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研究,要有正确的方法。梁启超先生对史书体裁的划分、历史编纂的纪年和分期等问题做过深入研究,他在《新史学》一书中把史书体裁划分为10种,包括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杂史、传记、地志、学史、史学、附庸等;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又对体裁划分作了进一步调整,认为纪传、编年、纪事本末、政书四体最为重要,其中,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这几种史学体裁在建筑史的研究中都有使用,除此以外,还有类型史、专题性研究等。每一种史学体裁,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例如,编年体便于按时间顺序考察各历史时期所发生的建筑事件,了解建筑事件之间的联系,把握建筑发展的全貌,不足之处是不能集中描述每一建筑事件的全过程;而类型史恰好相反,它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对某一建筑类型的发展过程进行深入描述,不足之处是无法把握整个建筑发展的全貌。鉴于各种史学体裁的利与弊,为了对中国建筑室内空间设计的历史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描述,本书选用编年体、类型史两种体裁方式进行研究。
在历史编纂中,对历史时期的划分,是一个基本问题,不同的研究目的有不同的分法。例如,对中国社会发展史的研究,可以将它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显然,这种分法是以“社会”为主体的,如果在建筑史研究中也沿用此法,无疑会存在某些局限性。因此,本书将以文明史为基础,对中国建筑室内空间设计的历史时期进行划分。鉴于本研究的时间跨度较大,本书尝试对历史时期的划分不必按照时代逐一细分,而是按照设计演变的规律,抓住几个重要时段进行划分。具体地说,将秦汉、唐宋、明清作为形成、成熟、高度成熟期,将汉与魏、宋与元作为两个转折,把设计历史划分为三个大的时段:第一时段,从孕育到形成——夏商周与秦汉时期;第二时段,从融合到成熟——魏晋南北朝与唐五代宋时期;第三时段,从简化变革到高度成熟——元明清时期。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大时段的划分,与历史上各时代的更迭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但在内容上又展现了设计在不同时代的不同面貌,从而由“连续性”的发展构成整个设计历史。这种连续性的发展特征,正如林徽因先生指出:“中国建筑为东方最显着的独立系统;渊源深远,而演进程序简纯,历代继承,线索不紊……即在世界东西各建筑派系中,相较起来,也是个极特殊的直贯系统。……独有中国建筑经历极长久之时间,流布甚广大的地面,而在其最盛期中或在其后代繁衍期中,诸重要建筑物,均始终不脱其原始面目,保存其固有主要结构部分,及布置规模,虽则同时在艺术工程方面,又皆无可置议的进化至极高程度。”建筑的结构、布置如此,空间也是如此。
在类型史研究中,首先遇到的难题是,中国建筑中有哪些类型是具有代表性和研究价值的。也就是说,对中国建筑类型要有一个正确的分类。中国建筑自产生以来,随着建筑活动的开展、建筑用途的不同、建筑性质的日益复杂,建筑类型也越来越丰富。按性质和用途的不同,中国建筑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唐代欧阳询在《艺文类聚》一书中对建筑类型作了分类,共分为三类19种。宋代李诫在《营造法式》“总释”中提到了建筑类型,但只有7种,并把“堂”归于“殿”类。刘致平先生在《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分类论述”一章中,把建筑类型分为八类10种;“单座建筑”一章中,把建筑类型分为五类15种。另外,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一书中,把建筑类型分为33种。潘谷西先生主编的《中国建筑史》中,把古代建筑类型分为10项,每项又包括多种类型建筑。由以上建筑类型的分类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建筑的类型十分丰富。