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落发展成民族,这是人类最初形成民族的规律。民族并不是一旦形成就凝固不变了,人类历史上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民族的形成,并不是像原始民族那样历经氏族、部落、部族而最后形成民族的,除原生民族外,新民族的形成还有三种途径:(一)从民族分化而来,如氏族、部落的分化,部分民族的迁徙等。(二)是由已经形成民族的两个或多个民族分化出来一部分人,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通过不断的交往与融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例如美利坚人即由英国人和许多国家的移民融合在一起形成的。(三)由其他人们共同体转化而来,虽然最早的民族是由原始群转化而来,但历史上和当代的宗教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等转化为民族的也不乏其例,这是民族形成的又一条规律。
(二)民族的发展类型
传统分类法
民族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但并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决定了民族发展的不同类型,也不是和社会的发展相对应。任何时期所形成的稳定的民族共同体,都以共同语言、共同经济、共同地域、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为基本内容,只是由于共同经济(生产与交换方式)的内涵不同,在民族发展过程中分别形成为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和现代民族四种不同历史类型,这是以民族发展规律及在民族发展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民族自身的本质的区别而逐渐形成的。
1.原始民族
原始社会末期形成的是原始民族。关于原始民族形成的具体过程,基本上遵循着氏族、部落、部族、原始民族这一过程完成的。关于原始民族形成的具体过程,前面已有论述。
2.古代民族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形成的民族是古代民族。在经历过原始阶段的民族里,随着民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土地公有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变成了生产的桎梏,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的时期之后才转变为私有制。马克思曾说:“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这种建立在部落制度上的财产的继续发展。”奴隶制和封建社会的经济生活都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他们之间的阶级差别都是以等级来划分的。奴隶社会晚期,奴隶主为了攫取更大的剥削量,把奴隶制大庄园的部分土地分割成许多小块给被释放的奴隶耕种,给破产的小土地所有者租种,这些分地耕种的奴隶和佃户变成了农奴,奴隶主变成了农奴主。农奴成为主要的农业生产者,农奴主的地位也相应变化为经济上、政治上与奴隶主政权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大地主。大地主具有封建领地的特点,他们实际上是封建化过程中的奴隶主贵族。所以奴隶社会的封建因素不是作为奴隶制的对立物产生的,不是以奴隶制的解体为发展的前提,而是依附奴隶制的发展,奴隶主和大地主两者间有血肉联系。因此,处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时期的民族,有着同一的经济生活的内涵,故在历史类型上同属古代民族。
3.近代民族
关于资本主义时期民族的形成及特征,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曾有精辟的论述。总的来看,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之间的差异,要比封建制与奴隶制之间的差异大得多。“对于资本说来……所占有的不是劳动者,而是他的劳动。”封建制度的解体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封建土地所有制不破坏,资本主义土地制度就不能发展,大量雇佣工人就不可能出现;封建行会制度不摧毁,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就不可能建立。资产阶级从产生起便是与封建制度对立的社会力量,虽然资产阶级与奴隶主阶级及封建地主阶级都是剥削阶级,但处在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在共同经济生活的内涵上与古代民族截然不同,所以属于近代范畴的民族。
4.现代民族
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是现代民族。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是以公有制的、无剥削的社会主义社会代替私有制的阶级社会,这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形态的最深刻的变革,它根本不同于以往的从一个剥削阶级社会过渡到另一个剥削阶级社会的变革。尽管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拥有现代化的生产手段,但其生产关系还属于阶级剥削与压迫的关系,就民族发展的阶段而论,它是落后于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的。因此,习惯上把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称之为资产阶级民族,或称为“近代民族”,而“现代”一词的含义是指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
用这种方法解释实际的时候,有一些难于说明实际的地方。也就是说有一些理论和实际不相符合的地方。具体说,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按照这种划分方法,一般人都会认为,后一种类型应该是对前面的类型的超越。可我们在观察现实时会发现,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各个民族,其发展水平还赶不上资本主义的发达民族的发展水平。第二,用这种方法观察世界的时候,我们一般会认为,处在同样阶段的民族,其发展水平应该大致相当。可实际情况是,同样是资本主义的民族,有的发展水平居世界前列,也有的居于最落后的状态,其发展水平的差距有如天壤之别。同理,同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各个民族,其发展水平也有极大差别。
为什么会有这种理论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况存在呢?关键是这种分类方法主要考虑的是生产关系因素,而没有考虑生产力因素。我们知道,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个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性质。所以,按社会性质对民族的发展类型进行分类,其实就是按照生产关系对民族发展类型进行分类。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如果不考虑生产力的因素而只考虑生产关系的因素,那么,对民族发展类型的分类,有可能就是片面的。
所以,我们今天主要按照生产力标准对民族发展类型进行分类。
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如果以生产工具为代表,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与此相适应,民族的发展类型也可分为三种类型。原始农业民族(使用石器)、农业民族(使用铁器,恩格斯的“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的观点,就是针对这种类型而提出的)、工业化民族(机器大生产,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就是针对这种类型而作出的定义)。
