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致命的败局:企业绝境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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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公司的财务体系及资本运营的危机(4)

2001年12月13日,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向刘姝威下达了《应诉通知书》,称“湖北蓝田股份公司诉刘姝威侵害名誉权案”将于2001年12月13日开庭,要求她作为被告出庭。这件事情发生后,一些金融界与刘姝威相交甚厚的朋友在面对她的求助时开始变得躲躲闪闪,家中也开始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直至2002年1月10日,刘共收到四封匿名电子邮件,内容均为“你的死期就是1月10日”。四封匿名恐吓电子邮件的出现,使刘家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刘姝威后来说:“我是一名学术研究者,可现在我变成了一个巨大势力集团的对立面。我没有选择,只能以死相拼。”她坚信她的推理和结论没有错。如果她现在站出来说“我错了”,那么银行该怎么办?那20多亿贷款该怎么办?蓝田股份下场戚戚据来自银行界的可靠消息,蓝田涉及的贷款数额巨大。按照瞿兆玉与刘姝威交涉时的表述,涉及的银行至少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6家。业内人士评论,蓝田巨额贷款的一部分已经到期或逾期,已注定将被当做坏账处理,其余部分也已无力偿还。刘姝威说,各大银行在2001年相继发现贷款风险不可控制,故全面停止了对蓝田的贷款行动。刘姝威还了解到,2001年1月7日,瞿兆玉到一家大型银行信贷部申请贷款展期遭到了拒绝。自那以后,瞿兆玉似乎消失了,此前其频频拜访的各大银行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种种迹象表明,与2002年1月10日前大张旗鼓、四处出击相比,1月22日之后的蓝田似乎在刻意回避些什么。如果真如刘姝威所说,她有必胜的信心赢得此案,那么这场生死劫就从她的头顶转向了蓝田。按照银行规定,巨额逾期贷款被当做坏账处理后,要追究责任,蓝田首当其冲。20亿巨额资金到哪里去了,瞿兆玉及其下属必须为此做出说明,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有关方面报道,各大银行对蓝田贷款事宜均闭口不谈,但刘姝威指出,不排除银行就坏账事宜向司法部门提出诉讼的可能。底牌握在证监会稽查局手里,如果蓝田不能归还贷款,各银行的相关责任人是否能脱离干系?这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答案何时能够出现?1月15日,有媒体拨通了证监会稽查局蓝田调查小组负责人的电话,对于调查结果,负责人反复强调的是“现在我什么也不能说”。

2002年1月23日,据有关媒体报道:已经被强制停牌两个交易日的蓝田股份(2001年12月11日简称变更为“生态农业”)今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1月12日公司董事长保田、董事兼总会计师黎洪福、董事会秘书王意玲及7名中层管理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传接受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之中。而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蓝田股份原董事长瞿兆玉也已被从北京传至湖北接受调查。

蓝田诉刘姝威的案子原定于2002年1月23日开庭,但后来没有开庭,因为法院于3月28日已经裁定驳回。2002年10月13日之前,一度备受新闻媒体关注的“蓝田事件”的当事者、官司缠身的中国蓝田公司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又一次以败诉告终。此前,市二中院已先后审结了十多起银行起诉中国蓝田总公司案,在案件审理中,蓝田公司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没委托律师,法院所作判决均为缺席判决。

据2002年4月公布的2001年年报证实了刘姝威的观点:追溯调整后的1999年和2000年蓝田净利润实际是-2 28797万元和-1 06866万元,而非1999年和2000年公布的假业绩513亿元和432亿元。控股公司洪湖蓝田由于为中国蓝田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大股东所持法人股已经被债权人质押、冻结。而所谓的中国蓝田总公司更是一地鸡毛。据央行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状况及成因的调查报告披露,蓝田总公司仅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就高达228亿元。至此,银行家们惟一的希望就是手中质押的600 709股股票了。但要让这些暂时还是废纸一张的东西点石成金,除非出现奇迹。

