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制度制约下的上市公司高管变更的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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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3)

作为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着眼于宏观,通过详细的史料考察和深刻的理论透视力,揭示了西方企业成长的过程与主要管理模式,但他没有从微观角度深入考察拥有所有权的资产所有者与拥有控制权的经理人之间的矛盾博弈过程。所有者与经理人这一企业成中的最基本的矛盾,不断激发人类管理智慧和制度机制的构建,由此左右着、制约着、推动着企业的管理运作与成长。由于各国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制度初始条件的差异,这一基本矛盾在各国各民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表现形式有差异,解决矛盾的方法和路径也各有其独特性。当然,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企业管理模式和成长过程也有趋同化的一面,但各自的独特性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往往成为其独有的核心竞争力。

早在20世纪30年代,伯利和米恩斯(Adolph A.Belle and Gardiner Cummins,英文版,1932)就揭示:几乎没有控制权的财富所有权与几乎没有所有权的财富控制权,似乎是公司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公司的集中程度越来越高,股权越来越分散,所有权与控制权越来越趋于分离,这时,控制者(亦即职业经理人)的利益,有别于甚至常常是完全对立于所有者的利益。所以,很显然,单纯追求利润的控制者集团绝不会很好地服务于所有者。一个多世纪以来,几乎可以说,世界各国的企业都在这一问题的困扰中运作与成长着,这也成了企业发展和管理实践中的中心话题。

第三节理论基础

一、市场竞争度与高管变更的理论分析

伯利与米恩斯(1932)的两权分离命题已成为现代公司制的典型特征。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是困扰现代公司的最大痼疾,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不完备是产生代理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契约的完备性相比,信息的对称性对于解决代理问题更加重要。

市场作为信息汇集的平台,为信息交流与沟通提供了最为便捷的途径。在完备的市场体系中,产品市场是最基本的市场。透过产品市场,投资者至少可以获取以下几方面的信息:一是通过同类产品的价格信号,推断所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二是以竞争对手的盈利状况为依据,对所投资企业的经理人的经营能力及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理论上,产品市场通过价格与竞争机制有效降低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为客观评价经理人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从而有助于董事会、股东识别不称职的经理,并在恰当时机实施变更决策。同时,竞争性的产品市场作为一种“硬预算约束”(hard budget constraint)和激励机制(hart,1983),不时考验着企业的生存能力,并淘汰那些不能按竞争性价格(最低价格)供给消费者需求的企业,这给经理们造成极大的外在压力,破产退出的威胁迫使想控制企业资源的经理们努力提高效率,以避免沦为被清算的对象。虽然很难如Archaic(1950)和Stigler(1958)所言,市场竞争(尤其是产品市场竞争)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但是很明显,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客观上有助于投资者对经理人的监督。

投资者对经理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实现。变更不称职的CEO是最极端的监管控制方式,它不仅可能导致离职CEO当期物质利益的损失,并且,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声誉约束机制可能导致其未来人力资本的贬值。CEO变更作为各种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表现,从而成为研究各种机制治理效应的视角。

不过,以CEO变更为视角,研究产品市场竞争的治理效应的实证文献并不多见。Perrine(1997)的实证研究发现,行业中同质公司较多,绩差CEO就能很容易被识别出来,并且变更业绩差的CEO成本也相对较低。而且,CEO被迫替换的可能以及在行业内选聘继任CEO的可能随着行业的同质性增加。这意味着公司的竞争对手越多,绩差的CEO变更的可能越大,特别是被迫变更的可能越大。事实上,Perrine(1997)的研究反映了产品市场竞争强度与CEO变更之间存在相关性。

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更为鲜见。赵山(2001)在《中国上市公司高层更换实证研究》一文中将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分为高度竞争、中度竞争和低度竞争行业,并分别统计了三类行业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的非常规变更率。统计表明,对总经理而言,竞争程度越高,非常规变更率越高,三类行业的非常规离职率分别为11.9%、10.6%和9.3%;对董事长而言,中度竞争行业的非常规变更率最高为12%,其次是高度竞争行业为7.8%,低度竞争行业最低为6.6%。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产品市场竞争有助于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但是在文章中我们发现不仅存在样本容量(900个公司/年)过小的局限,更重要的是研究方法局限于基本的统计,虽然统计表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与高层变更概率存在某种趋势,但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有待进一步的回归分析与统计检验。淳伟德(2005)、陈璇和刘卉(2006)比较了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高层更换的异同,发现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更换率高于传统企业,并且高新技术企业对股权变更以及会计业绩的敏感性强于传统企业。这两篇文章虽然比较了不同行业高层变更的异同,但并没研究产品市场竞争强度对高层变更的影响。

因此,根据以上的理论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的理论假设1:市场竞争度越强的企业,高管变更的可能性就越低,即市场竞争度与高管变更之间的关系是负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