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学校小型球类的竞赛与裁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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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网球竞赛的人员

网球竞赛的人员主要包括参赛人员、裁判等。

参赛人员

网球的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和教练。

裁判人员

(1)裁判种类

在一场正式竞赛中,除了球员外,还有相关人员在场。

①主裁判网球竞赛的主裁判做在球场外一边的中间的高椅上,他对竞赛中所有事件拥有最终仲裁权;

②边裁判此外还有边裁协助主裁判的判决,他们主要的工作是决定球是否落在规定的区域内,以及检查球员发球时是否违例;

③网裁判此外还可设1名网裁,负责判断发球时球是否触网。

竞赛中还可设球童,负责捡球以及将球和毛巾递给球员。他们不负责竞赛的裁决。场外裁判一般坐在观众席中,拥有对竞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2)裁判长职责

裁判长应由竞赛委员会推选,裁判长的名字应由竞赛委员会发布公告通知参加竞赛的各单位。具体规则如下:

①责任裁判长必须精通规则和实施运用规则,要能迅速作出决定,并对其所采取的行动负完全责任;

②更换裁判长有权指定或更换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

③作出如果一场未进行完的竞赛需要重赛,裁判长可以在征得竞赛双方的同意后,作出仲裁或继续竞赛的决定;

④决定裁判长有权指定竞赛的场地,有权决定请假运动员在限定日期竞赛;

⑤负方裁判长有权决定无故不出场竞赛的运动员和经过点名而不准备出场竞赛的运动员为负方;

⑥延期由于天黑或是场地、气候等条件的原因,裁判长可以随时决定延期竞赛;

⑦判定当裁判员表示自己不能裁决时,裁判长可以根据规则条文决定任何得分。裁判长的决定是最后的判定。

(3)主裁判职责

网球竞赛中,主裁判员职责如下:

①检查竞赛开始前检查球网和支柱的高度是否合乎标准。如果运动员提出请求,裁判员可以在竞赛期间测量和调整网高;

②判决宣报“发球失误、重发球、出界、击球犯规、脚误和两跳”,以及除授权给司线员、脚误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以外的判罚,也可重复其判决;

③登记先在记分表上登记胜方的得分,然后在运动员请求报分时也可报分;

④报分每局和每盘竞赛结束应报局数分和盘数分,或运动员请求报局数分和盘数分时也应报分,并登记在记录表上;

⑤恢复认为休息时间已结束,裁判员应立即恢复竞赛;

⑥恢复裁判员在每局竞赛开始时,应说明可能发生影响竞赛的情况;

⑦保存裁判员在竞赛结束时应填写记分表,将其送交竞赛委员会有关人员批准并保存。

(4)司线员职责

①看管司线员的职责是报发球失误和出界,判决他所看管的那条线上的出球,并有最后决定权。如这一分球司线员不能作出决定时,裁判员应予判决,或令这一分球重发球;

②指派司线员接受裁判长或裁判委员会的指派。只有裁判长一人有权更换司线员。

(5)网上裁判员职责

①应报网上裁判员遇到发出擦网球则应报重发球,遇到球穿过网孔则应报穿孔球;

②复述网上裁判员为了防备可能发生的差错,复述竞赛的报分,并与裁判员核对,另外还要登记所更换的球;

③动作当运动员作出发球的抛球动作时,网裁判员应将手置于球网网绳上面。他的腿和脚不应伸到球场内。运动员发完球,他悄悄从网上将手收回。

(6)脚误裁判员职责

①位置脚误裁判员应正对底线而坐,发球时他可以从一边换到另一边。他不得和底线司线员谈话;

②宣布在判决犯规时必须大声宣布,并使全场都能听到。他应非常熟悉脚误的规则,只有在他确定信号是违犯规则时,他才应当宣布脚误;

③判断一边看着运动员的脚下动作,一边听球拍击球的声音,用这种方法能够合理而精确地判断运动员发球时是否是脚误。

(7)判罚依据

对于裁判员、司线员、司网员等人的意见,判罚规则如下:

①判定网球竞赛时如设裁判员,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竞赛大会如设有裁判长,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判定有异议时,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②权限竞赛中设有司线员、司网和脚误裁判员等辅助人员时,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例,他们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如果裁判员认为是明显误判,他有权纠正辅助人员的判定或指令该分重赛。当辅助人员不能作出判定时,应立即向裁判员示意,由裁判员作出判定。如裁判员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也不能作出判定时,可判令该分重赛;

③更改在团体赛中,球场上的裁判长有权更改任何判决,他还可以指示裁判员判该分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