按照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各个民族,虽然从社会性质看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在生产力方面看,有的还处于很落后甚至很原始的阶段,也有的民族已经达到比较发达的阶段。我国各个民族的发展状况,就像一幅立体画卷。从中国的总体看,我国正处于从农业民族向工业化民族变迁的过程之中。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国各民族虽然是社会主义制度,但发展水平还赶不上美国等发达民族的原因。
上面我们分析了民族发展的三种类型:原始农业民族、农业民族和工业化民族。是不是说工业化民族是民族发展的最终阶段呢?或者说,工业化民族以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类型的民族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再以美国为例子作一些补充说明。1980年,美国的社会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正在经历一个重大的变化。当年,美国的全部劳动者中,有60%以上就业于第三产业;美国当年的生产总值中,60%以上的产值也是第三产业创造的。怎样理解这两个60%的含义呢?很多人或对这两个数字并不理解,甚至没有认识到这两个数字的重要意义。但是,这些数字的意义被美国一个社会学家托夫勒抓住了。1984年,托夫勒出版了具有世界影响的着作《第三次浪潮》。他在书中提出,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称之为农业社会,这也是人类文明的第一次文明浪潮——农业文明;以制造业为主的社会,称之为工业社会,这也是人类文明的第二次文明浪潮——工业文明。1980年以后的美国,已经不是以农业为主了,也不是以制造业为主了。应该怎样界定美国的性质呢?他提出了这个观点以后,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广泛讨论,很多学者提出了对美国社会性质的看法。贝尔提出了“后工业社会”的概念;也有学者认为,今天的美国是以服务业(第三产业)为主的社会,因此应该称为“服务业社会”;也有学者认为,今天的美国是“信息(电子)社会”;1990年以后,美国学者更提出了“知识经济时代”、“新经济时代”等概念。这些概念虽然各不相同,但也有共性。共同的地方是,他们都认为美国今天已经不是传统的工业社会了,美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应该怎样为这个时代的民族下定义呢?是不是应该称为“服务业民族”呢?这里我们暂时不下定义。这里所要强调的是,生产力的每一次进步,都会推动民族形态向前发展一步。民族发展类型是与生产方式的变迁一致的。
三、民族的融合与消亡
民族不仅有产生和发展,而且也会消亡。民族最终的发展结果是走向彻底的融合与消亡。
(一)民族融合
民族融合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范畴里,最初是被用于描述民族和民族关系发展的最高形式,指的是未来全世界一切民族的差别和各个民族的特征逐渐消失,最终自然地实现一体化的现象。但我们在讲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通常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各民族经过长期经济文化交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生产生活和通婚结合,几个民族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在这个新民族中,既有可能丧失本民族原有的特征,同时又有可能保留了原来各个民族的文化特征。
民族融合有两层含义:
1.是指民族消亡。这层含义指的是质变的过程。即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的彻底消失,世界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共同的整体,即“全人类共同体。”这是世界所有民族的最终结局。这种结果,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各民族的特征高度接近和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实现。今天还远远达不到这种地步。换句话说,今天是各民族充分发展和繁荣的时期,不是民族彻底融合和消亡的时期。
也就是说,在今天,民族还会长期存在。
2.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补充,由此而形成的新的民族特征甚至是新的民族。这层含义指的是量变的过程。
(二)民族同化
是指某些民族丧失自己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的特征,变成其他民族的现象。民族同化包括两种类型:自然同化和强迫(制)同化。自然同化是历史进步的表现,而强迫(制)同化是民族压迫的表现。
自然同化,是在不同民族间自由发展的,一般说来没有强制手段的干预。不同民族共同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经济、文化水平比较低的民族,长期受经济、文化水平发展较高的民族的影响,在潜移默化的状态下,前者逐步接受后者的语言、文字、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逐步丧失了自己固有的特性,并转化为后者的一部分,被同化成另外一个民族。发生自然同化的民族之间的影响和作用往往是双向的,主要是相对落后的民族接受相对先进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和文化;但与此同时相对落后的民族的某些进步、有益的内容,也在影响着相对先进的民族并为先进民族所吸收、改造和提高。
强迫同化,是借助不平等的特权和暴力进行的,是历史上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形式。征服民族凭借占统治地位的政策权利,强大的国家机器和经济实力,对被征服民族实行一系列奴役、歧视、压迫、迫害政策,强迫被征服民族接受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其目的在于强迫被压迫民族放弃自己的特性,转而接受征服民族的特性,甚至迫使被征服民族成员转变成征服民族的同类,从根本上失去原来民族的特征,被同化于征服民族之中。强迫同化是阶级矛盾和民族压迫的产物,在古今中外的民族关系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第二节 关于民族问题基本理论
民族问题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民族问题又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社会问题,它常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经济利益等问题纠缠在一起,影响着国家的发展与稳定、世界的和平与安宁。
一、民族问题的界定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经典作家没有对民族问题进行过专门的界定,他们通常把民族问题视为在民族之间或民族方面发生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人们对民族问题的定义也是各有所见,各有所述,没有统一定论。有人认为,民族问题概括说来,就是民族之间的矛盾的问题。它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全过程;也有人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人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的总和;还有学者指出,民族问题应是标志民族关系失调的基本范畴。它是在民族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并通过民族交往而体现在民族关系领域的所有失调现象的总称。
我们认为,民族问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理解,民族问题是指从民族产生、发展到消亡的各个阶段,不同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的矛盾和问题。从广义上理解,民族问题还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民族和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