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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充分理性的自我意识规定性述要(1)

理性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基础之上的,理性的核心就是自我意识,理性与自我意识具有同一性。本章对理性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分析,对充分理性、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关系进行了说明,并对意识指导下的有意识行为、非意识行为和非完全意识行为这三类不同行为进行了分析,力求从中揭示出充分理性的自我意识规定性的真面目。

一、充分理性的内涵

主体人是具有充分理性的自我意识的存在。这一规定性可以表述为:任何人都具有理性,并且这种理性仅仅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基础之上的。没有自我意识,也就无所谓理性和不理性的问题。

所谓理性也就是自我意识对于主体我的行为最合目的性的要求限定。所谓目的性,是行为主体所要实现的意志目标,即他所寻求的自我肯定的方向和内容。目的性反映的是相对于主体我行为的价值和意义,而价值和意义的评判又依赖于行为主体的自我意识。并且相对于行为,目的性具有优先地位。

自我意识就是高度发达的大脑通过思维对主体我的确认,即对主体我的现实状况和处境以及发展前景的知识信息和与主体我相关联的他人、他物的知识信息的汇集和确认。

充分理性就是主体我的行为具有充分的目的性,即其行为活动只能而且必须服务于主体我所寻求的自我肯定目的的实现,并且主体我对行为的选择只有基于可得信息之上,并在可得信息的基础上保证行为的最合目的性。

理性与自我意识是同一的。理性强调的是行为和目的性的一致性,以及相对于目的性,行为选择必须保证最大限度地有助于目的性的实现。匆匆奔走而不知所往的人是没有理性的,南辕北辙也是非理性行为。但目的性却是由自我意识产生的,是大脑思维确认的主体我的意志目标。动物的活动不具有目的性,它们只受其本能驱使。蜜蜂能建造出让高明的建筑师也为之惭愧的蜂巢,但蜜蜂在建筑完成之前,不知有蜂巢的构想,在它们的脑神经中没有目的物的地位。而人在盖一间简易的茅草房之前就已有了茅草房的形象和它服务于主体我的功能构想。

行为选择也就是主体我为达成自我肯定的特定目的而对自己的行为活动内容、方式、力度和时间所进行的选择,并且这种选择又是基于对主体我的现实状态和处境把握确认的知识信息之上的。露宿荒野的猎人,只会搭建草棚,而不会去修建宫殿,因为他知道他无力在几个小时内建造一座宫殿,并且他也不准备在此久居,也用不着一座宫殿,同时他也明白手头也没有建筑宫殿的材料。如果露宿荒野的不是猎人,而是人们想象中的无所不能的神仙,那么神仙的行为选择可能会与猎人完全不同。他不会搭建草棚居宿,而会指山为宫,画地为殿。因为指山为宫,画地为殿与点石为茅草房的投入相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性的核心就是自我意识。有了自我意识,也就有了行为的目的性。因而,行为的最合目的性也就成了理性的最基本规定。行为的最合目的性要求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行为活动充分体现行为主体的意志愿望,是他的意志愿望构成了他所寻求的目的的内容;二是要求行为活动不能脱离行为主体的现实状态和处境。前者可以说是一种方向性约束,行为的方向是行为主体意志愿望的指向所在。后者可以说是条件的可行性约束。有了意志愿望,还必须有把意志愿望变成现实的手段和途径。两者的根据都是自我,意志和愿望是主体我的意志和愿望,状态和处境也是主体我的状态和处境。

二、理性的形成与发展

理性与自我意识具有同一性,那么,自我意识的形成也就是理性的形成。自我意识起始于痛苦。因为痛苦才使他感受到自身的存在。笛卡尔以“思”来验证我的存在——“我思故我在”。但主体我的存在是在思之前的现实。思是动物大脑进化成人后的活动。避痛是所有动物都具有的反应。痛苦是主体我的痛苦,是自我感受到的痛苦。他人的痛苦,自我却只能间接地感受到,是他痛苦的反应,包括哭叫、痉挛等只有痛苦才有的举止、表情使我意识到他的痛苦。但相对于主体我,他人的这种痛苦与自身的痛苦却完全不同,前者可以忽略和逃避,而后者却无法忽略和逃避。存在主义哲学的先驱克尔凯郭尔也正是由此认为恐怖、厌烦、忧郁、绝望才是自我存在的形式的。恐怖、厌烦、忧郁、绝望都是痛苦,并且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而且是心理上的痛苦。曾经有一个内科大夫告诉过我一个真理,一般情况下人们感受不到内脏器官的存在,而当人感受到它们的存在时,它们也就有了毛病,陷入了疾病之中。也正是不适和痛苦才让我们感受到它们的存在,是它们有了毛病使我们痛苦,才使我们感受它们的存在。

说自我意识开端于痛苦的感受,但能感受到痛苦还不能说是自我意识的形成。只有当能感受痛苦的动物具有抽象的能力,能通过痛苦归纳出主体我,并把主体我从周围环境中分离出来,并能把握主体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时,自我意识才算形成,他也才真正意识到自我是一个不同于他人、他物的存在。而这又与大脑的进化、发育完善相关。只有当大脑已具备思维的功能时,自我意识才能形成。

