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闻学十年(1998-2008):多元与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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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Internet:被解放的新闻价值观(1)

■杜骏飞

新闻价值(news value)是一种度量,用来判断新闻原事(news story)和新闻文本(news text)的意义。由于新闻价值的度量通常拥有多种取向,因此,不同的度量会自然构成一个指标体系,而这个体系被我们称之为新闻价值系统。任何既有的价值系统都无一例外地呈现出某种同一化的理念(mind),我们通常以“价值观”一词来指代这一抽象的思想倾向。

满足那些指标的新闻或文本被视为是“新闻的”,即是指它具有新闻的属性;而不满足这些属性或满足不充分的,则会被视为不具备新闻属性或新闻属性不明确。鉴于对新闻属性的判断是在富于主观化倾向的形容与描述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度量基本上是一种关于主观认同的标准的预设;之所以在理论上承认这种主观预设仍具有论证意义,是因为建立这个新闻价值体系的有关度量的不同指向,早已被一一证明具有很大的合理性。

曼切尔(Mencher)认为,所谓的新闻价值标准,就是决定事件或观念具备新闻价值的因素;麦道格尔(MacDougall)指出,撇开政策考虑作为新闻评判的因素不谈,报纸和其他传播媒介,不论有何差异,他们每天在对千百万事件作出选择时都有确定其潜在新闻价值的大体一致的标准。从心理学意义上说,即使这些标准可能是肤浅的甚至是错误的,但它们已经受到年复一年的经验的考验,并且在一批数目不容忽视的新闻编辑部内盛行。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曼切尔不仅仅把新闻价值看成是一种对有形对象的描述,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后者还是一种观念上的差别信号;而麦道格尔的观点则能从语言和逻辑上提醒我们,尽管我们承认一切现有新闻价值标准体系,但是鉴于它在理论上是一种流行——尽管这一流行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的积淀,被公认为具有合理性和存在的价值,因此它仍然是可以改进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新闻实践的反复积淀,这种改进的必要性日益明显。而在当代,在Internet以超过以往任何媒介的孕育成长速度发展的十数年间,是否已经沉淀下某种智慧与旨趣,让我们能够把握到新闻受众中出现的有关读什么、听什么或看什么的新要求?这里,我们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抱着这样的理论兴趣,结合网络新闻发展的机制,来探索网络时代对传统新闻价值体系构成挑战,并演进出新的统合观念的问题。

一、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合

客观性(objectivity)是传统新闻观念的思想核心,也是新闻价值系统的逻辑基础。今天,关于客观性的理念,在网络新闻环境下正在向“客观——主观性”(objectivity/subjec tivity)的统合型理念方向发展。

对于新闻来说,客观性是指一个新闻文本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相对应的程度。而在网络传播的环境下,以下两个因素是我们在探究新闻的客观性属性时所必须重视的:1.Internet环境对新闻概念的泛化,即从狭义的传统新闻概念泛化为其他有用的信息,甚至包括日常生活和商务。这使得我们对于网络新闻的客观性的评判工作变得比以往更具有未知性和挑战性。2.Internet环境的主要特征是把关人的缺失感,反映在信息文本的表现上,则是主体与客体的有效交融。正如我们在泛传播(pan-communication)的观念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媒介即人”——网络中的受众已不再单纯的是接受者,而演化为媒介的一部分。因此,对于网络新闻的某些文本形式(如新闻组、论坛、网络调查等)作有关客观性的判断时,仅仅依靠单纯的二元判断是不够的。

今天,我们在网络上体验到了大众传播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来自信源的普遍的匿名性。在由叠加和链接共同作用的“辗转相传”的环境中,任何一个泛化的终端文本、声音、图像、文字、图表、内容、标题、细节的精细程度,都有可能会遭到折射和歪曲。在匿名、把关人缺失、受众大量参与交互、海量新闻信息的多重作用下,网络新闻的客观性在某些特定的文本样式以及总体的文本特质中,表现出比传统新闻更具有脆弱感。也许这正是今天我们在Internet环境下,在享受前所未有的丰富多彩和人本化的新闻信息时,不得不面对着更多的新闻诽谤、谣言、片面报道、失实、滥寄(spam)、噪避(zapping)关于噪避(zapping)的译名及传播学意义,及其他涉及新闻法律与新闻伦理问题的根本原因。