蓝田股份为什么财务造假

蓝田股份多名高级主管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被拘传,由此该公司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首个造假“屡犯”。以蓝田股份为核心的“大蓝田”非但套牢银行贷款十几亿元,而且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市值“蒸发”超过25亿元,商业银行和中小投资者成为蓝田案的最大受害者。其实蓝田的失败和它的财务及资本运作有着直接的关系,而这种资金运作的混乱,既有公司内部的管理原因,也与整个社会的外部市场环境有关,下面就对它的财务造假现象进行分析。与中国证券市场上不断涌现的造假明星一样,蓝田造假的手法一点都不高明。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如此拙劣的造假却在掩盖多年之后才被发现。最后给了蓝田封喉一剑的、中央财经大学的刘姝威女士的说法是:“我没去过蓝田,就能看出这么多明白摆着的毛病。最基础、最简单的分析方法就能看穿的骗局,怎么就没人吱声呢?”刘姝威的问题虽然是一个很常识性的问题,但却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与银广夏、郑百文等造假上市公司相比,蓝田股份堪称最精致的假货,因为这个假货竟然还在很长时间里经得起专家的挑剔,而且监管部门难以查到造假的直接证据。据报道,证监会的有关人士承认,虽然证券市场上一直对蓝田股份疑团重重,但农业专家、农业管理官员对蓝田的经营和业绩一般都没有太多异议。如今蓝田股份虽被初步揭开利润造假的丑陋面目,但对商业银行和中小投资者似乎一切都已经晚了。

1.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司法介入

滞后蓝田股份在1999年就被查出上市时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涉及伪造有关批复和土地证,虚增公司无形资产,伪造银行账户,以及“压缩”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等违法行为。对此,蓝田股份只是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瞿兆玉也只是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如果1999年在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后就把蓝田案移送检察院,司法介入及时有效的话,蓝田股份的利润造假行为不会直至今日才被曝光。可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于姑息养奸,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司法介入不能再姗姗来迟。

2.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形式的“架子”

蓝田股份前身是沈阳行政学院下属的三家校办企业,1992年,曾经担任沈阳行政学院副院长的瞿兆玉“下海”打造蓝田,第一件事就是对蓝田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然而,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蓝田股份搭起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架子”,本质上却演变成为一个家族企业。出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应该分离,出资者不能对属于自己的部分资产进行直接支配,这是现代企业制度最低的要求。而蓝田股份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本不存在,董事会被个别人操纵,瞿氏兄弟早已支配公司所有的资产。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家以股份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的家族企业,经寻根溯源发现法律上的实际控制方应该是农业部。蓝田股份称,中国蓝田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而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投资人为农业部。

3.控股股东信息披露盲点多

评价资本市场效率的强弱,信息的有效性是一个重要指标。而蓝田股份能够长期造假未被发现,屡遭舆论质疑都有惊无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无法让中小股东认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动态掌握控股股东的经营风险,是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一大盲点。蓝田股份把许多费用因素往中国蓝田总公司身上一推,使本早该暴露的问题得以体面地遮掩。另外,若信息披露制度更有效,蓝田股份几乎演变成家族企业也不至于到现在才暴露真相。

蓝田股份如何借银行之力

1998年2月,中国蓝田总公司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金4亿元。蓝田的法人代表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把一个高负债、无效益的企业办成“实现”巨额利润的企业集团。一方面有企业原始积累的不择手段,另一方面众多金融机构的介入成了企业加速膨胀的催化剂。其中巧妙运营银行的强大金融资源进行资金运营是蓝田的一大法宝。在1998年到2000年三年间,蓝田自身积累只增加了15亿元,而固定资产投入加大了344亿元,期间银行贷款增加了1498亿元。可以看出,其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占用银行短期贷款和未分配利润。到2001年9月,总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已经达到了421亿元,占企业总资产的422%。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存在着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虚假的,一旦失去银行贷款,企业的资金链必断,生产经营将陷入困境;二是假如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真实的,企业投资者若拿走应得到的利润,银行将难以控制,企业经营将出现困境,银行贷款就会产生风险,造成损失。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金融业的激烈竞争,企业与银行的关系由企业主动要贷款变成银行主动给贷款。银行盲从的结果是:不断增加贷款,而且越陷越深。蓝田深谙银行的此种心态,于是高举“让利”大旗,给金融机构以小恩小惠,诱导银行争抢“优良客户”。

