞争而濒临灭亡。“东南各省所植甘蔗,获利颇丰,自通商以来,洋舶所带来洋糖,色泽莹白,人咸爱之。旧日之糖,销路日微,销数日绌。”“自洋沙盛行,而轧花、弹花、纺织等事,弃焉若忘。幼弱女子,亦无有习之者。”“佛山针行向称大宗,佣工仰食以千百计,自有洋针,而离散殆尽矣。”同时,他们还掠夺了中国大量的原料。最能体现外国资本对华输出的是修建铁路和投资兴办工矿业。铁路兴建大大便利了列强的经济掠夺和从政治上、军事上控制中国(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修筑铁路打破了中国的封闭格局,为社会流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这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可见,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扩张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过程,也就是说一方面向中国倾销廉价的工业品,把中国变成西方巨大的商品市场,另一方面从中国掠走大量的原材料,将中国纳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使中国的经济依附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虽然经历了无数次改朝换代,但基本的社会结构并未出现重大变化。官僚、地主、士绅、农民、商人、手工业者这些基本的社会单元具有惊人的稳定性,他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代代相沿。晚清时期,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猛烈冲击下,中国爆发了急风暴雨般的农民战争。内外的交互冲击促使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逐渐瓦解,发生新的分化组合,新的社会因素和新的社会结构产生。在原有社会构成中,变化最大的是商人阶层。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视商业为末业,从商者向为世人所鄙。但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楔入中国社会之后,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展,商务活动日渐频繁,商人的社会地位因之而不断提升。清政府为奖励工商,还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工商业者凭借一定规模的资财即可获得爵禄。这一政策取向表现出社会价值观念的剧变。而“观念的变化不仅反映了现实的变化,还影响现实的变化”,清末工商业之所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得益于社会价值观念的这种变化。除原有社会阶层之外,晚清社会还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
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口岸开放和西方在华商务活动的拓展,买办阶层首先在口岸城市应运而生。他们依附于西洋势力,又天然地具有民族性。近代买办的出现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变化,近代中国社会的土壤使得买办阶层得以发展壮大并最终向民族资产阶级转化。“在资本主义的世界性扩张过程中,非正义的侵略者同时又往往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向中国输出商品,掠夺原材料、设厂开矿的过程中,也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到了中国沿海开放口岸。
在社会结构及关系上,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主要是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传统的对立阶级。战后,在通商口岸英、美等国开设的企业中产生了产业工人,也出现了专为外国商行推销商品和收购土货的买办商人。这些人已开始在社会乃至政治舞台上显露头角。
随着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加深,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伴随着中国封建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增加,中国的半封建经济也不断扩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传统社会逐渐解体了。
三、“四民”社会结构解体
传统社会和政治体制依托的是“四民”社会结构。中国传统社会的“四民”之说最早是管仲提出来的。管仲相齐时,曾将全国居民按士农工商分成四类,“同业相聚,父子相承”,禁止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相互杂居,并且要求各业子孙世代继承祖业,不得随意改变自己的职业。据《管子·小匡》记载,“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他认为“四民”是国家的柱石,对他们平等对待,但政策上必须有所倾斜,“富而能夺,贫而能予”。农民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农业又是经济的基础,而“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所以“兴利者,利农事也”,对农民要采取扶持政策。手工业则宜实行官营和私营两套体制,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灵活的管理办法。能工巧匠“一日作而五日食”,不能生产奢侈品,必须满足全社会的需要。管子对商人的界定是:“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非君之所赖也,君之所与。”对富商巨贾必须严格管理,不能任其自流,否则严重产生“贫者失其财”、“农业失其五谷”、商人最终操纵国家的经济命脉,甚至干预政治,造成“一国而二君二王”的严重后果。所以在发展商业的同时,必须打击富商巨贾。盐铁、粮食、布帛等重要物资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在《管子》的表述中,“士”应该指武士。可见,“四民”社会的早期构想是将国人中适合服兵役的武士单独划分为一个阶层,使其与农、工、商分区居住,不准迁徙,世代服兵役。
“士农工商”四民的排列顺序,应该是根据其社会作用的重要程度而确定的。在诸侯纷争,战争频仍的春秋战国时期,武士担当保家卫国、开疆辟土的重要任务,把士放在四民之首是实至名归的。农业是传统社会的经济命脉,为人们提供五谷衣帛,无农不稳、农弱必乱,而且农民人数众多,所以,把“农”排在重要地位是必然的。工是人们生活必需品的提供者,是农的必要补充,国家既要鼓励其发展又要适当规范,第三的地位是恰当的。商业经营,商品交换是国家需要的,也是人们生活离不开的,但是富商巨贾可能会威胁政治统治,必须对其进行严格限制甚至严厉打击,所以将它排在末尾。
秦汉以后,“四民”社会秩序基本确立了,每个阶层的内涵和外延也逐渐清晰了。“士”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发生了分化,从武士中分出了靠知识和智谋立身的文士,而且文士的地位逐渐上升,到后来这个“士”就专指读书人(即依靠科举来获取功名的人)了。从此,儒生士子取代赳赳武夫而成为社会结构的核心角色。农是以农、渔、牧业为生的人。工是以劳动力或技术在制造、建筑、运输等业做事的人。商就是工商业者。“士农工商”的结构体系从根本上突出并保障着士子们独特的社会地位,使之稳定地居于“四民之首”;同时也由此保障了封建国家实施政治统治的基本国策,即“农本商末”或“重农抑商”。商业始终是被打压的对象。
关于士农工商的四民划分及其社会地位等级的确认,梁漱溟提出了“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观点。士农工商结构的社会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其理论依据则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纲常伦理道德。“伦理本位”决定“四民”社会的等级划分,“职业分途”则使社会等级与职业区别合二为一。因而,这一有序的社会结构,就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秩序赖以稳定的基础。“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结构主要维系力量,一是“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和传统社会“贵义贱利”价值观的黏合力;二是“士首商末”这一社会等级制度的支撑力。因而,在几千年历史演进的风雨中,未曾有所动摇,无论是王朝的更迭,还是历代变法的政治调节,也都只是封建上层建筑或经济体制上的微调而已。可见,这一传统农耕经济社会中最基本的结构模式,注定要与整个封建时代生死与共。
但是,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和人数比例也在发生巨大变化。到了近代,科举制度被废止,文人失去了仕进的桥梁,纷纷寻找谋生之路,传统的“士”阶层被新型知识分子所取代;受西方资本主义影响,商业大力发展,商人地位大大提高。农民在数量上,他们依然占据全国人口的压倒优势,但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与国内封建压迫的加剧,这些“辟土殖谷”者的境遇更加恶化。加之兵匪水旱等天灾人祸往往首先降临到他们头上,农民流离失所,被迫与土地相分离的现象更加普遍。农民中的许多人,有的进入城市、工厂,转化为雇佣工人或小商小贩,有的则沦为无业游民,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四民”结构是封建政治经济秩序的基础,稳定的“四民”结构不存在了,失去了稳定的“四民”结构支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近代社会不可避免地解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