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创世风雷之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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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桀骜不驯

曹玉箫的归路被断,他只能在海外度过余生。但因为有了杰索普和捡来的女儿,他这个半截人终于又有了生的希望。

曹玉箫并没有急于找工作,而杰索普休息了一段时间,就迎来了她的第三份工作,依然是在邮轮上担任服务生。这次杰索普工作的邮轮为军队服务,名为不列颠尼克号,平时的任务就是往返于地中海和英国之间。

曹玉箫和杰索普的日子过得轻松自在,虽然没多少钱,却是幸福的一家人。曹玉箫在家里照顾孩子,每逢杰索普回来,他们俩就带着孩子四处走走,散步、游戏,别提有多开心。

但是,好日子过了没几天,一战就爆发了。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视察时,被塞尔维亚青年加夫里若·普林西普枪杀,成为第一世界大战的导火线。

同年7月28日,奥匈帝国在德国的支持下,以萨拉热窝事件为借口,向塞尔维亚宣战。接着德、俄、法、英等国相继投入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交战的一方为同盟国的德意志帝国和奥匈帝国,以及支持他们的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另一方为协约国的英国、法国和俄罗斯帝国以及支持它们的塞尔维亚、比利时、意大利、日本等国。

原属同盟国的意大利,考虑到利害的关系,加入到了协约国方面作战。日本为了在东亚扩张势力和侵略中国,“英日同盟”为借口,也对德国宣战,并迅速占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势力范围。

曹玉箫被迫恶补欧洲史,一有时间,就买些书来看,以研究欧洲的政局,他注意到了德国在上个世纪的崛起之路,离不开一个重要人物一俾斯麦。

1815年的愚人节,奥托·冯·俾斯麦诞生在普鲁士的勃兰登堡阿尔特马克区申豪森庄园。他的母亲威廉明妮25岁,这是她的第四胎,前两胎早夭。父亲费迪南德43岁,看到儿子呱呱坠地,他心花怒放。

费迪南德便派一名仆人骑快马到柏林去了。次日正好是星期天,当柏林各教堂早祷钟声鸣响过后,人们可以在好几家报纸上读到这样一则短讯:

“我以万分兴奋的心情报告各位至爱亲朋,我的妻子昨日产一男孩,母子平安,谢绝贺喜。勃兰登堡申豪森费迪南德·冯·俾斯麦。”

俾斯麦的父亲费迪南德小时入军校,以前曾在腓特烈大王侄子的麾下与法国人打过仗,3年后退伍。1813年再次穿上军装入军事辅助队。费迪南德有个兄弟一直留在行伍里,他参加了1813—1814年对拿破仑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次战争中他当上了将军。

俾斯麦的外祖父路德维希·门肯在腓特烈大王和腓特烈·威廉二世的朝中任过高等文官,当过普鲁士驻瑞典大使,任过内务大臣。门肯家族是书香门第,一百多年来,他们在大学当法律和历史教授或当律师。他们的祖籍是萨克森的莱比锡。俾斯麦出生后的第二年,他们家迁至波美拉尼亚的克尼普霍夫庄园,这是俾斯麦父亲在此地继承的3个小庄园中的1个。

1822年,8岁的小俾斯麦在柏林威廉街139号普拉曼学校注册上学。这所学校是由基督教新教中历史较为悠久的福音派牧师于1805年创建的。俾斯麦在学校里很快就学会了游泳和击剑,体操训练使他的身体更加结实强健。学校还按照裴斯泰洛齐的设计,让每个孩子在校园里耕种一小块土地。

开始他和哥哥对突然离开家庭过独立生活不适应。但毕竟是孩子,整日有一群年龄相差无几的玩伴肯定开心。第一学年结束,俾斯麦的评语单上说:

“该生性格开朗、热情奔放,受老师同学们喜爱。”

19世纪初,德意志还是个农业国,有3/4的居民生活在乡村。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和1815年对拿破仑的战争取得胜利,德意志的近代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柏林因工商而致富的人希望自己的孩子进入名牌学校接受教育,柏林贵族们讲究门第,大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与平民子弟为伍,他们不是另择贵族学校就是在家延聘教师。威廉明妮将俾斯麦送到普拉曼学校,无疑使她的孩子如鹤立鸡群。

又一个学年后,俾斯麦显得与同学们格格不入。这也有些像拿破仑小时候上学的处境。小俾斯麦越来越厌烦柏林的都市生活,渴望在克尼普霍夫骑上他的小马到处漫游。他在学校常常用纸笔推算施特丁邮车到来的钟点和眼下离放假还有多少时日。这时与他为伴的常常是格林兄弟编的两本《儿童与家庭童话》和《德国民间传说》。

俾斯麦11岁时,第四个学年后,学校评语说:

“该生今后必须克制好发怒的习气,在学校的娱乐活动中应注意适度,不能放纵自己,更不能对作业敷衍塞责。”

那时候俾斯麦是一个结实的、胖乎乎的小男孩:一头乱蓬蓬的硬扎头发,鼻子微翘,嘴宽,双下巴,招风耳,挺括的校服上翻出白衬衫领子,眼睛从右向左正视前方,满脸都是玩世不恭的微笑。

12岁时,他进入了腓特烈·威廉文科中学,但仍然受到同学排挤。但他并不感到灰心,反而勤奋向上,学会了五种语言,成为一个掌握多国语言的天才,并为其日后的外交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俾斯麦爱好语文和历史,他的语言天才这时正初露端倪。古典拉丁语和希腊语是必修课。他先学了英语,两年后他能操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他还能说俄语;懂荷兰语和波兰语;还懂一种小语种。可以说,那时候他已经具备了一个外交家的潸质。

他酷爱历史,觉得很多历史人物和事件就是儿时在克尼普霍夫庄园,听老牛倌布朗德讲过的有趣故事;英国历史,则是一些和德国历史不同的有趣故事。

未满17岁时,他便入读了格廷根大学。然而,俾斯麦并不满意大学的生活。在大学期间,他经常腰间佩剑,并牵着一只大狼狗。但却无心向学,并染上了很多恶习,曾与同学进行过27次决斗。

后来,虽转到柏林大学入读法律系,但他却并不满意。虽然毕业后成为了律师,但他并不甘于此,于是投考政府的官职,当上了一个小书记员。在此时他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并结下婚约,可是他没钱,想以赌博赚钱却反而输掉所有金钱,并欠下很多债务。因此这次婚约取消了。

其后他结识了一位牧师的女儿,再订婚约,可惜,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军人走了。结果俾斯麦只有带着一身的债,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他与哥哥分家,当上了庄园主人,可他并不满意这种生活,所以很快就再次进入政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