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以我今生许你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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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难忘的伤(2)

“怎么了?”我有些奇怪,刚才听得津津有味,直催我继续往下讲的人,不是她吗?

“他们来了。”李沛霖往我的斜后方努了努嘴,我顺着她的指点回头,就看到三个男生朝我们步来。

右侧的白翟,勉强的笑容,淡淡的疼痛还没能从他脸上抽离。他似乎在和中间的胡谷雨说些什么,把那小胖子逗得嘻嘻哈哈个不停。一个人脱离出来,站在最左侧的龚千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侧着脑袋阴郁地垂着眼睑,没有撞到什么真是种本事。

我无言地看着这异常不搭调的画面,三个人各自为政,仿佛根本不在同一频道。唯有一脸坦然的胡谷雨,还有点儿像出来过节的样子,虽然我刚才的表现也有吓到他,却似乎没带去什么大的波动。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和他之间的,是多么纯然的友情。正如同可以反证出的,我和……另外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的诡异。

相信就算对这方面异常迟钝的胡谷雨,怕也看出了些端倪。所以他很自然地走到另外一边,把我身边的位置留给了龚千夜和白翟。他们都站在我的身后,谁也没有抢着坐下,却也没有迈步离开。

李沛霖犹豫了一下,似要起身。我还没来得及阻止,龚千夜已经走到另外一边,顾自坐下,默默地吃着食物。不言,也不语。

我看着他,他却没有转头看我,或者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包括,白翟。

“吃吗?”白翟把食物递给我,是我最喜欢吃的。对于我的口味,他就如同了解我的性格般地清楚。

我没有马上接过,他也没有催促,只是认真地看着我。那双宝石般的黑眸里,露着三分期待,一丝彷徨,和点点不安。

很自然地,这样的他,和我最久远的记忆中,那个温润可爱的天使重叠在了一起。

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变得不再真实。

看着这样的白翟,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荒诞的感觉——其实,白翟他……或许从最初开始,就不曾改变过。

我整整地看着他,看到他变得忐忑,看到李沛霖他们一脸莫名,看到龚千夜的脸色大变,变得让我很难以形容。他就坐在原地,透过李沛霖和胡谷雨,甚至站着的白翟,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他的表情明明非常很不安,他的神情甚至出现了一丝惶恐,可是却一直坐着,没有动,也没有吭声。

千夜,为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再让了吗?我低下头,笑得很苦。我想龚千夜一定早就知道了白翟的心情,就如同白翟,早早地知道了他的心事。他们应该也和卓奇有着共同的秘密,跟我有关的,我不知道的,秘密。

我就像站在云雾中,什么都迷迷糊糊的,可笑的,很悲哀。

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个难解的问题——究竟是知道真相的人比较可悲,还是一直被隐瞒的人比较可悲?

可是我想一定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对我而言,从来都不是问题。我甚至连一秒都没有犹豫过答案——如果真相注定残酷,我也愿意忍受疼痛。虽然我很懒惰,虽然我爱逃避,但不等于我不愿意面对。

比起大家同情中的幸福,比起最后才知道的痛苦,比起知道以后,在痛苦的同时还要忍受的痛恨及自我鄙视,我宁可简简单单地从一开始就接受和面对。

我想虽然我真的很笨,但是笨得还不够彻底。我多多少少还有点女人的天分,没有任何一个谎言,可以瞒我瞒到海枯石烂。

既然我迟早都要知道,那不如早点知道。我想我已经蠢得够久了,不想再在这个貌似以我为主角的谜团中,继续地蠢下去。我还没有可悲到,需要谁的同情,及让我作呕的怜悯。

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坚强。

我的心,从未有此刻的坚定,坚定到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那种高昂的斗志,来得莫名,却迟迟不退。

我狼吞虎咽地把食物塞进嘴巴,吃得很快,更急,像是要塞下自己所有的不满和委屈。白翟看着我可怕的吃相,显然有点儿难以接受,不时地递水给我。

李沛霖则干脆地掩面,估计是认为和我坐在一起非常丢脸。我没有计较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将食物全部撑进肚子。然后,捡起放在一边的垃圾,率先站起了身:“我去扔垃圾。”

“啊,我也去。”胡谷雨三两口把残余的食物塞进嘴里,跟着站了起来。

他好心地把附近的垃圾都捡了起来,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番举动,从根本上堵死了龚千夜起身的理由。本已经半起的他,只好又坐了下去。

我有些好笑地看着他的尴尬,没想到他龚千夜也会有这样一刻。可是我却没有能笑出声,只是径自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轻轻说了句:“抱歉,千夜,说了重话。只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就算是我,也会有必须要长大的一天。”

而我想,那个时机,或许就是现在。

我走向前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犹豫。尽管,我知道龚千夜正死死地看着我,很深、很深。

我的背部,几乎要被那两道灼热的视线烧着。可是,我已经不能回头了。

过去,那么美好,又那么简单,让人眷恋难舍。但是那些已离我太远、太远……远到我几乎都快要忘记,我第一次遇见卓奇的时候,他并不爱笑,有一张清冷别扭的面孔。

犹记得,那时也还年幼的他,喜欢拧着眉头,故作成熟,和后来变得很别扭的白翟一样,冷淡而高傲。那相像得近乎雷同的表情,让我不由一怔,仿佛间似乎就要抓住些什么了。

那是……什么呢?

我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卓奇的时候,是在白翟家里。

那应该是我上三年级后不久发生的事。虽然我上小学后,在学校里一直当着非常标准的乖宝宝,但私下里却依旧和院子里的调皮鬼们混在一起。

我和白翟尽管也不像过去那样天天见这么频繁这么多,但是感情仍然相当的好。我常常还是会在白翟的爷爷奶奶家里待上整个双休日,即使他不愿再跟着我出去“胡作非为”。即使,他越来越有自己的个性。但这些,也改变不了他习惯了听从我的,习惯了被我折腾着去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例如,我初见卓奇的,那一天。

其实,如果硬要算的话,卓奇也能勉强可以说是我的青梅竹马。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只是个小豆丁,我更不会例外。

在住宿区的大院长大,让我对青梅竹马这个看上去很美很浪漫的词语,变得很没有爱。因为实在是——太多、太普遍!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泛滥了,就一定会缺失美感。从小到大的相识,便代表着你对一个外貌出众的人也会失去崇拜和爱慕的感觉。毕竟当你看多了他便秘、拉肚子,流鼻涕的糗相,再对比一下那张堪比海报的脸袋,让人除了叹气,还是叹气:现实啊!

是的,现实就是如此。因此不管是龚千夜还是白翟,我都了解得太深,深到很多时候,假如不够刻意,就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身边站着的,是一个让别的女人想留哈喇子的美男。

但是,卓奇于我,是不一样的。

虽然我和他也在同一个院子里共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可是对于这个男孩,在我们交往之前,我始终不太了解。也许我们会变成这样,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面实在太过震撼。以至于后来很长的时间,他都把我当神经病一样保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