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时期,南方的经济逐渐发展起来,官僚及其子弟经商与放高利贷的现象日趋增多。对这种现象,许多清廉正直的官员颇不以为然,不但不经营,而且还严格约束子女和家人,禁止他们从事这项活动,顾恺之就是其中颇为突出的一个。
顾恺之,字伟仁,东晋南朝时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是当地的著名士族高门,累代出仕。顾恺之历任御史中丞、度支尚书、吏部尚书等要职,并屡次出任州、郡长官。
顾恺之“尚俭素,衣裘器服,皆择其陋者”。这种说法,是对顾恺之生活的真实写照。他崇尚的是勤俭朴素,他穿的衣服以及使用的器物,都是价格低廉的。
顾恺之不但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而且重视对子女和家人的管束,家中上下关系融洽,为乡里所称道。
顾恺之有五个儿子,其中三子顾绰不听教诲,经营高利贷,家产丰饶,乡里士族、平民欠顾绰债务的颇多。顾恺之屡次加以禁止,但顾绰执意不改。
顾恺之出任吴郡太守以后,对儿子顾绰说:“吾常不许汝出债,定思贫薄亦不可居。民间与汝交关有几许不尽,及吾在郡,为汝督之。将来岂可得。凡诸券书皆何在?”
顾恺之的话的意思是:我经常劝诫你不要放债,也明白贫困是不能过活的。别人欠你的债不还,我在这里做官,可以为你催债。我要是不在这儿为官,将来别人欠你的债,也就不好讨要了。你的所有的债券都在哪里呢?
顾绰听后十分高兴,以为父亲终于也耐不住清贫,就把一大橱各种文券都交给顾恺之。
顾恺之将文券全部烧毁,并让人宣告远近,说:“负三郎债,皆不须还,凡券书悉烧之矣。”
顾绰知道后,连死的心都有了,一连几天都水米不进,但也无计可施。东晋时期,高利盘剥是使平民百姓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凭借官府势力来催讨债务是当时的主要收债手段。高利贷与官府势力的结合,则将逼得百姓无处求生。这样过度压榨百姓是一种竭泽而渔的方式,既破坏了百姓的生存基础,也不符合政权的长远利益。后来,也有不少士大夫提出过批评,但像顾恺之这样不顾自家利益,付诸行动的却极少。
顾恺之焚烧券书固然是为维护士族不经商的清高形象,但此举对于管束子女和家人的行为,对后世也有很现实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