不过,从各类建筑的研究意义来说,似乎并不是所有的类型建筑都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例如,刘致平先生作为中国建筑类型研究的“拓荒者”,在他的两部重要着作《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中国居住建筑简史》中,就选取了重要建筑类型来展开研究。所以,吴良镛先生在评价刘致平的学术成就时说:“我个人一向认为中国古代建筑中,宫殿、庙宇、陵墓的研究等自有其历史文化意义,然城市、住宅、园林,可谓‘有生命的建筑’(Living Architecture),对其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这些年来对这方面的重视日增,然刘先生早期系统探索,更属难能可贵……”王世仁先生也对刘致平的研究成果作了深入剖析,他认为:“这部书(指《中国居住建筑简史》)的价值远不在于其中的资料(现在发现的资料肯定大大超过原书),而在于第一次对古代建筑作出了正确的分类。从根本上来说,一切历史上的建筑其实只有两大类,一类是为人服务的,可以称为人居类;另一类是为鬼神服务的,可以称为神道类。前者即是先生着作中收录的城市、住宅、园林和相关的实用型建筑,后者则有坛庙、陵墓、宗教祠祀建筑。从现象上看,后者往往辉煌壮观,但从类型的本质上看,前者却更具有活力,更贴近人性。”
以上几位学者对建筑类型的研究及看法已经触及分类的本质和目的。事实上,任何分类都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分类的标准要明确、客观,有可比性;二是不能为分类而分类,而要有特定的目的。”结合以上学者对中国建筑类型的研究成果以及对中国建筑分类的看法和观点,本书从研究室内设计的角度,把室内空间类型分为二类6型,即神居空间类,包括坛庙建筑室内空间型、陵墓建筑室内空间型、宗教建筑室内空间型;人居空间类,包括宫殿建筑室内空间型、住宅建筑室内空间型、园林建筑室内空间型。
第一节演变轨迹
一、从孕育到形成:夏商周与秦汉时期
从新石器时代(约10000-4000年前),经夏、商、周(公元前2070-前221年),到秦(公元前221-前206年),再到汉(公元前206-220年),中国建筑室内空间设计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经过了夏商周的孕育期后,于秦汉进入了它的形成期。
中国建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这时期,先民们为了谋求基本的生存空间而促进了房屋的营造。最初的建筑主要是“巢居”和“穴居”。巢居和穴居遗址的发现与研究,不但证实了古代“构木为巢”和“穴而处”的记载,也反映了先民们根据地域的气候、地形、材料等客观条件的不同,而采取的不同建筑方式。巢居和穴居的进一步发展,即是“干阑式建筑”和木骨泥墙的“地面建筑”。随着先民们的定居,开始有了“聚落”。在聚落中除了用于物质生活的住房外,还出现了一些与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这些房屋的最早代表即是“大房子”。它们往往位于聚落的中心位置,功能上可能兼有集会、祭祀等用途。
此外,此期还出现了“神庙”和“祭坛”,神庙是用来奉祀祖先的房屋,而祭坛是用来奉祀自然神灵的建筑。
从最初的居住建筑发展出后期的公共建筑、宗教建筑,建筑的性质和用途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建筑的室内空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由地穴、半地穴发展为地面建筑,由单间房屋发展为多间房屋,由单一空间发展为复合空间。例如,西安半坡F24遗址,已是明确的地面建筑,由12根木柱组成的较为规整的柱网,已显现出木构架建筑的雏形,屋内尚未发现沟漕和柱洞墙基,可知屋内无隔墙,是单一空间。西安半坡F1大房子,房内由4根柱子以及隔墙将其划分为若干大小不同的空间,中央设有火塘的前部大空间与后部三个小空间所组成的室内空间,可看成是“前堂后室”形制的最早实例。辽西牛河梁女神庙遗址,是由一个多室的主体建筑和一个单室的辅助建筑所构成,主体建筑的室内已呈现多重空间组合的形态,庙内有相当真人大小的女神像,并有墙面彩绘和线脚装饰。甘肃秦安大地湾F901遗址,房址以主室为中心,主室两侧有侧室,后部有后室,则以更为完整的“前堂”、“后室”、“两旁”、“两夹”的平面布局,以及前堂中央同样设有大火塘的空间格局,显现出“夏后氏世室”的宫殿建筑空间的雏形。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已发现的建筑遗址情况比较清楚,商周两代的建筑遗址也有较多发现。从遗址发掘看,此期既有城市,也有宫殿、宗庙、陵墓、住宅建筑等。