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农民社会保障实用指南
7352400000001

第1章 农民医疗保障(1)

一、农民医疗保障基本知识

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背景

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农村曾经广泛实行合作医疗制度,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旧有农村合作医疗瓦解的情况下,自费医疗成了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形式。在农民增收缓慢、医疗费用猛涨的背景下,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普遍存在,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来满足健康要求。2002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 见》,提出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及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一是在技术上借鉴了现代保险的原理和方法,对基金筹集,补偿模式和支付机制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在经济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始向社会保险的方向发展。二是合作医疗比较尊重群众的意愿,采用完全自愿的方式举办。三是有外来力量的参与和高校学者的研究。四是群众的参与程度不高,合作医疗发展缓慢。

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任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和推广。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各地区在试点期间不要定指标,不要赶进度,不要盲目追求试点数量,要注重试点质量,力争试点一个成功一个,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5.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含义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或者是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

6.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对象和办法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对象:

(1)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2)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办法: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交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2)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3)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7.申请和获得医疗救助的程序

(1)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

8.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各地要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1)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年初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2)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3)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中央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农民医疗保障中常见情况及处理

1.事件:2007年5月,住在西部山村的王大爷听村干部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个偏远的小山村的村民们不久之后也能像有些地区的农民一样不再发愁看不起病了。于是王大爷想知道,使得他们的就医条件发生这么大变化的原因。

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的时间和标准是什么?

解答: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扎实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在确定扩面进度时要坚持以下标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从2007年开始,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三是全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完善。基本建立相对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基金管理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农民补偿结算制度和转诊制度、监督管理和公示制度等。四是全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比较平稳。2006年全省(区、市)平均参合率高于2005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适度且未出现超支现象,近两年内合作医疗运行未出现重大违规问题。五是新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除了具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较高等条件外,还必须保证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保证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必要办公设备等基本条件。

正是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推进,王大爷和其他村民即将享受到这项制度带给他们的好处。

2.事件:某村村民老周在他们村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自己积极参加到合作医疗中来,他还号召村里的其他村民也加入其中。但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积极参与,有些村民的想法是:要是能免费看病,我就参加。老周对这些村民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使我们花小钱看大病,政府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那些村民就想了解政府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究竟给予了什么样的支持。

相关问题: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是什么?

解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一定的资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医疗补助。第二,各级政府成立或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指导和具体的业务工作。第三,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正确使用,另外,专门的审计部门会对农村医疗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第四,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和运行机制的方案,各级相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五,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切实做好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事件:小贾是成都市某村的村民,常年在深圳打工。过节回家时听说他们家所在的村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小贾自己也很希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看病吃药的补助,但他不清楚,向他这样一年到头在家待不上几天的人,能不能家乡参加家乡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有哪些?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的主体,就是户籍在农村的我国公民。本事件中的小贾虽然常年在外地打工,可他的户籍仍然在农村。所以按照相关规定,他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事件:某村村民老张夫妇的儿子小张在北京市创业,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和机遇的眷顾,小张闯出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也在北京市了买了房子安了家。小张准备接他的父母到市里去养老,正赶上村里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看着乡亲们纷纷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张心里就嘀咕:儿子很快就接自己和老伴到市里去一起住了,但是作为本村村民,我们老两口是不是也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呢。

相关问题:农民必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吗?

解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之一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强制性地要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老张夫妇可以选择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事件:山西省某村村民老徐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一场大病后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一部分医药费,老徐很想了解他除了享受报销医药费以外,他还享有哪些权利,同时,他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解答:《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均享有以下权利: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检查、健康教育等服务;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用;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批评与建议;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和维护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资金;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各项预防保健工作;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6.事件:天津某村村民张大叔的朋友生病了,他去看望朋友,他的朋友跟他说,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次看病省了不少钱呢。看完朋友老张回到自己村里,也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他想知道自己每年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相关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多少?

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交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交费标准。根据《天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个人交费按照上年本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标准出资。起步阶段一般地区每人每年出资额不低于15元,相对贫困地区不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交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