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闻学十年(1998-2008):多元与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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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试论新闻的真实性原则(1)

■尹韵公

真实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最为核心的关键词之一,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主要理论支撑。因此,弄清弄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真实性原则,无论是对于正在从事新闻工作的记者编辑,还是对于正在大学校园里学习新闻学知识的莘莘学子,都是极为重要的。

真实性原则虽然是主观判断,但它却有着厚实的客观基础。

真实性原则关键在真实,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从新闻的内在要求看,真实是新闻的首要标准和第一选择;离开了真实,也就无所谓新闻。新闻必须真实,但真实的事情未必可以构成新闻。也就是说,新闻报道的每一件事情都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但真实存在的每一件事情不是都值得报道的,或都可以成为新闻的。

我们强调新闻的生命力在于真实,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依照历史唯物论,信息的采集活动和处理能力,是人类的本能之一;又由于人类是社会化的高级生物,这就使得个人的信息采集与处理,必然会在一定的人群和地域之间传播、交流和扩散。因此,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然要求真实客观的信息在相互之间传播、交流和扩散,以不断地提高征服自然、改天换地的能力,从而推动自身文明史的不断进步。我们注意到,在人类成长过程中,凡是错误的信息、不真实的信息或扭曲的信息,都或多或少、或重或轻地影响了人类前进的步伐。概括起来讲,这就是:凡是真实的信息,都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凡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信息,都阻碍和延缓了人类的进步。随着近代以后科学技术的加快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采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也大大增强。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化,逼使人类掌握的一部分信息,逐渐转化为具有新闻性质的信息。信息与新闻,具有一定的同一性,但又不完全相等。信息包括新闻,新闻也一定是信息;但是,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新闻。

正确认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还必须运用辩证唯物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准确把握真实性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首先,要具备当代时空观。过去,尽管教科书里关于新闻的定义多达几十种不同说法,但是,大家比较认可的还是陆定一同志的概括,即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陆氏定义,结于20世纪40年代我党延安整风期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陆氏定义还是比较科学的,基本符合那个纸质媒体占统治地位的时代状况。然而,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现代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和卫星传输技术飞速发展,给予人类的信息传播能力以深刻的影响。比照当代的传播环境,陆氏定义的时空观显然已经落后了,不再符合当代传播环境的要求。例如,人们通过卫星传输的电视新闻和互联网播发的消息,往往不是“新近发生的”报道,而是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或最新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如中国三峡大坝合龙的现场直播、世界杯足球赛的现场直播、伊拉克战争的现场直播等等,都证明现代科学与通讯技术,已经无情地摧毁了陆氏定义中的陈旧而过时的时空观。在当代社会条件的传播语境下,新闻的定义应为:新闻是最新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选择事实的报道。所以,只有从当代时空的角度切入,跟上已经发生位移的时空坐标,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真实性原则。

其次,要厘清事实与新闻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规律,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新闻报道的本源,事实在先,新闻居后,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是新闻的原生材料,新闻是根据事实加工编辑而构成。事实是新闻发生的前提,又是新闻存在的依据;没有事实作为前提,新闻就失去了发生的合理性;没有事实作为依据,新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

然而,我们又必须清楚地知道,尽管事实对于新闻是如此的重要和关键,但是,事实绝不直接等于新闻,从事实到新闻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不是所有的事实都能进入新闻领域的视野,不是所有进入了新闻领域视野的事实都可以进入新闻制作的程序,不是所有进入了新闻制作程序的事实都可以成为新闻报道。只有与构成新闻的要素发生了联系,事实才能成为新闻。

曾经见到有的教科书这样写道:反对资产阶级报纸的“有闻必录”。其实,这个判断是错误的。因为世界上不管哪个国家的报纸,资产阶级的也罢,无产阶级的也罢,或是其他阶级的也罢,都不可能做到“有闻必录”。不要说别的原因,光就运作成本而言,这是任何报纸都无法承受的。如果把听到的每一件事情,都无一遗漏地刊登出来,那还能叫新闻吗?这样的报纸能在世上存活吗?

再者,要坚持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统一。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正如西方哲学家罗素所言:“事实的意义就是某件存在的事物,不管有没有人认为它存在还是不存在。”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主观意识反映客观存在。

新闻就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存在的反映。但这个反映不是被动的、机械的,而是能动的、鲜活的。这种能动而鲜活的反映,表明了人们的主观意识正在自觉不自觉地对客观存在进行选择。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新闻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主观选择。

新闻一定要真实,一定要忠于事实,这是不容置疑的;新闻并非报道所有事情,刊登一切,这也是不容置疑的;绝大多数新闻报道的事实,一定要经过人们主观价值的判断过滤,这同样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新闻报道的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同样地,新闻报道的事实,必然包含着主观判断,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面对同一客体,不同的新闻传播主体会有不同的报道及其解读,因而会有不同的传播效果,这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屡见不鲜的客观存在。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新闻传播主体价值观念存在着差异,甚至完全不同。一般来说,几乎没有任何新闻传播主体会否认客观事实的存在,但是,从什么立场审视、什么角度报道,运用怎样的观点和倾向进行阐释,对事实的素材进行怎样的切入和取舍,又怎样进行裁剪和编辑,以至于版面的安排、字号的大小、位置的摆放等等,这些新闻手段的选择和操作,是任何新闻传播主体都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而这些反映在媒体的任何新闻,又无不打上新闻传播主体价值观念的烙印。在当今世界,绝不会存在纯客观的媒体;对任何宣扬自己的报道绝对客观、不掺杂任何主观倾向的媒体,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相信,因为那肯定是谎言。这类媒体生物种类,地球上从未诞生过,将来也不会出现,因为地球不存在它的生态环境。

