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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近猪者,吃(5)

陈香

在刘刚和小红过日子那会儿,我和陈香也搞起了对象。但这事刘刚到死也不知道。

说起陈香,又得回到唐存厚的公厕年代。陈香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她那会儿是个驼背女生,扎了一条又粗又黑的大辫,辫子上布满了头皮屑,因为个高,坐在最后一排。她还近视,怕被人笑话,从来不戴藏在书包里的眼镜,因此,她的成绩也很坏。此外,不知道是不是驼背的关系,她在体育课上奇丑无比,跑起路来像一头鹅,那么长的腿,像一种叫鹭鸶的大鸟,可跳高跳远都不行。总之,至今我也没想出她有什么优点。这么说也不准确,她的优点就是一言不发,默默无闻,没人注意过她,所以我早就把她忘了。当我被人介绍和她相亲的时候,可谓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陈香的女同学,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些印象,也是被唤起的。这也说明,我们的记忆还有很大的潜力,我有时甚至会想,总有一天,我还会记起自己曾受到唐晓玲的邀请去她那间女厕闺房一起趴在粪坑上写数学作业的事——这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

陈香同学毕业后读了技校,技校里有个主任是她二姑爷,所以她又被保送去念了职业大学。大学毕业后,她爸爸将她弄到镇上计生委工作,至今。也就是说,陈香最终和我喜结良缘与这条成长道路关系巨大。我的父母反复告诫我,必须要找个有正式工作的女朋友,即所谓双职工,刚开始我还挺反感,后来老毕开导我,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觉得不无道理。既然我不再想和刘刚去嫖娼,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相亲呢?然后我就遇到了陈香。

此时的陈香仍然驼背,但得到了她较为成功的包装和克服,驼峰看起来不那么显眼。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和审美情趣已使她出脱为一名青年妇女干部的标准形象。我们谈不上一见如故,但我们确实是故人。我认为她性格随和,人品还行,长相有进步,她认为我是当年的好学生,而自己只是个命好的差学生而已,还挺自卑挺崇拜的,那么,为什么不试试看呢?我妈还告诫我,像我这种发育迟个子矮的小伙儿,娶个陈香这样因为发育早个子高的闺女,有利于改进家族基因。

只是我不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刘刚,因为我想到在公厕年代的音乐课上,刘刚曾经将一块从食堂找来的煤块放在陈香的驼峰上而后者一无所知,直到下课,那块煤才掉了下来。

陈香恼羞成怒的样子回头看着我和刘刚,谁干的?

刘刚说,你猜。

陈香说,就是你!

刘刚说,答对了,真聪明。

陈香就哭了。

酒桌风云

老毕在一张饭桌上陪一拨人吃饭,大都熟人,所以老毕不禁应他们的要求谈起了自己的阅读。这是经常发生的事,老毕无论是武力还是学识,均已在红光镇获得了广泛的尊重,虽然他中学没毕业,虽然他已多年不砍人。他说自己最近在看《包法利夫人》,这不仅是说那个叫爱玛的女人的悲剧命运的书,而是一本谈人生的书。不仅女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过上更好更体面的生活,希望自己的日子有戏而不是没戏,希望尝试新鲜刺激的东西,总而言之,没人甘于平庸,而不平庸,除了奋斗这种积极的理解,还有就是折腾、搞事、作孽这种不太好听的说法。安于本分或所谓的安贫乐道都是有悖于不平庸的。而平庸终归是个贬义词,这并非词性的问题,而是事实,就是说,平庸不是好东西。

所以说,人类存在着一个悖论,一个无法改变的悲剧:一方面惟有平庸才能和平,另一方面,惟有不平庸才能进步。落实到《包法利夫人》来说,如果爱玛甘于平庸,爱玛不会美丽,仅是一个村姑;正是爱玛的不甘平庸,才导致了这么个家破人亡的悲剧。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总要盛赞只有猪才是幸福的。老毕进而提到,这不代表他的观点,他承认自己是平庸的,并且希望能平庸下去。以猪为例,自己半生所为,无非就是“近猪者,吃”而已。而吃,也就饭量大小,就是人的欲望不同罢了。欲望大,占据的名利大,与欲望小,占据的名利小,本质上都是猪,没什么可羡慕和看不起的。相比之下,老毕说,我的一个兄弟倒并非平庸之辈。然后他说到了刘刚,盛赞此人重情重义,对旧人念念不忘,对新人情意绵绵,活得挺像一个人,而不是猪。别的不说,请问在座,这年头,众目睽睽之下,谁有勇气跟一个婊子过日子呢?

