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7223300000032

第32章 魂飞看房车——合同与我们的生活

【案情概述】

丛女士在一群开发商广告宣传人员的怂恿下对其正在开盘销售的某处房产感兴趣,于是坐上开发商免费班车去看房,不料路上发生了意外,车上多人受伤,丛女士做了这场事件的垫底,因伤及脾脏救治无效死亡。丛女士的家人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丛女士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相关费用。开发商则抗辩称,班车是公司租用的,交警大队已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责任全部在司机,并且丛女士是免费乘坐,开发商没有责任承担因这场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交通事故造成丛女士死亡的费用。

【司法判决拟要】

法院认为,虽然丛女士是免费乘坐被告租用的看房车,虽然非经营性运输开发商并没有从中直接受益,但是乘车本身是由被告组织的,并作为被告销售其商品房的手段之一,所以,开发商免费运输看房人构成运输合同,其未尽合同义务导致看房人死亡,应当赔偿其损失。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没有事情的时候,大家都笑呵呵地称兄道弟,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需要有人出来负责之时,平时关系再铁的人,一下子都会变得互不相识,甚至还会反目成仇。这就是人们在利害关系面前最真实的表现。所以,无论你们的关系如何,千万不要被这种关系迷惑,它是最不可靠的,可靠的只是白纸黑字上的内容。本案中可靠的内容虽然没有写成纸上的合同条款,但是它却清清楚楚地存在于法律规则之下。

下面我们先就要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做一个梳理。本案中存在三方法律关系:一、开发商与班车出租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二、看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三、汽车出租公司与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第一种法律关系当中,与丛女士赔偿有关系,可以根据原告,即丛女士的近亲属以实际当中对其最为有利的关系来决定是作为共同被告还是列为第三人。其实无论如何列明身份,我们都可以不用过多地去管它,我们现在的重点问题是看丛女士的死亡赔偿与开发商的关系。因为在这个三方法律关系当中,开发商可是一个实力雄厚、财大气粗的主儿,剔开汽车出租公司,单单它一个就有足够的钱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我们在诉讼当中之所以拉更多的被告进来就是为了胜诉之后能够有充足的钱可供赔付。既然现在可以免去拉长战线、避免多个拳头打人的麻烦,又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们单看第二个法律关系。虽然开发商是免费让看房人搭乘,但是看房人是其房屋销售的客户,即使只是潜在的。作为表现出销售对象的一种策略,免费让有购房意向的人搭乘其租借的班车去看房,已经构成本案运输合同的一部分,即使开发商不是靠运营来盈利,但是作为房屋销售整体柜架的一部分,这个运输合同也真实存在,和营运车辆在法律上形成的法律关系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开发商对丛女士的死亡负有责任。第三种法律关系其实在第一个法律关系的分析当中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汽车出租公司本身与乘客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它只是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但是作为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它与开发商之间可就扯不断理还乱了。这个时候,是将它和开发商放在一起共同起诉,还是留给它和开发商之间自己解决,那就看起诉人是如何打算的了。

总结陈词: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但是总有一根主线贯穿其中,抓住它,不但是帮助我们理清关系的好方法,也是避免一头乱麻无处抓的有效手段。

关联法律条款援用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