坚持客体与主体的有机统一,是新闻真实性的必然要求。我们追求事实,忠于事实,这个自然本能是真实的;我们依赖于立场、观点去反映事实,解读事实,这个价值取向也是真实的。无须讳言,我们是尊重客观事实与尊重选择事实报道的统一论者。这里面不存在矛盾现象,恰恰相反,客体与主体的有机统一,才能使矛盾得到了最优化处理。新闻界有一句名言:善于用事实说话,这是对客体与主体有机统一的最好诠释。

中国共产党是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忠诚拥护者和真诚实践者。

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毛泽东在创刊于1925年12月5日的《政治周报》“发刊理由”上写道:

我们反攻敌人的方法,并不多用辩论,只是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敌人说:“广东共产”,我们说:“请看事实”。敌人说:“广东内讧”,我们说:“请看事实”。敌人说:“广州政府勾联俄国丧权辱国”,我们说:“请看事实”。敌人说:“广州政府统治下水深火热,民不聊生”,我们说:“请看事实。”

由此可见,从党诞生的那一刻起,中国共产党就把坚持真实,忠于事实,作为党的新闻工作的一贯主张和根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坚持,是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体系的。马克思、恩格斯都曾办过报刊,还长期给一些其他报刊写稿,丰富的新闻实践使他们意识到:新闻报道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列宁也是一位鼓动家和宣传家,也有着丰富的报刊阅历,他曾说过:“我们的报道是我党的一面镜子。它应当经常保持干净,摆放端正,它所反映的东西,都不应失真。报纸由于具有严格的真实性和严肃的原则性,因而不仅在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人民的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威望,而且甚至在我们最凶恶的敌人的心目中也具有很高的威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非难我们的报纸不真实。”

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核心集体都高度重视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原则。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都曾反复强调,要讲真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和假话;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要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新闻宣传工作之中。江泽民同志曾经对真实性原则作出过极为精确的阐述,他指出:“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坦率地指出新闻工作的阶级性和党性原则,因为我们新闻工作的阶级性和党性同新闻的真实性是一致的。”他还指出:“我们的新闻工作者要做到真实地反映生活,就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胡锦涛总书记也曾经强调:“要坚持讲真话、讲实情,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无论是作为革命党,还是执政党,我党对真实性原则的坚持,从来都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风,是我党坚持真实性原则,随时修正错误,始终追求真理的一条重要保证。在解放战争时期,针对新闻工作中出现的面壁虚构、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等不良现象,我党展开了著名的反对“客里空”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我们党在新闻界深刻总结了经验与教训,清算了错误学风文风,使真实性原则继续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不是说在真实性问题上我党没有犯过错误,但更重要和更可贵的是,我党一旦发现错误,就必然会全力去改正和修订错误。这个改正错误的过程,恰恰是更好地彰显了我党坚持真实性原则的决心和毅力。

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真实性,是实践和落实真实性原则的关键。在当今中国,13亿中国人民斗志昂扬、意气风发地建设祖国,这是我们时代的主流。反映在新闻工作领域,这一主流就是我们常说的主旋律。从这个角度讲,唱响主旋律,应当是真实性原则的客观要求和时代使然。然而,我们又要注意防止出现另一种倾向,即借口总体真实或本质真实,而不去反映和报道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和矛盾,从而有意无意地弱化和消解舆论监督。我们必须承认,不管哪个国家哪个社会哪种制度,都会存在阴暗面问题。问题在于,如何面对这种阴暗面。胡耀邦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社会是光明的,同时也存在着阴暗面。“我们这样的大国,今天如果有谁专门搜集阴暗面,每天在报纸上登一百条,容易得很!……虽然其中每一条可能都是真实的,但如果谁说这就是代表今天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画面,那就不真实了。当然,如果反过来硬说我们今天的社会,到处都是光明实在好得不得了,一点阴暗面都没有,一条缺点也没有,那也不真实。”江泽民同志讲得更好,他说:“社会生活中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阴暗面的情况、性质也各不相同。”“现实生活是复杂的,要找几个事例来证明某个观点并不难。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尽管这一叶、这一点确实存在,但从总体上来看却背离了真实性。”

以上思想告诉我们这样一条处理原则: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应当承认,有的报道素材和题材确实是真实的,也确实有新闻价值,一旦报道出去也确实会为社会所关注。然而,由于社会本身存在着多样性和复杂性,存在着许多可变的或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这就逼使我们在处理某些新闻题材时,不得不多加考虑,不得不反复掂量。我们也清楚有的新闻题材颇能吸引眼球,但由于顾忌可能诱发一些不可预测因素或其他种种原因,我们就很可能照顾大局而牺牲个体,让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事实上,这种情况,不但我们存在,国外也存在类似现象。

我国的新闻媒体虽然存在“报喜多于报忧”的现象,但这并不等于我们轻视、或忽视、或无视社会“阴暗面”的存在。中国新闻传媒体制的最独特之处,就是它创立的内参机制。所谓内参,就是媒体内部出版的一种定期或不定期的刊物,内容主要是“报忧”的,受众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它刊登的稿件多数是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或未经调查核实的“阴暗面”。内参反映的问题,都是来自老百姓的呼声、愿望、要求和利益表达,也有举报和投诉。内参报道的信息,多数是真实的。对此,党和政府各级部门都高度重视。内参机制的运作,有利于治党治国,有利于社会稳定。它不仅没有削弱真实性原则,而且是更严格、更严谨地维护了真实性原则。内参机制是中国特色新闻传媒体制的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