可惜当天刘刚不在,不知他听了这番高论有什么反应,只知他事后听人转述,一幅感激的样子。

不过当天在座一年轻人跳了起来,声称自己早就听说老毕的大名,但还是没想到尽叨咕这些不着边际的屁话。老毕虽然不快,但也没发作,劝这位小兄弟不要跳,大家只是扯淡,说得在理,就听听,不在理,确实可以当放屁。

大概也是喝多了,那小年轻站起来喊道,我是来喝酒的,不想听这些,你也没权力要求我们听你放屁,说完举杯冲老毕拱了拱,兀自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杯倒悬给老毕看。

老毕说,你这是叫我也干?

小年轻仍将空杯子倒悬在那儿,说,随便。

老毕说,那我就怠你个面子,不喝了。

小年轻一听,气呼呼地掼掉杯子,拂袖而去。

此后,在座当然忽略了这么个小插曲,继续客套喝完了酒才散。但这事有蹊跷的地方,这小年轻谁带来的,如此放肆或者没头脑,为何带他来的人不阻止?为何在座其他人也不阻止?是不是表明,在座各位,老早就有这个意思,小年轻替他们张目了?或者是大伙儿早就嫌老毕碍事了,有必要让老毕出出丑了?确实,大家只是混子,是来挣钱的,不是来听课的。另外,你老毕算个屁,你就一个拿刀砍人的货色,装什么不好,非要装有学问。

老毕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很生气。但他明确地告诉我,他不想针对这事做什么。这不说明自己现在老了,而是觉得不必。

菜场行凶

显然,这事只是个开始。事后第三天,那个在酒桌上发飙的小年轻被刘刚捅成重伤。按照判词,是老毕指使刘刚去做了这件事。但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传闻,就是老毕并没有这么示意,而只是刘刚主动愿意替老毕出这个头。我因为不想再涉入,所以没有去看守所看望老毕,没有打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问题是,这用得着打听吗?换言之,我用得着去看望老毕吗?

凶案发生在红光镇菜市场。那个小年轻是在那儿混的,靠收保护费谋生。刘刚伪装成买菜之徒,然后向卖菜的打听那个小年轻,菜贩子告诉了他。刘刚就找个地方蹲下来,后来见那小年轻去菜场旁边的公共厕所,他这才从肉案上拽了把刀跟了进去。据当时厕所里的人说,小年轻刚解开裤带,还没尿完,看到刘刚抓着刀进来,飞起一脚就踢在了刘刚的脸上。刘刚用手捂脸,结果手中的刀戳到了鼻子,血流如注。这时候小年轻已经跑出去了,刘刚管不了鼻子,也跟着跑了出去。然后发现,小年轻已经拿着把靠在厕所外面的大扫帚在那儿等着他。刘刚的脸上被竹条扫帚划了无数条印子,无法靠近对方。后来小年轻嫌扫帚没什么力度,开始掉转过来用扫帚柄打刘刚,打得很实,人们只听到一棍棍闷响。刘刚后来完全没有招架之力,被打得缩在厕所门前的地面上,从厕所内部流淌出来的水或者粪便沾了一身。最后就是小年轻打累了,刘刚也一动不动了。关键之处在于刘刚手中的刀始终没松,所以当小年轻停下来歇会儿的时候,刘刚一个鲤鱼打挺式的动作爬了起来,趁其不备把刀插在了后者的肚子上。

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如果日常斗殴,刘刚绝对打不过那个小年轻。身高体魄完全不成比例,再说人家年轻,动作也快,关键刘刚的成名之作也无非是盗窃。第一印象太重要了。所以大家还是认为刘刚先放赖装死,然后就这么冷不丁地把刀捅人家肚子上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另外,是刘刚先拿刀攻击人,这也是刘刚的不对。虽然自己打不过人家,而人家毕竟是最终的受害者,所以刘刚有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刘刚没死,而只是再次坐牢的话,这回他从牢里出来要比上次光彩多了。可惜他死了。

唐存厚,你的儿子刘刚已追随你而去

行凶后,刘刚先回了趟他和小红的家,换了身衣服,告诉小红,自己杀了人,要躲几天,希望小红等他回来。小红吓坏了,但还是含着眼泪点了点头。然后刘刚就直奔老毕远在郊区的庄院。这也被后来警察认定为老毕指使刘刚行凶的原因之一。

从红光镇到老毕的庄院,我说过除了田亩和荒野,还有坟地。作为老同学,我愿意这么虚构一下:刘刚在坟地停下了逃亡的脚步,然后在千万坟冢之间找到了唐存厚的坟包。他流泪了,因为唐老师的坟包长年没人照料,水土流失很厉害,变得无比娇小,看起来就像个夭折儿童的坟头。另外,坟头上疯长的荒草也迫使刘刚弯下腰来拔了拔。当然,如果他多上几年学,比如像我这样,就不会这么做,因为我知道只有植物才能相对有效地阻止水土流失。但刘刚不是我,在逃亡路上,他失去了理智,变得顽固起来,就像我们敬爱的唐老师并不存在的孝子一样。

警察紧跟着也到了老毕家的门前。他们只是上前敲门,告诉前来开门的老毕母亲,叫刘刚和老毕一起跟他们“走一趟”。

老毕就对刘刚说,无论那个小年轻死没死,如果你不想再进号子,就赶紧跑。

刘刚说,一人做事一人当。

老毕说,去你妈的。

刘刚就说,那你呢大哥?

