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期,有个敢于仗义执言的人,名叫柳浑。
有一年,柳浑被调到京城当了掌管中央军事部门的副长官。有一次,唐德宗下令让玉工给他做一条漂亮的玉带,玉工由于不小心,一块玉石掉在地上摔碎了。玉工害怕极了,只好将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另买了一块玉,才算做完这条玉带,但是唐德宗发现了其中一块不是他自己的玉,就下令追问玉工其中原因,玉工没有办法,就实事求是地说了。唐德宗认为玉工有欺君之罪,命令京兆尹将玉工判为死刑。
柳浑觉得唐德宗这样做太过分,不符合法律,便站出来说:“陛下不能这样做!”
唐德宗正在气头上,见柳浑站出来阻止,便怒气冲冲地说:“为什么?这个玉工打碎了我的玉石,又欺骗我,难道还不应该将他判死刑吗?”
柳浑据理争辩说:“陛下既然将玉工交给京兆尹处理,那么,就该让京兆尹依法定罪!”
唐德宗不耐烦地问:“那么,依法应该定什么罪呢?”柳浑很熟悉法律,毫不犹豫地答道:“依法,误伤陛下器具,只应判处杖责(即用棍子拷打的刑罚)。”唐德宗一听就火了:“不行!判杖责太轻,一定要处以死刑!”
柳浑毫不退让地说:“判刑轻重应该依法论定。先王制定法律是要全国上下都遵守的。陛下既然叫京兆尹处理,又不让他依法办事,这不是违背法律吗?”唐德宗一时无言可对。
柳浑接着加重语气说:“如果陛下让京兆尹违背法律办事,上行下效起来,把法律废弃了,那么,国家还怎么管理呢?希望陛下还是从国家大局出发,让京兆尹按照法律处理玉工吧。”这时,唐德宗也感到自己一怒之下,感情用事,想得不周到,于是同意了柳浑的意见,玉工终于被免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