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闲谈中说到散文,汪曾祺向我提起过冯至《山村的墓碣》,很是推崇。
冯文一九四三年写于昆明,写的是在德国和瑞士交界一带山林中见闻的回忆。
近读香港出版的《中国当代散文选》第一集,有一位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现任美国波士顿大学应用科学教授的作者陈之藩,他引用一位瑞士人的墓碣文,说忘了从什么地方看到了,正是冯至散文中引用过的:
我生于波登湖畔,
我死于肚子痛。
冯至还引用了一位小学教师墓碣上刻的话:
我是一个小学教员,
鞭打了一辈子学童。
现在弄不清楚这些是死者夫子自道,还是生者捉刀的了。如果是遵照死者的遗言。
可见其人的率真和旷达;如果是别人代拟,而蒙社会公认,那从调侃和幽默中,依稀透出朴素的求实的精神,是会使我们古今一切谀墓者以及靠写墓之辞收费自肥的,如自诩存续道统的韩愈之流脸红。
我在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个小镇上,访问过埃德加·李·马斯特斯(1899~1950)的故居。
他在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本《钥子河诗集》,即以镇上公墓中若干死者自述的形式出之。举一首较短的《霍特·普特》为例:
我躺在这儿,
挨近比尔·皮尔索老家伙的坟,
他靠跟印第安人做交易发了横财,
后来依法宣告破产,
转眼又比原先更有钱。
我过腻了又累又穷的日子,
眼看老比尔等人生财有道,
一天夜里,我到普林克多林边抢劫旅客,
不料失手打死了人。
为此,我被判绞刑。
我用这办法搞成破产,
瞧咱们俩都依法破产,可路子不同。
现在却安静地睡在一起。
普希金给自己的自传写《墓志铭》,只写了一首;马斯特斯给别人“树碑立传”,就写了一本。
现在诗人自己也躺在公墓里了。我到那一片墓园去看了一圈,从一九一七年以后不知添了多少新坟。
各式各样的墓碣,工艺很精,像雕刻艺术展似的,但碣文都不是出于马斯特斯手笔了——当年马斯特斯写的那些篇代死者自述行状的诗,也只印进他的诗集,并未刻在各人墓碣上。
黄永玉的《力求严肃认真思考的札记》里,有一则《墓志铭》,言简意赅:
这个人的一生,正确的加错误的等于零。
后来,黄永玉又在《诗刊》上发表过他代各色人等草拟的墓志铭,当然都是一种戏谑,一种讽刺。
按照我们民族的习惯,真正勒石刊刻的碑文不但不可能有讽刺,连戏谑或只是诙谐也不允许的。
一律要说好话,夸张三分五分,甚至完全的假话。对于已死的人,一般不吝给予虚情假意的好言抚慰,即使不上碑碣,口头宣读的悼词之类也是如此。
这就是谌容《生前死后》那篇貌似荒诞的小说(一个活人听到别人给自己的悼词,误以为大家真是那么温情脉脉地宽容和与人为善)的构思的由来吧。
在中国式的悼词和墓志铭里,对一个人的评价,常常是用千人一面的套话。中国特有的楹联——最常见的是春联,也正如此。
根本没有梅花,也没有几盏灯的一个边城,也能看到春联上大书“红梅一枝……”“彩灯万盏……”,于是忽然悟到许多动辄“千”“万”的假话大话空话,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和十分深厚心理基础。我甚至由这里一下子懂得一些古典诗词中的“高楼”不过就是老城镇至今犹存的两层木楼;所谓宝马香车也不过是一般带篷的马车的修辞;有十来米甬道就提日“幽径”:几块石头则命之为“叠翠”,都可作如是观。
明白了这一点,也不会厚责于晚近的所谓“假大空”了。统称“假大空”,是因为假话、大话、空话很难截然分开,正像统称“冤假错案”,有谁“较真”地辨别过冤案、假案、错案的差别呢?
都是笼统的概念,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全都没有实事求是之心。
【作品赏析】
人死以后,除了在遗书上能给后世留下点什么以外,能读到关于他的信息的,也莫过于其墓志铭了。
人的一生,总是功过并存。当一个人死了,如果还是不能正视他的罪恶的话。那本身就是对亡人的不尊重,至少并未把他当完人看待。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并没有看到生者对死者的宽容,一切的言辞皆是“假大空”,并无半丝恳切。
由死者及生者,想起某些人作报告,长篇累牍泛泛而谈说了几个钟头,下面听讲的睡倒一大片。通篇讲稿榨干水分却找不到一点有用的观点。倒是官话套话陈词滥调乱说一气。这种心理作用下的社会,又何谈“务实”,我们不难从倒下的贪官的败绩中引出佐证来。
马特乌斯所写的墓志铭,如果放到我们所处的环境,早就因亵渎亡人不知被辱骂了多少回,他们至死也不愿留下一点务实的元素,何谈多人的幸福,何谈社会的幸福。
忽略所有脸上戴的面具不计,至少,在离去的一刻,可以把最后的美丽保留,也不枉在世上摸爬滚打一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