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云这几日苦恼地想去撞墙,他从来不知道书文会如此锲而不舍地追着他询问心上人的标准。
书文问的时候,他有认真想过一次:白皮肤,长头发,有些任性,有些胡闹,而且还要脑袋瓜子很聪明,最好不要对丈夫言听计从的。他想来想去,这个条件不正是给书文量身定做的么,如果告诉书文,保不准会被那鬼主意一堆的小子看出来。
“哥,不如你看看张家姑娘!”
“不去!”寻云温润地拒绝,即使拒绝着,脸上也带着非常好看的笑容,寻云长的很正派,在现代人眼里,就是那种标准的好男人的外表,平时很温和,却在朋友或主子遇到危险之时毫不留情地屠戮敌人。
“哥!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书文躺在他怀里撒娇,两个人在梅花树下,悠哉地吃着草莓。
袭嫣走进弄堂,熟门熟路地拐进小院,正好撞见寻云抱着李三坐在梅花树下,光看到藤椅上的背影,袭嫣就有些脸红了,自从上次她被李三叫来送过一次饭后,她便春心萌动,喜欢上了李三的哥哥。
“三儿!”
“嗯?”书文回转头,见是袭嫣,随意地指指他们两人对面的椅子,说,“坐!”
“你都几岁了,还要你哥抱。”
“怎么的,我就喜欢!”说完,还挑衅地往寻云的怀里拱了两下。
“袭嫣姑娘来我们家有什么事吗?”寻云笑着开口问,一下子把袭嫣问的面红耳赤,幸好寻云忙着给书文递草莓,书文忙着吃草莓,因此都没注意到她的异常。
“明天有个花灯会,杜公子想去看吗?”
书文听到这番问话,再看看对面忸怩的人,终于明白自己杵在这里就是个高瓦数的灯泡,而他刚才竟然还在跟袭嫣争宠,罪过罪过,为了弥补过失,怎么也得帮袭嫣一次:“哥,去呗,明天肯定很热闹。”
“好吧,我们一起去。”
“我明天约了铁冲哥,还是你们去吧。”
“把铁冲也叫来啊,你老提他,我一定得见见他。”
书文头上立刻三天黑线,敢情老哥这个傻瓜根本没看明白袭嫣的心思。
“是啊,一起去吧,四个人也玩的开。”袭嫣满面带笑地附和。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不好再拒绝,只好答应了。
第二天傍晚,几个人在湖边会和,一路火树银花,宝马雕车,看的人目不暇接,果然是太平盛世,出来游玩的人特别多,文人雅士更是不计其数,湖中豪华游船上风箫声动、玉壶光转,让人忍不住想要走上去看看。
书文戴了个脸谱,正好遮住脸上丑陋的疤痕,走到中途,找了个借口拉着铁冲开溜了。
“三儿,你干嘛呢,把你哥和袭嫣甩了?”
“我们留在那里干嘛,当电灯泡么?”
“电灯泡,电灯泡不是用来照明的东西么?”
书文想了半天,想不出该怎么解释电灯泡的另外一种含义,只能摆摆手,拉着铁冲往其他地方横冲直撞。
“你慢点,小心撞到人。”话音刚落,铁冲就一语中的,在前面乱走的家伙撞到了一个人。
“走路不长眼啊!”书文正要破口大骂,一抬头,就看到了那张魅惑的脸。
“喂,明明是你不看路,还戴着这么一个鬼面具,吓人还是吓鬼啊?”他身边的赵黎月立刻开始发飙,人的本性果然很难改变,五年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赵黎月和他八字犯冲,即使到老了,估计也能互相指着鼻子大骂。
“三儿,是你不对!赶快向他们道歉。”铁冲慌忙朝他们道歉,眼前的几个人他们都见过,不就是皇上和国医么,这种时候穿着便装,肯定是微服私访,他们假装不认识,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小命。
“一句对不起就完事了么?把面具摘下来。”黎月得理不饶人,还是跟以前一样讨厌。
玄烨只是看着,没有帮腔但也没有要放他们走的意思,想必也是对面具下的那张脸心生好奇。
王八羔子,今天倒霉,撞枪头上了——书文在心里暗骂,抬手摘下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