1.承诺接受银行原不良贷款承担一部分债务,是增加新贷款的条件,如为银行一次性接收上千万元的不良贷款本息,随后却增加了数亿元的贷款。

在湖南收购一个倒闭企业,承担了数千万元的老贷款,后增加新贷款数千万元,事实证明最后新老贷款全部不良。蓝田公司一次又一次接收不良资产,表面上扮演了“慷慨解囊”的“救世主”,而深层意图就是更多、更快地从银行获取新贷款。

2.以增加综合收益之名,诱导各银行介入承诺给银行增加各种中间业务收入。

例如在和某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提出承诺:开立基本账户;开展本外币结算业务;各项融资的运用、划拨均在该银行系统内流转;将信用卡业务、代发工资、住房基金、保险业务等中间业务全部由该银行代理,等等。

3.利率上浮并按时付息是关键只看利息收入,不看贷款本金风险的银行很多。

迎合这种兴趣,企业尽一切力量保证按时付息,其中不乏贷此银行款还另一家银行利息的情况,运用多家银行开户、多家银行贷款;甲地贷款、乙地使用等手段,使企业的资金链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9月,中国蓝田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了2278亿元,几乎都是正常贷款(据查,90%是借新还旧)。

特权制度环境下民营企业生存的忧患

在一个缺乏规范的市场,特权对任何企业都是一种腐蚀剂。不只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同样容易感染。由于受到文化和制度挤压,民营企业甚至比国有企业有更强烈的投靠特权的动机。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瞿兆玉在家乡人面前大搞慈善事业的举动中看得清清楚楚。这种一箭双雕(既争取社会同情又炫耀经济实力)的慈善事业好像已经成为中国许多大型民营企业的惯用手腕。只不过,中国的许多大型民营企业拿的是银行的钱。但可以预见的是,民营企业投靠特权成功之日,即是民营企业的市场精神荡然之时,蓝田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值得所有观察家玩味的是蓝田掌门人瞿兆玉先生的一句话,他说:“1999年蓝田股份承认股票发行上市中的四项违规事实,这是我最后悔的事情,人们动辄就以此说事。”据他说,此后沈阳市政府专门给证券监管部门发过公函,说明此事非蓝田所为。

既然并非蓝田所为,蓝田为什么又要充当吃黄连的哑吧,不将他的苦衷和盘托出呢?既然敢追杀刘姝威,蓝田又为什么不敢挑明事实真相?其实仔细想来,就容易理解瞿兆玉的苦衷,根深叶茂的权力之网罩住了瞿兆玉,也罩住了蓝田,可见蓝田与现有特权体系融合之紧密。

所有的论述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结论,在一个存在大量超市场机会的社会中,市场的一个巨大功能就是迷惑真正的市场精神。它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而且会破坏精神。中国民营企业不想在这样的市场中被迫消亡,就会加速逃离这个市场而萎缩于特权的庇护之下。笔者尤其想指出的是,一场大民营企业逐渐消亡和投靠的戏剧,是不是已然在市场的幕后上演?

蓝田给予所有民营企业的警示是:特权的制度环境,正在吞噬着曾经生机勃勃的民营企业,这不仅是指民营企业的精神,也包括民营企业的财富本身。如果不能从制度环境上消解这种外部环境,民营企业规模化蜕变将只是时间的问题。任何人都不想重温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的现象:弥漫的私人经济却伴随着普遍的腐败和长期的停滞。形式或许会有不同,但悲剧的性质却无二致。到那时,历史就会给我们这些一直热切地期许着私有经济的人们一个巨大的嘲讽。

蓝田固然套牢了社会,但又是谁套牢了蓝田呢?这是不得不问的一个问题。我们不要播下龙种,收获跳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