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8)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2.学校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评估
(1)作为校长,是否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风险监督管理计划,对管理活动的内容及执行监督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合理。
(2)校长是否聘用了合格的教师,尤其是从事专业技术课教学和体育课教学的教师,这些教师必须提供权威的业务档案。
(3)临时代课的教师对该课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是否具备,校长是否在其上课前检查过教学计划,尤其对缺乏教学经验的教师是否仔细审阅过其备课教案。
(4)教师是否与参加活动学生的家长取得了联系,是否向他们通报过所组织的活动潜在的危险性并取得家长的书面同意或认可。
(5)教师的备课教案中是否包括学生安全保护的内容,执行情况如何。
(6)从事专业技术课和体育课的教师是否进行过紧急救护的培训,是否取得了有关专业资格证书。
(7)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维修教育教学活动中所使用的仪器、设施,有无检查、维修的详细纪录。
(8)学校是否配置了从事具有危险性活动课程所必需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用品,并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分发到学生手中。
(9)学校是否定期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10)事故一旦发生,学校是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件救护制度
拥挤踩踏事故的救护实施工作执行标准
(1)明显骨折、砸伤、头部着地伴头昏、呕吐应即送医院检查治疗。
(2)因挤压踩踏有强烈痛感者也应立即送医院仔细检查,谨防内脏器官受伤,延误治疗。
(3)学校应及时通知受重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并参与治疗意见。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善后处理。
劳动工具伤害事故的救护工作执行标准
(1)轻度皮肤擦伤,由医护人员迅速清洗、包扎,并令受伤者从事轻体力劳动或休息,坚持按医嘱内服、外敷药物,避免接触污水,保持伤口清洁、干燥。
(2)若属骨骼损伤、肌肉内伤、重创伤口等,则应在做必要的应急处置后送往医院诊治,切勿随意按摩、揉搓、拉扯,以免延误病情,甚至造成更大伤害。
(3)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家长,做好善后工作。
塌方、地陷、建筑物倒塌事故的救护工作执行标准
(1)立即将未遇险的其他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工作面,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更大塌方。根据险情迅速求救。
(2)若部分体位被埋压时,首先要判明被压的人数及其方位,然后组织营救。
(3)救人时,不可一拥而上,以防踩伤被埋人员,根据被压人员所在方位,迅速用手挖开,要慎用工具,以防铲伤被埋人员。
(4)救出遇险人员后,再据伤情妥善处理。
(5)问题严重时,迅速上报上级部门,并通知家长。
陷入泥潭、沼泽事故的救护工作执行标准
(1)遇到寸草不生的黑色平地要提醒学生小心绕行,因为这种平地可能是泥潭。遇到布满苔藓的泥沼要绕行。
(2)有学生陷入沼泽后组织者和援救者不可蜂拥而入,而应抛给遇险人绳索、树枝、木棍,让其抓紧后拉出。
(3)旁观者不可乱喊乱叫,而应由组织者统一指挥,做合理的提示、指导,有序地营救。
坠崖和掉入坑穴事故的救护工作执行标准
(1)呼叫姓名,调查遇险者是否清醒,询问伤情如何。
(2)将结实的绳索一端拴在大树上面、巨石上,一端系一支手电筒抛下,待坠落者自己系牢、发出信号后,再吊上来。
(3)若遇险者没有应答,需派人下去营救时,则应考虑以下事项:
①挑选身材轻小、动作敏捷、头脑机灵、勇敢坚毅、沉着冷静,有一定组织才能和生活阅历的人下去营救。
②放人时,应让营救者用手电筒或小石子探测下面是否有积水、毒蛇、困兽,是否能看到遇险者等情况,同时,应用油灯、蜡烛等探测下面是否缺氧。
③营救人员应密切注意绳索的磨损情况。
④下去的营救人员应及时通报情况,指挥上面的行动。
营救迷路、走失人员工作执行标准
(1)营救人员应分组行动,事先商定联络办法和信号标志,经常保持相互联络,注意不要造成新的迷失事件。一旦某一小组找到迷路者或发现其线索,则应立即通知其他组。各小组要在来路上留下标记,当不能会合或接到信息时原路返回。
(2)应从当地找向导,寻求帮助。预测基本方位、范围,从不同方位向既定目标聚集。
(3)寻找时,可采取用喊话筒、高音喇叭呼叫,白天燃“狼烟”、举红旗,晚上点篝火、打手电筒、放“钻天炮”、打信号弹等办法。
(4)营救人员一要留心观察迷路者的留言、标记;二要注意给迷路者留下留言、标记,以利其沿标记返回。
4.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制度
校外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
(1)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社会的安定局画,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2)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学生家长,特别是受伤甚至受害死亡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安抚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处理善后事宜,切不可任意激起事端,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对于学生的赔偿问题,要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多加抚恤。特别要坚决防止有些领导麻木不仁,对学生漠不关心,对家长要求不理不问,一概置之不理的做法。
(3)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处理调查的,学校应当主动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不可隐瞒事实,推卸责任;如果是责任事故,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问题的,要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4)事故处置完毕后,学校要认真做好吸取事故教训的总结教育工作,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
校外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制度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发生事故后,绝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学生优先。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先学生后成人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就地抢救。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师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规定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对青少年保护,为他们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是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我们要求严格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安全,杜绝师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1)教师在对学生施教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科学管理,不得随意停止学生上课,不得责令学生在校期间回家找家长来校,或让学生出校办理事务,如因此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要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2)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对学生活动给予保护,否则,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3)教师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需经学校批准,并在活动中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善造成伤害,有关部门及教师须承担责任。
(4)学生在劳技教学、实验教学操作中,教师及实验员应对学生进行使用器材的安全教育,防止火灾、触电、烫伤、腐蚀等伤害事故发生,如因教育及管理措施不力,有关教师及实验员负有责任。
(5)加强校舍维护及安全使用检查,防止因围墙,设施门窗房屋等倒塌及电器故障造成学生伤害除自然灾害因素外,因检查排除险情不力,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管理部门及人员责任。
(6)校园内禁止外单位及家长的汽车、摩托车驶入,家长及来访者车辆在校门口指定区域停放,教师及学生自行车在校内按指定位置绕道行驶,不得在主道及操场上骑车,门卫及有关人员须严格管理。
(7)加强电路维修保养,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如因修缮不及时违章接电和使用电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由有关部门及电工负责。
(8)加强食堂及外购食品的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否则应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9)医务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医疗保健,防止流行病在校内发生。
以上决定希各部门、各年级组和教职员工认真执行,并由学校与部门、部门与有关教职员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
5.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在开展体育活动和在体育教学及管理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体育课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
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
并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检查和维修。根据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的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体育教师应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在体育教学中,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
在体育课上的注意事项
(1)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注意安全。
(2)学校和教师应当定期向学生了解是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异疾病,以便安排体育运动,避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3)要对学生进行健康分组。
①基本组:凡是身体发育正常,健康状况良好或只存在轻微缺陷,但机能水平尚好,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可列入基本组。基本组体育教学要求如下:
a.按国家教委颁发的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b.可以参加大纲中规定的体育测验。
c.可从事1~2项体育专项训练。
②准备组:身体发育和健康状况轻微异常,过去很少参加运动,但机能试验无明显不良反应者,可分入准备组。按下列规定进行锻炼:
a.按体育大纲从事运动,但要注意放慢速度,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