然而,理性并不等于自我意识,尽管它始于自我意识,并依存于自我意识。要使行为最合目的性,逻辑抽象和逻辑推理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就是说理性所需要的大脑发育进化程度要高于自我意识的要求。正常发育的一岁小孩就已具备自我意识,一个他喜欢的东西一旦交到他手中,就很难让他拿出来与人分享,但他却不具备逻辑抽象和逻辑推理的能力。所以,他们的行为被视为幼稚,也就是说是具不合理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性相对于自我意识,发展层次要高。并且,理性本身的发展还有赖于关于主体我的现实状况和处境多方面的知识和信息的积累,以及思维规律的学习和把握。逻辑抽象和逻辑推理的能力不可能靠遗传获得,大脑思维功能也是在不断思维的过程中得以发展和完善的。也就是说,理性依赖于大脑这个物质基础,但大脑本身并不等于理性。若以脑重或大脑皮层的大小作为理性的标准,那么大象、鲸才应该是世界上的智者。事实不是如此的原因,就是人具有学习能力。学习是人本身维持存在的前提条件,造物主没有赐予人以锋利的爪牙和能飞跑的双腿,他要存在下去必须通过学习掌握造物主没有恩赐的技能。大象和鲸却不是如此,造物主赐予它们的力量已足够保证它维持其存在。

理性的发展又依存于感知交流能力。一个生来就又聋又哑又瞎的人,绝不可能成为智者。缺乏与同类的感知交流能力就意味着他的自我意识只能通过自身的经验来归纳和抽象,而这不免会限制他对主体我的意识形成。因而他对主体我的现实状况和处境的知识信息也就不免贫乏、片面、肤浅。虽然他也会根据自己的经验行为进行选择,并力求最大限度地符合他的目的性。但可供他选择的行为途径要有限得多,因而使常人看来很荒唐的事,但对他却是合理不过的事。感知交流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限定了学习的能力,它在此既制约着对自我意识的发展,又制约着对思维规律的掌握。人之所以成为世界上的智者,就是语言的形成给人与人之间的感知交流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和方便。大象和鲸之所以连笨伯也不如,也是因为它们在同类中的感知交流方式太简单,除了动作、气味,就只有单调的声音。

三、充分理性与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关系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的定义——“理性就是要用评价行为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行为方案”——来分析,人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的。这倒不是因为西蒙所认定的完全理性的前提——知识信息的完备性和价值体系的稳定性——不现实,而是因为目的性,或叫价值体系是主体我设定的,但主体我却不能为目的性和价值体系设定出目的性和价值体系。吃饭是为了生存,生存是为了工作,工作是为了对人类社会有所贡献,对人类社会有所贡献是为了获得社会和历史对主体我的承认。但获得社会和历史对主体我的承认不再具有目的性或者价值意义了。人总是要死的,谁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人死后又不能把社会历史对主体我的承认带进坟墓,目的性也就由此终结了。也许有人会说获得社会历史的承认是为了自我心理的满足,但自我心理满足又是为了什么呢,自我心理满足仍不能带进坟墓。无论是生理满足,还是心理满足,都是转瞬即逝的。没有终极的目的性或价值,因此中间层次的目的性和价值也就失去了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完全理性的人则会选择不存在。因为没有终极的目的性,存在就是一种错误。所以,只有自我无所作为地死亡——不存在,才是完全理性的。但人却又是理性的,不过仅仅在他存在的这一过程中。人不能选择不生,也不能选择不死,但当人已存在并能作选择时,就不能选择“不生”来存在。存在是一个已然的状态,选择只有从这个状态开始。但又不能选择不死,无论你作不作死的选择,也都得归于死。在生与死之间的这一段时间,人却可能是完全理性的,但也仅仅可能是完全理性的,因为还有很多因素会让人欲理性而不能。人的任何行为其目的性都是很明确的,并且在行为和目的的一致性上是选择最大而不是满意的。选择的依据——目的性或价值体系也是稳定的。但这种完全理性不一定满足西蒙所认定的“客观理性”的要求。行为主体因为成本的限制,不会无限地投入精力收集信息。因为未被收集到的信息是不确定的,而未收集的信息一般都是收集成本较大的信息。同时还有信息收集成本支付能力的限制。因而也就不可能“列出全部备选策略,确定其中每一策略的后果,对这些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但他会就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并选择最佳行为策略。但也仅仅是会,而不是一定。因为主导人的行为选择的主要是习惯、直觉和情感情绪。习惯、直觉和情感情绪会不自主地忽略一些信息而仅仅关注部分信息。这一点留待后面讨论。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理性不是完全或完整的,而仅仅是充分的。其原因如下:

(1)表现在充分的成本收益分析上,不能剔开成本收益分析来谈最佳和最优。依存于未收集到的信息的行为策略并不能保证一定比建立在已收集到的信息基础上的行为策略更佳或更优。以确定的成本支出去谋求极不确定的收益,这才是真正的不理性。

(2)表现为在已有行为策略的选择上已充分优化,不再有更好的选择。

(3)表现为这种行为的最合目的性原则支配人的整个一生,从他具备理性选择能力开始,直到失去理性或死亡为止。

(4)表现为理性行为所寻求的目的性或价值体系是行为主体赋予的,既不可能从遗传中获得,也不可能完全来自于社会,而是遗传、经历和社会注入三个方面共同作用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