无论我们是否相信网络新闻在客观性方面弱于传统新闻,我们都会从技术的本质上看到一个明显的先验性的主题:在泛传播的条件下,由于把关人作用的消解,每一个匿名受众都有可能会把参与交互看成是新闻的一部分,也把对传播与再传播的参与看成是一种对新闻资源的良性的开发和利用。不管是在讨论版、新闻组、电子邮件中,还是在文章的转贴、编辑、深度链接过程中,我们都能够发现,由于存在着极大量的个人化影响的可能,我们不得不冒着比传统媒体更严重的失去原创新闻的事实及事实本身的真实的双重风险。并且,我们还会发现,这一理论上的风险往往不幸被现实所证实。以图片新闻报道为例,吴心梅在《眼见未必为实——网络新闻图片的陷阱》一文中,即以大量事实举出在Internet上出于种种广泛的原因导致新闻文本:A.自相矛盾,莫衷一是;B.图文不符,张冠李戴;C.细节失误,南辕北辙;D.无中生有,胡编乱造等四大类失实陷阱。

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正是由于传统的客观性观念受到冲击,另一种在Internet上可能会被公认的价值原则在悄悄地浮现。这个新型的传播事业所带来的同一性理念究竟是什么?它在新闻价值观念的判断上可以被公认吗?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中,如果确实存在某种关键词的话,那么这个词可能会是“宏观真实”(macroscopic truth)或是其类似物。也许,为了与本题相关,我们更应该称之为“理念真实”(truth in mind)。新闻的宏观真实强调从宏大的系统上,如从长时段、事件与环境的关联、时代性上总体把握新闻的客观性,而在Internet上,透过那些技术上具有先验性的密集的失真,我们恰恰能够观照到在Internet的精神深处所蕴含的、本质上的、使新闻信息真实化的能力:1.以多信源的宏观竞争机制消解单一信源的微观的不确定或失真;2.以极广大的受众的主动化的对真相的追求,取代少数把关人对真实性的施予;3.以信息的极大丰富激发受众对于真实的判断力以及受众作为思想主体群落的自组织性。

也许我们终将承认,正是Internet使我们发现了:在新闻媒介中蕴含着人,人本身即是新闻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客观性的一部分——或者更准确地说,“人”扩展了“客观性”的定义本身。

二、异常性与寻常性的统合

有关异常性(abnormal)的价值观在网络新闻环境下正在向“异常——寻常性”(abnormal/normal)的统合型价值观方向发展。

异常性是对新闻报道内容所具有的罕见性或陌生感的度量。从传播经验上说,异常性显著的新闻是指对明显偏离常规和日常经验的事件的报道。我们需要以异常性作为新闻价值标准,是因为传播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岗哨作用,它监督人类社会行为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异常现象。人类应该在日常行为当中密切关注一切有可能会导致对群体有所伤害或危及社会生活的事件,这些事件当然地被预设为“罕见的”和“令人感到惊奇的”。这也同时告诉我们,求新求异并不是新闻发布者的动机,而是受众的源自人类集体无意识的传播动机。只有吻合受众的动机,新闻的价值才有可能会被确立。

正是从观察受众动机的角度,我们注意到,进入网络时代,异常性的价值观会紧密地与寻常性的概念相结合,相辅相成地构成一个更新的价值链。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使人们在阅读任何奇异事物的报道时,都会比以往更有条件和更有理由追问:这个奇异的消息对于我本人意味着什么?而恰恰也正是Internet在新闻的领域里完成了对这一提问的回答:你可以自助地使用信息仓库、超文本链接和Internet交互,在技术平台上把不寻常的新闻转化为一种寻常的认识。今天,人们在哲学认知上从异常(个别)上升到寻常(一般)的这样一个过程大大地缩短了。比诸以前,人们有更多的材料和更加充分的技术(包括搜索和统计)条件,能够在发现异常的同时,也发现该异常对于他们自身日常生活的准确的意义,甚至具体到可量化的细节。人们对于新奇的事物和信息的渴望永无止境,网络新闻恰巧能够满足这种巨大的好奇心。从前我们在传统媒体上对于异常新闻的期待总是有所保留的,因为并不是每天都有“人咬狗”的事件出现,但是当全球的信息联网如望远镜、显微镜、传声筒、会议厅那样被造就为一个唾手可得的工具时,人们能够随时了解他们想要了解的事物。因此,今天的网络受众,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新闻受众都更加习惯于经常得到这些异常。这也正可用来解释为什么网络新闻既已开发出如此巨大的功能,但是它仍然能以高速度不断进步。网络新闻在价值观念上并不满足于传统意义的“异常”,而是强调“寻常的异常”。

