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想到胡同里居然有一对男女正调情,手已经摸进裙子,突然看见身材迥异的赤金F4傻了眼。
唉,谁叫你们思想不健康,非要尝试野战,被抓个正着吧。红毛顺手解决了两人,我良心上有点过意不去。这么见人就杀可不行啊,等到地方了全城的士兵早就把我们围的里三层外三层了。
“放火吧,吸引他们注意力,机会更大。”为了城民的生命着想,我决定牺牲自己。
“主意不错,你们两个跟他去闹,我和格罗佛趁机盗宝。”考尔比的眼光里有些赞赏的意味。
靠,分我两个杀人狂,我们真就成了烧杀掳掠。这要是被人认出来了以后我还怎么跟耶罗混。没辙,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祈求老天爷能帮帮百姓吧,别让他们跑出来送死。
“我可是想救你们。”我小声嘀咕下,刚才真应该把刺客的袍子穿上,至少还能隐瞒身份。我瞅瞅地上那个死掉的青年,就你啦。三下五除二地把他上身扒个干净,换掉自己身上穿了好几天脏不拉及的衣服。脸没得挡啊,我扯下女孩的纱裙,往头上一绑,“走吧!”
“你真不嫌难看?”纱裙还算透明,我能瞧出红毛很鄙视地看着我。
“杀人放火就得专业,不专业的咱不干。”难看怕什么,认不出我就行了。
“你专业吧,我们可坚决不学你。”黑斧也觉得我这个打扮实在有伤大雅。
“你们随意,咱就从这烧起吧。”放火还得靠火妹妹帮忙,我小声地说:“出来吧,拯救苍生的时机到了!”
蕾莉雅在空气中自燃,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委婉:在你的记忆里,纵火会被警察抓的。
“没办法,就人和房子比起来,还是人命更重要。”我无奈地说。
其实,我倒不是很介意啦。火元素四处澎湃的感觉会让我怀念故乡滴……火妹妹的委婉变成了期待。
天生纵火狂埃这倒不用我劝了,“记住尽量烧的慢一些,给住户逃跑的时间。”别房子烧了,人也没少死,那可纯粹是造孽埃
火精灵的手指冲着房子的门窗甩去,锥形火焰喷向木质的门窗板,轰地就着了。还真方便,这要搁在地球都是铁和玻璃做的,且点不着呢。“走着!”我们从这条死胡同里往出跑,随着街道四处放火,红毛和黑斧就在我身边干掉冲过来居民和卫兵。
场面顿时混乱,跟我预想的差不多,死了几个人以后就没什么老百姓敢自告奋勇地来送死了,不过卫兵逐渐变多,唉,你们拿着国家的工资就得做好牺牲的心理准备,我已经尽力了。
乱糟糟的声音吵得我心里很难受,我回头望望,黑烟滚滚啊,这都是我干的。火妹妹越烧越高兴,在我心里快乐开了花。“笑个屁啊,你有没有良心,看着人害怕你还挺爽是不?”我把烦躁的心情发泄到她的身上。
是你让我干的,凭什么骂我!正高兴的火妹妹可不愿意了,她大哼一声。
我听她对我吵吵,又觉得自己一点理都不占。“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看着周围的情况,心里乱糟糟,特别愧疚。”
蕾莉雅开始忽悠我:既然做了就不要后悔,敢作敢当才是好男儿。
话倒是很经典,不过用在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上很不搭埃“其实我本身也是出于好意的……”看看周围城民惶恐的表情,我自己说都感到底气不足。
本来就是嘛,努力并不等于成功,事与愿违经常发生。只要你问心无愧就OK了。火妹妹又是成语又是英语的,还蛮会教训人。
算了,想那么多干嘛,就像她说的,做都做了,时间又不会倒流。我就不信和我一样的普通青年都能舍生取义,再说就算我反抗到死,他们也不会因为我的献身而停止杀戮。
“烧吧,烧吧!”我把心中的气闷大吼出来。火妹妹看我已经不顾一切,兴奋劲又来了,噼里啪啦地不停从手指尖射出火箭。
我们差不多围着城道转了四分之一,期间来了不少卫兵堵截,可没几个照面就全趴在地上喷血了,每死一个卫兵,我心里就咯噔一下,虽然刚才说得很潇洒,但人心毕竟是肉长的。我回头瞧瞧路上横着七零八落的尸体,黑烟和血臭混杂出来的气味熏得我咳嗽不断。
“总算把骑士引出来了。”红毛望着远处,兴奋地说。
我回过头,能看见不少马匹正在望这边赶来,“对方强不强啊,我看人不少。”要是他们打不过,我是不是应该找个时机把纱裙摘了,趁乱被抓走呢?
“还真有信仰骑士埃”红毛察觉带头的两匹马上坐着穿着与众不同的骑士,他们的铠甲要比其他人的亮丽很多,胸口有个大大刻樱
“两个,后面七个卫庭骑士,一个卫庭骑士长,还有十几个护城骑士。”红毛大概数数人头,“你保护好自己吧。”说完就和黑斧顶了上去。
“武器没了,打群架真不方便。”黑斧边跑抱怨。
“咱们趁机躲起来先。”大刺刺的站马路中间可没啥好待遇,两边的同志们万一向我扔个烂苹果,香蕉皮之类都能把我埋祝
好的。火妹妹的身子膨胀了几百倍,华丽地朝着人群飞去,我趁机跟在她的后边。众人见到蕾莉雅的巨型娇躯已经来到自己身边,急忙四散后退。我扯下纱裙,跟着大家一起逃跑,随后混入一间屋子。“幸好没人。”进来前瞅着门脸像是个商店,入口上面还挂着牌子。估计店主和伙计都跑了吧,我看一排排货架上都挂着衣服,棒,正好我想换套新的。
反正也没人,我干脆来个全套更新。上衣都很宽大嘛,我随意找了一件穿上,腰上系根绳,肩膀系两根。七分裤?我从裤子架中找到了新鲜玩意,这是款式给男人穿的吗?看大小像,不管了,穿上再说。我套上以后发现还挺合身,满意地点点头。
还是得找个挡脸的东西,待会出去没准用的上。翻来翻去,我终于在店铺最靠里的衣架上发现了斗篷系列。找个不显眼的,我抽出一件棕灰色的穿上试试,长度刚好到我大腿,还带帽子。
就这件吧。我穿戴齐全来到窗户边上,看看战况。两拨人已经跟大路中央交上了手,黑斧不知道什么时候抢过来两把剑,跟红毛一起专门砍马腿。街道两旁有些胆子比较大的群众正在看热闹,挡住我不少视野。
“上二楼吧。”我叹口气,走向柜台后面的楼梯,二层有好几个房间,我凭着大概的方向感踹开一间屋子的门,打开窗户一看,果然猜对了,俯览风景的感觉就是爽。
我们经过之处的街道弥漫着黑烟,几乎把阳光都遮住了,燃烧的房屋相映成辉,呈现出暗红色调。我靠,我居然不再愧疚,还反带些成就感。难道坏事干多了心里也就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