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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杨绛先生(代自序)

作家有其作品形象,以致太深入人心的作品形象,会遮盖他的本来形象。

比如提起鲁迅,一尊铜像就从脑海里压过来,他的每个字是铜的,文字摔在地上溅起的每滴血是铜的,愤慨、慈悲都是铜的;再比如杜甫,很难想象他脱贫了的状态,尽管他一定有不穷的时候。某一代人一般也就对作家的某一时期有感触,比如对80后,提起巴金,就是“巴金老人”;提起冰心,那自然的“冰心奶奶”。读者攀登作家,登顶后即抛一顶帽子在上面;故地重游,我们还是去找那顶帽子。作家本人是比较难见的,读者在他们身上记录的是自己,被诸如一大捧褊狭的自我簇拥着,只好不忍地制作出一副名片:作家,某某书的作者,某某奖的获得者……福柯在《什么是作者》一文里说:写作联系着生命本身的献祭,它成为自己作者的谋杀者,福楼拜、卡夫卡、普鲁斯特无不被其作品抹掉,他们脱离了“人”这一共在的联系,恍恍惚惚在读者心中登神。

杨绛先生也是作家,但她没有被自己的作品抹掉。甚至不少人在起先知道了她是作家的前提下,会再加一个“钱锺书夫人(遗孀)”的描述。杨绛先生的本来形象虽没被作品遮盖,一面读一面知道是杨绛在说,不是林黛玉、祥林嫂在说;却又令不少人尴尬地感到:总有一片钱锺书的魅影晃悠在附近,尤其那些相对熟悉钱先生《围城》、《写在人生边上》这两部作品的读者。钱先生的《围城》有些地方写着写着,他本人就管不太住要跳出来;杨先生的小说不时也有这种情况。通过杨绛先生和钱先生,我渐渐有一个体会:小说创作是作品要“谋杀”作者的,杀不干净就没那么杰出;杂感创作是作者从骨灰里挣扎而出并登高一呼,他那意思:“我还在”。当然,有现代小说家故意在小说里把自己摆得很大很大,如果我们愿意对比的话,把他们真的和福楼拜、陀思妥耶夫斯基摆一起,会觉得:还是讲故事去比较好,处处无我处处我。

写到这里,我差点忘了我要写一篇向杨绛先生致敬的文章。我之敬意,不在于她(包括钱先生)有多么伟大的小说作品,就作家这一方面来说,她只着实感动着我,不论《洗澡》还是《我们仨》;就学者这一面,是我完全拜服,在于一方面她的功绩,一方面她和钱先生始终在人生和人群的边上。

站在边缘已经不易,人都要受各种向心力的裹挟;站在边缘而站成了风景,人们奔向她,竟也形成一种离心趋势,把中心地带的胶着稍微松一松。杨绛先生在《一百岁感言》里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如何把世界归结在自己上?她说得很具体:“你要不与人争,就得与世无求,同时还要维持实力准备斗争。你要和别人和平共处,就先得和他们周旋,还得准备随时吃亏。”——这不太像一个百岁老人的调调。

我过去很怕读德高望重者撰著的短文。一方面,本来就是短文,你还总觉得他字缝里还有字,“一百岁”这个数字概念本身就是一部密码本;一方面,通篇的云淡风轻、沧桑落尽,原谅复原谅,看开再看开。而杨先生写在一百岁的感言,有一些不原谅的意味在里面。她对世界底色的认识是偏悲观主义的,与世无争,但还需保持一份实力防范别人,在于人性的边边角角终难以打扫得太干净,说不准哪里就张着一片小小的蜘蛛网,上面有更弱小者在垂死挣扎。该不原谅的,为什么要原谅呢?人生走到后来,更能看清什么是美好,以及哪些美好会受岁月的弹动,自将散去;哪些美好会受大世界的剥削,次第强迁。我们习惯了听毛孩子咋咋呼呼,而老人家拄着龙头杖出来表演智慧和慈祥。事实上:有顾忌,但更有冲动说出实话的年轻人恰不明哪些才是实话;无太多顾忌,而失掉了冲动——也许给德高望重堵住了嘴的老人家恰明了什么是什么。难以估量:这一不平衡已带给人们多大的损失;以及今后它还要充当候鸟,衔着愚蠢在年龄和智慧的两季来回来去,要消耗多少人们的期盼。

通过杨绛先生的作品,我再次确定“感动”也是件极其讲究节制的事。这个词很长时间不用。“感动中国”之“感动”、“大爱无疆”之“大爱”,凡在潮流表面虚浮着的,是我致力于防范的,不管它们看上去多么正确或实质上多么正确。杨绛先生的文字,冷峻、清明,她的一口气是提得很高的,决不是混在一片话语的烂账里姑且写写。语言上不混,情绪上才不混。是土壤在保佑种子。“感动中国”比较能混,“大爱无疆”比较能混,我个人的体会:他们的话语方式成问题,倒不在感情不真挚。而话语方式长期成问题,感情就被这个坏舞伴、臭棋篓子带着,跳舞、下棋全忘了,唯余一副表面的动作的形状,每次上岗,都不过拱进那副躯壳而已。

当然,语言的起源之一还在情感。尤其个人的语言,不仅起源于围绕着他的小群体的情感,还有包裹着小群体的大世界的情感。如果大世界的情感系统坏掉,就一层一层败坏进去,个人不能独活,语言也随之糟糕。作家的使命之一在“拯救语言”,在反抗大世界里的那些不完满一天天令语言堕落下去的趋势。他们站在边缘,中心或许上升;挤在中心的话,中心一定被压得更沉降。当然,他们对人生、人群的这种“古老的敌意”,这种一定的距离,是自发选择、本职使然,不是矫枉过正的结果。

王元化先生在《一切都不会白白过去》里引据一段典故:“犹太王大卫的戒指上刻有一句铭文:‘一切都会过去。’契科夫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却反其意说,他要在自己的戒指上也刻上一句铭文:‘一切都不会过去。’”什么都不会永续存在,也不会毫无痕迹地湮灭,我们在世路上走。踩着一地昨日的碎片,硌脚太正常;迎向明日的玻璃,撞伤是常事。曾撞伤我们的,我们撞碎它,它硌别人的脚。

尼采《悲剧的诞生》里说:“梦神以他的崇高姿态对我们指出,这个痛苦的世界是完全必要的,因为,通过它,一个人才不得不产生救苦的幻觉。”杨绛先生等等那些作家,谁又能完全去掉梦神似的救苦的幻觉?但更宝贵的:他们帮我们撞碎明日的帐幔,帮我们记住疼痛、快乐,陪我们一次一次在留着别人体温的碎片上走。

写于Swansea山中寓所

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