更为重要的也许是下面这个因素:在全球化的Internet上,新闻受众却是个人化的或至少是分群的,因此他们对于异常性的把握互不一致。几乎每一个受众群都有自己的鉴别标准。在某一方认为是异常的新闻,在另一方看来也许是平淡寻常的,反之亦然。因此,在网络新闻这个一体化的宏大概念中,如果不将定义范围缩小到准确描述的分众群,我们很难定义什么是异常。考虑到了Internet几乎包容了所有的信息化人群,这种难以定义的牺牲,也许比以往任何大众传媒都更具有对新闻价值观的演进意义。

三、影响性与交响性的统合

有关影响性(affect)的价值观在网络新闻环境下正在向“影响——交响性”(affect/interaffect)的统合型价值观方向发展。

影响性是对新闻的题材或观点影响受众的深度与广度的度量。通常我们所指称的新闻,是指大众传播媒介中所发布的新闻,因此,一个新闻能否影响较大的社会范围十分重要,影响越深越广,则新闻的意义越突出,反之,则新闻的意义越微弱。在传统媒介新闻中,正如密苏里新闻学院写作组所阐述的那样,关于事件影响力的大小取决于下面几个因素:对多少读者有影响;对读者有多少直接影响;是否会立即产生影响。

而在Internet环境下,对新闻影响力的度量的标准发生了某些变化:1.受众的影响量可以区分为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追求绝对数量,是指争取影响总数量较多的受众群;追求相对数量,是指对于分众传播的某一层面的受众群(目标受众)来说,要力争在这一人群中占有尽可能大的比例。网络新闻人群影响力的计量,是这二者的总和。2.网际新闻的直接影响不仅仅包括针对直接的受众,而且还包括信息链条中的任何一个转载环节。即对于某一网络媒体来说,还包括其他网站乃至传统新闻媒体,包括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等各种传播渠道对于该信息的转载、传达、引用率。转载、传达、引用率越高,说明它的直接影响力越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影响力的度量特征是:要看它是否能够立即促发交互。交互式影响是网络新闻一个主要的特质,影响的交互性越丰富、越强烈,直接影响越大。3.迅速产生影响的问题反映在网络新闻的首发与跟进速度上,也反映在是否引人注目,是否便于认知、理解或记忆上。网络新闻影响的即时性与其影响的直接性是融为一体的,如前所述,它能够以当前交互来实现这一融合。

网络新闻对传统新闻的有关影响性的不同取向,使得构成影响力的不同元素重新列序,并形成新的重点。这个重点,就是我们称之为“交响”的影响概念。我们把交响一词用于定义网络新闻的影响力,试图反映网络新闻在影响力方面的几个主要特质:1.新闻的文本能够迅即得到新闻受众的反馈。2.文本的作者、制作者或发布者本身能够与受众交互。3.受众与受众之间能够交互。4.发布者与发布者,文本与文本之间能够经由后台管理,而形成与文本信息直接相关的可利用的组织。从以上意义层面上说,也许,我们仿照affect而对比的使用interaffect一词来指代交响概念更为恰当。在未来,网络新闻对新闻的价值理论及标准会做出较大的调整,而最有可能被传统新闻理论所接受的,正是这种从单一性的影响到交互性的交响的跨越。事实上,从当代新闻的发展方向上来看,无论是传统新闻媒体还是网络新闻媒体,都在试图走向联合、协作、同一,这也更为深邃地意味着,未来所有的新闻领域都有可能试图向这一价值观看齐,从而实现多向度的新闻的交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