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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王夫之隐居著述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晚年隐居湖南石船山麓,人称船山先生。他是明末清初三大杰出思想家之一。

王夫之年少时,聪颖过人,才华出众。他四岁时就跟队长兄王介之读书,七岁时读完了《十三经》,14岁时考中了秀才,16岁时开始学习诗文,他阅览的古今诗文不下十万首。少年时的王夫之就开始留心政务,喜欢向人们询问各个地方的事情,像那些山川险要、物质生产、典章制度的沿革等方面的问题,他都给以认真地钻研。

王夫之年轻时曾考过举人。张献忠的农民军经过湖南时邀他参加,被他拒绝。清军攻入湖南,他举兵反清,失败后在南明桂王政权中任过小吏,南明政权的腐败使他触目惊心。顺治九年(1653),他逃到湖南西部的耶姜山,开始了他屏迹幽居的生活。在这动荡的历史时期,这种屏迹幽居的生活也很难长久。

顺治十年(1654),清廷恢复在湖南的统治,下令“薙发”,让汉人保持和清人一样的发式。王夫之拒绝“薙发”,他改换姓名,变易衣著,浪迹于荒山野岭之间。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王夫之仍然坚持著述,先后完成了《老子衍》、《黄书》等著作。顺治十四年(1658),王夫之返回家乡的“续梦庵”。次年秋天,完成了《家世节录》,这时王夫之已经40岁了。

顺治十八年(1662),南明政权覆灭了。悲痛之余,王夫之感到大势所趋,匡复明朝的愿望已成泡影,便痛下决心,隐居著述,不再以为抗清而南北奔波为要。他要对汉民族自取败辱的教训做出理论总结。在此后几年中,王夫之先后完成《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春秋家说》、《春秋世论》等反映其哲学、政治思想的重要著作。

康熙十四年(1675),王夫之迁居到石船山下,建造了一个茅草房,居住下来。他称之为“湘西草堂”。在这里,王夫之度过了余生17个年头。他17年如一日,发愤著述。故国灭亡的灾难和痛苦在时时地折磨着他,总结亡国灭家历史教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催促着他。他每天天未明就起来读书写作,一直干到深夜,白天热了,他就打开窗子,夜晚昏暗,他就伴着孤灯。他对《十三经》、《二十一史》以及张载、朱熹的遗书进行再三仔细的阅读和研究。有时饥寒交逼而来,死亡随时都可能降临到他的头上,但他毫不在意,仍然在克服生活困难的同时继续钻研。到了暮年,他体弱多病,磨墨、执笔都很困难,还常常把笔墨放在床榻旁边,竭力地去编纂、去注释说明,表现出炽热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顽强坚毅的治学意志。史学名著《读通鉴论》、《宋论》,以及《楚辞通译》、《周易内传》、《诗广传》、《噩梦》、《张子正蒙注》、《庄子通》、《俟解》、《夕堂永日绪论》等重要著作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

康熙三十年(1691),王夫之已72岁了,他患病很长时间,哮喘、咳嗽,但仍不停地阅读着。康熙三十一年(1692)正月,他病故于石船山下的湘西草堂。

王夫之的丰富著述,展示了他卓越而智慧的思索,散射出许多进步思想的光芒。

清初三大思想家就唯物主义的彻底性而言,当首推王夫之。他总结了中国古代的哲学,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把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到最高水平,不愧为中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首先,他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太虚即乏”的学说,明确地提出气是构成宇宙的物质本体。其次,他认为物质是可以转化的但却是不灭的。他尖锐地批判了佛教和一切唯心主义者关于万物的生灭由心决定的思想。再次,他批判了宋明理学关于理气、道器关系的主张,提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认为理是依赖气而存在的客观规律,道是属于器的。

王夫之还发展了古代的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他认为事物是矛盾双方对立的统一,矛盾的双方是互为存在的前提,互相依存而不可分。他还认为运动是宇宙的本性,是永恒的,绝对的。

王夫之在批判继承古代认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体系。他认为客观事物是第一性的,人的认识是第二性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事物。

他的社会史观也有不少进步的因素。首先,他认为社会是发展的,进化的。反对泥古不化,反对“奉尧舜以镇压人心”。他称发展规律为理,称历史发展的总趋向为势。他认识到理势不能割裂,“势因理成”,“迨已成理,则自然成势”。这种“理势合一”的思想是对柳宗元“势”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其次,他批判了宋明理学“去人欲,存天理”的唯心主义道德观,他认为人们的欲望要求是合乎天理的,“私欲之中,天理所寓”。他反对君主专制,要求政治改革,提出均田地以安天下的主张。

王夫之的治学思想和治学方法也是比较进步的。他主张学与思兼用。他说“学非有碍于思,而学愈博则思愈远;思正有功于学,而思之困则学必勤”。

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思想仍然处于朴素的唯物主义阶段。其政治思想有明显的剥削阶级烙印。但是,他能刻苦发奋,隐居著述,站在时代的高度,对中国古代哲学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提出了许多闪着理性光辉的见解,这是难能可贵的。他刻苦钻研的精神和毅力,于今仍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