老毕说,跟我没关系呀。

刘刚就爬上了老毕家的高墙。所有人都看到他两腿哆嗦地站在墙头上的样子,包括警察也看到了。警察还喊,刘刚,别跑。这时候,意外发生了。

不知道谁干的,老毕那条藏獒被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这还是大白天,一般只在晚上才放出来看家护院。有可能是老毕家人害怕,觉得放出来安全吧,但老毕的母亲和老婆都说不是自己放的。总之,刘刚站在墙头的样子也被藏獒看到了。这条凶猛的畜生见状就扑了过去,大有纵身跃起,一口叼走刘刚的架势。后者见状,吓得啊呀一声掉到了墙外。

大伙儿赶到墙外,刘刚已经脑浆迸裂。他没有跌好,一头栽了下来,正好栽在老毕家高墙外的水泥滴水坡上。老毕见状,没扛住,喊了声“兄弟啊”,一下子就哭了。警察也没有带老毕走,而是打电话叫救护车忙了好一会儿。就是这会儿,老毕返身进了家门,徒手和自家那只藏獒搏斗了起来。这只藏獒认识自己的主人,刚开始,还摇头摆尾想套近乎,看情况不对,与老毕龇牙咧嘴起来,然后见老毕以死相逼,只好兽性大发。

藏獒算不算猛兽?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斗过一头猛兽?人们听说过武松打虎这样的故事,但这种人兽相争怕是从没有见过。所有在场的人都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老毕不愧是红光镇智勇双全的一代流氓,他活活掐死了自家的藏獒,而自己被拼死挣扎的利爪撕得条条杠杠、血肉模糊。

毕业照

刘刚已死,再说什么也许多余。

火化当天,我还是去了趟火葬场以示送别。不过,我受不了火葬场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儿,中途出来抽烟。按理说,我该和刘刚的亲属一道离开才对。但站在火葬场外,看着烟囱浓烟滚滚,我还是一声招呼没打自己先走了。

到家之后,陈香正在和我们家那只小猫争夺毛线球,见我回来,她任小猫带着毛线球滚动,问我干嘛去了?我如实以告。她叹了口气,想了想,提醒我说,你以后不能跟这种人玩了。我点点头。然后她看了看地上千头万绪的毛线,说,我都怀孕了,我俩还结不结婚?我说结啊明天就结我说不结了吗?似乎这个答案让她很满意似的,她低下头开始整理毛线,这让我再次目睹了她的驼峰。

然后我就开始翻箱倒柜。陈香问我找什么,我说我想看看我们的毕业照,但找不到了。她说她的还在呢。我说那你下次带来我看看,我都忘了。她说她以前经常看,什么都记得。我说,那你说说刘刚吧。她说她没什么变化啊,还那样。我就说,也是,他发育得早,确实就那样了,然后我补充道,其实我想看看唐存厚。她说,他坐在第一排左边第二个,左边第一个是他女儿唐晓玲。我吓了一跳,我说唐晓玲也是我们班的?她说不是,但也一起拍照了。我说这不可能,我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她说,看来你真是忘了,一共照了两张,所以五十个同学拿的是两个版本,我拿的是与你那张不同的另外一个版本。

她这么一说,我确实想起来了,我说,当时因为前排座位都是学校领导和老师的专座,所以空出的那个位子没有同学愿意坐,对不对?拍照的说空个位子没人坐难看,所以拍第二次的时候唐存厚把正好经过的唐晓玲叫了过来,对不对?我还记得唐晓玲有点儿不乐意,但唐存厚是她爸爸,她也没办法,对不对?

对对对,陈香很高兴地问道,还有呢?

所谓记忆闸门,真是一发不可收拾地打开了。我继续说道,女生是第二排和第三排对不对?最后两排才是男同学对不对?我因为个子最矮,唐存厚叫我和第三排女生站在一起对不对?然后我居然站在你旁边对不对?

说到这里,我浑身颤抖。因为那个拍照的要求所有人挺胸微笑的时候,我看到身边的陈香犹犹豫豫地挺起了胸脯——这是一个慢镜头——我以为她能像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