夏商周三代的中心地区都在黄河中下游,该地区属于湿陷性黄土地带。先民们在继承初期穴居营造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黄土地的特性,发明了夯土技术,并将夯土技术与木构技术结合起来,运用于建筑工程中,形成了“茅茨土阶”的构筑方式。夏代建筑展现了这种构筑方式,而周代建筑则突破了这种状态,开始由“茅茨”向“瓦屋”演进。此期建筑的形制,已从单幢房屋扩展到组群建筑,具有代表性的是在夏代出现了“合院建筑”,到春秋战国又出现了“台榭建筑”。此外,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考工记·匠人篇》,是我国古籍中有关建筑方面较早的文献,其中“匠人建国”、“匠人营国”、“匠人为沟洫”三节,记载了当时城市规划、宫室布置、建筑设计诸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夏商周室内空间设计的发展,在空间布局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手法:一是利用左右对称的中轴线形成院落式布局,如夏代河南偃师二里头一、二号宫殿、周代陕西岐山凤雏村建筑遗址;二是利用夯土高台逐层建屋形成集中式布局,如秦咸阳一号宫殿遗址。
在空间形制上,进一步完善了初期已经出现的“前堂后室”、“前朝后寝”,如河南偃师二里头一号宫殿的主殿,有学者根据《考工记》中“夏后氏世室”的记载,将其平面复原为前一堂,后五室,室的两侧为两夹,堂的两侧为四旁,它们共处于一座建筑物之内。商代黄陂盘龙城宫殿遗址,已发现三座平行的殿基,其中一号基址有4间横列居室,可能是寝宫,二号基址似是一座大空间的殿堂,据考古研究,此宫殿是迄今所知最早的“前朝后寝”实例。西周陕西岐山凤雏村建筑遗址,也是“前堂后室”形制,整个建筑组群分为三列,第一列房屋为门和塾,第二列房屋为堂,最后一列为室,三列房屋之间为庭院,两侧有旁和夹,房屋与房屋之间用回廊连接。在室内装饰上,可以通过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了解一些概貌,如春秋陕西凤翔先秦宫殿遗址出土了一种用于连接壁柱与壁带的青铜构件——“金釭”。《尔雅》中记载了地面、墙面的涂色:“镘谓之圬,地谓之黝,墙谓之垩。”《春秋·谷梁传》中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人所用的建筑色彩:“楹,天子丹,诸侯黝,大夫苍,士黊。”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国家。秦始皇一方面统一全国文字、律令、度量衡;另一方面废封藩、置郡县、修驰道、筑长城。
司马迁《史记》记载:“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由于秦代仅存在15年,一些庞大的建筑计划尚未完成便寿终正寝。但从遗留下来的阿房宫前殿、秦始皇陵遗址看,建筑规模十分宏大。如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据考古发掘,共发现4座俑坑,1号坑平面呈长方形,面积12600平方米,由6000兵马组成主力军阵;2号坑平面呈曲尺形,面积约6000平方米,以战车和骑兵为主组成军阵;3号坑平面呈凹字形,面积约520平方米,仅有70个兵马,似是指挥部;4号坑是尚未建成就废弃了的空坑。由俑坑的面积大小、兵马俑数、战车实物以及实战兵器,可以想见秦代建筑室内空间的巨大尺度和恢宏气势。汉代是继秦以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强大而稳定的王朝。西汉初年采取恢复和发展的政策,到汉武帝时,社会稳定,经济、科技和文化都取得很高的成就。与此相应,西汉建筑也有很大的发展,形成中国建筑发展史上第一个高峰。
这时期,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类型已经形成,宫殿建筑有西汉的未央宫、长乐宫、北宫、桂宫、明光宫和建章宫,东汉的南宫、北宫;礼制建筑有西汉的明堂、辟雍、宗庙,东汉的灵台;陵墓建筑有西汉的帝陵;由汉墓大量出土的东汉画像石、画像砖、明器陶屋中,绘有宅院、重楼、厅堂、望楼等,充分反映了汉代住宅建筑的面貌;东汉末年,还出现了佛教建筑。与此同时,建筑技术也有很大的进步,建筑结构的三种主要形式——土木混合结构、木结构、砖石拱券结构都已出现,砖石拱券结构主要用于墓室,而没有普遍用于地面建筑。因为“土木结构发展在前,而初期又不能造大跨砖石拱券,遂用来建墓室。久之,在人的概念中又把拱券与冢墓联系起来,更难用于宫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