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邱华栋都市小说作品系列:夜晚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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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刺杀金枪鱼

好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引导我向国家动物园走去,我想躲都躲不开。

到了秋天,浓郁的桂花香气消散而尽,天空陡然变得明净和高远了起来,墩布似的云彩已经无影无踪,一些鹰在空中盘旋个不停。每到这会儿,H大学注定要搞一次所谓的“红枫艺术节”。在这个艺术节上,H大学所有的伪君子都要出场表演一番,像施洋、罗放、齐晖、王家明之流是注定要出来表演一番的。我们系排练的是四十多年前流行的那类大合唱,直唱得我们个个都觉得肚皮如青蛙聒噪般快胀破了才作罢。但除去这些让人恼火的事儿,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季节,我琢磨。那些日子,那个如昙花一现的醉酒女孩我再也没见过。有时候,我一个人去“力士”酒吧坐一坐,在艾尔顿·约翰的曲子中孤独地朝门口眺望,希望她能突然出现,但我总是希望落空。不知为何,她的出现触动了我心灵深处的某一根弦,如同砰的一声拔去瓶塞,哗的一声,酒便不可遏止地流出来一样。

在这样的季节里我的灵感蜂拥而至。在一门文、史、哲三系混上的大课“佛教文化与唐诗”上,我坐在大得像古罗马角斗场的大教室倒数第二排,写作一篇叫作《刺杀金枪鱼》的小说。我打算写的小说竟然大都与动物有关,比如《跟随象群离去》《重现的河马》《鸟群到达》之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引导我向国家动物园走去,我想躲都躲不开。

第一节下课铃响的时候,我依旧坐在那里想着如何杀死我小说中出现的那条金枪鱼,这时我听见我背后有一个女孩的声音说:

“你这篇东西挺有趣的。喂,接着写呀,我都等急了。”

我吃了一惊,仿佛被人看见了羞处。我十分恼火,转过脸,看见一个漂亮女孩正翘首以待。我冷冷地说:

“你看见什么了?”

“小说呀。你在写小说,刺杀金枪鱼之类。喂,认识一下,我叫梁百黎。你叫什么?”

我这会儿才注意到她脑袋上戴着的黑色的、约莫是四十年前火车司机戴的那种帽子。她还梳着两条小辫子,且都垂在胸前,身上穿一套黑色的牛仔套装,脚上——她的脚在我椅子下晃动——穿着一双镶满了银钉的黑色帆布马靴。她浑身透出一种生动得吓人的机灵劲。她的眸子黑黑的,脸盘有些圆,只是嘴角残留着一丝顽皮女孩的乖戾。

“我叫乔可。”我粗声粗气地说,“我说你不该看我的东西,明白吗?这让我厌烦。”我冲她喷着响鼻。我可不在乎她有多漂亮。

“说正经的,乔可,你这篇小说真不错。真的。最近我读了不少小说,像托马斯·沃尔夫的那一大堆玩意儿,可你这篇嘛,”她用食指在脑门上敲了几下,微微一笑,“有一种特别的感觉,那种青春与成长的气息叫我震动。”

“是吗?”我假装心不在焉、不以为然,而实际上我心花怒放,我发现我其实也是一个伪君子,尽管我老在骂别人是伪君子,比如我就爱听好话,我说,“你倒说说看,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你看你,来劲了吧?”她嘲笑起我来,“你这人,恐怕是个专爱听好话的家伙。”

上课铃猛然响了。大家像蜜蜂归巢一样乱哄哄地闯了进来。我把小说塞进了抽屉,她说得一针见血,真是叫我扫兴,我想。我打算不去理她了。

“喂,乔可,乔可,瞧你这人。对了,建筑系正在举办一个超现实主义美术作品展览,一块去看看如何?”她把脑袋凑近我说,“这课又有什么劲?”

“太棒了。”我兴奋地收拾好东西,瞅了一眼讲台上的老师,便和她溜了出去。

和梁百黎走在一起我不由得高兴起来,因为这个女孩一旦打开话匣子,我就琢磨我简直和她是老朋友一样。她走路喜欢像个袋鼠似的轻轻地跳来跳去,她告诉我她家就在本市一片繁华的商业区之中。说起她家住的那个地方——那个叫白塔寺的地方,我就有点不好意思,我是为了给林格买避孕套曾在那里转了大半天,才找到了那家叫亚当·夏娃的性用品商店的。嘿,那天我可真的是开了眼,差点儿没晕过去。我为林格买一种产于美国的避孕套,一盒有七只,分七种颜色而且还带着为了增大摩擦的小疙瘩。美国佬在一星期中每天换一只不同颜色的,真是浪漫而又有想象力。“这可是我存在的支柱啊,”他说,“恐怕我得节省着用才行。”这家伙,一不留神就露出一副下流相,我真想不通大家闺秀叶灵珠为何对他俯首帖耳?我他妈的真是想不通,你要是想明白了就给我打个电话吧。那天我们逃了一节课跑到了建筑系的大楼边,在门口有一个人在不停地用洗发香波洗头,后来我们才明白那人的洗头动作也是“艺术活动”的一部分。在一间像个狗屁迷宫一样的屋子里我看见有一根铁丝穿在一起的大约八百个旧信封,这作品的名字叫《大学四年的生活》,还有一堆铜丝曲成的乱七八糟的奇怪的东西被叫作《女人体》,一具崭新的马桶放在了一个大脸盆中,叫作《自由的联想》;屋角堆了大约一百二十只死耗子排列的方阵叫作《关于阶级敌人被消灭的数学解释》。总之每一件“作品”都存心叫我们猛吃一惊,而且的确叫我和梁百黎大吃一惊。我还看见一个长头发的家伙蹲坐在一个草堆上,在咕咕叫着逗弄着他周围的十几只乳黄色的雏鸡,我想起来前一年在中央美术馆搞的一个现代艺术大展,在那次展览会上有一个人蹲在一堆鸡蛋上,看来一年以后他终于在H大学孵出小鸡啦。

我和梁百黎走出了大楼,我呼出了一口气。“感觉如何?”我问她。

“反正艺术家都是精神病、疯子、性变态者和妄想狂。不过我挺有感觉的,什么时候有时间去跟他们聊聊——我是说建筑系那几个冒牌的艺术家。我知道他们的名字。”

“好极了。”我说。我发现我很爱说好极了,这简直都成了我的口头禅。因为并不是一切时候都是好极了,比如这会儿我们没走几步,我们就到了宿舍区——我该和她分手了。我鼓起勇气说:“要是你有空,下回我约你去喝咖啡如何?就是那种不加糖和任何玩意的黑咖啡?”

她把帽子摘下来在手上绕了一圈又戴上了。“啊哈,这恐怕不是要追我吧?”说完,她脸上带上了一种坏笑,“非要再见面?”

“哪里?不过是想找个时间和你聊聊,聊聊我在小说里杀死的那条金枪鱼。那是一条非常大的金枪鱼,真的。”我显得十分认真。

她点了一下头:“嗯,那么好吧,我答应。不过你这人很特别,乔可,我是说你与好多男孩不一样——他们都在炒股票和倒卖妇女用品去了,你却还在写你的小说。有时间了我去找你吧,再见。”她用手腕向上一转,做出了个再见动作,就向宿舍楼跑去,“我知道你住的宿舍!”嘿,她当真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