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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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同类的仇敌(1)

如果说在白牙的本性里还存在着与同类友善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自从它当了雪橇队长那天起,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现在狗群恨它,因为它总从米萨那里得到额外的肉吃,不断受到主人的偏爱,还因为它总是跑在前面,撅着屁股,摇着尾巴,真难看。

白牙也同样恨它们恨得要死。它一点都不高兴当这个雪橇队的头儿。它不得不在“嗷嗷”直叫的狗群前奔跑,3年来每只狗都被它痛打、控制,此时几乎让它忍无可忍。但它必须忍耐,不然就得死亡,而它体内的生命一点不想死亡。只要米萨一发出出发的命令,整个狗队就会急切凶狠地嗥叫起来,向白牙扑去。

它根本无法防备。如果它转身面向它们,米萨就会把鞭子抽在它脸上,使它刺痛不止。它只有不停地奔跑。总不能用尾巴和后腿去面对一群嗥叫的狗吧,这些武器简直不适合用来抵抗众多无情的獠牙。它就这样奔跑着,一整天跑个不停,每跑一步都在违反自己的天性和自尊。

谁也不能违反自己本性的敦促,又不使自己的本性产生反作用。这样一种反作用就像一根毛发的反作用:如果一根天生从体内向外生长的毛发反常地改变它的生长方向,而向体内生长——这就会变成一种发炎溃烂、使人疼痛不已的伤害。所以白牙的情况也是如此。它本性的每一次敦促都迫使它扑向在它后面狂叫的狗群,但是神的意旨不允许它这样做。

在这意旨的背后是实施这一意旨的刺痛的鞭打,那是一根用驯鹿肠子做的30英尺长的鞭子。因此白牙只能痛苦地去吃自己的心,并且发展了一种与其本性的凶恶和不屈不挠相称的憎恨和仇怨。

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动物是它同类的仇敌,这个动物就是白牙。它既不乞求怜悯,也不怜悯别的动物。它不断被别的狗咬伤,也不断在它们身上留下它的牙痕。它和大多数雪橇队长不同。每当到了新的营地,狗群从雪橇上卸下来,别的狗队长为了求得保护就趴在主人的身边,而白牙蔑视这样的保护。

它在营地里无所畏惧地走来走去,白天受了委屈夜里报仇。它没当队长以前,别的狗见了它都躲着走,现在不同了。狗群在它身后追着它跑了一天,它那拼命飞跑的样子在它们脑海里留下一个逃跑者的形象,因此,它们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怎么会向它屈服呢?现在它每来到狗群中间,总要有一场争吵。它每前进一步都要伴随着嚎叫和撕咬。就连它呼吸的空气也充满仇恨和敌意,这就更增加了它内心的仇恨和敌意。

米萨大声命令狗队停下时,白牙才停下。最初这给其他的狗带来了麻烦,它们全都会向可恨的头儿扑去,却发现情况变了。米萨站在了它身后,大鞭子在手里挥得直响。

于是狗们才明白神命令队伍停下时,可不要去惹白牙;但如果它没有命令就停下了,它们就可以向它扑去,只要能够就咬死它。因此白牙取得了几次经验,没得到命令再也不停下来了。它明白得很快,理所当然必须如此——如果要在异常严峻的生活环境下生存下去的话。

但是狗们永远也学不会在野营里也不碰它。每一天追逐它、呼喊着挑衅它之后,它们就把前一夜的教训忘掉了,于是当天夜晚它们又要学习一遍,然后又很快地忘记了。此外,它们特别坚决地讨厌它。

它们感觉到在,它们和它之间存在着一个类的区别——这个原因足以使它们对它怀有敌意。像它一样,它们也是驯养的野狼。但是它们已经被驯养了好几代了。在它们身上,很多荒野的东西已经失去了,所以在它们看来,荒野就是未知、是恐怖、是无尽的威胁和无尽的战斗。但是它在外表上、行动上和冲动上还充斥着荒野的东西。它象征荒野,它是荒野的体现;所以当它们对它露牙时,它们是在保护自己,抵抗潜伏在森林里的和营火外黑暗里的毁灭的力量。

但是,有一个教训,狗群确实吸取了,即它们必须团结。白牙太可怕了,任何一只狗要想单枪匹马对付它是不行的。它们必须成群结伙地对付它,不然它会在一个夜里一个一个地把它们统统咬死。

事实上,它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它能够把一只狗打倒在地,但还没等它下毒手,别的狗就都赶来了。只要有一点冲突的苗头,狗群就一齐拥上来,共同对付它。狗群内部也有争吵,但当它们和白牙有了矛盾时就把内部矛盾忘了。

另一方面,尽管它们千方百计要杀死白牙,但却无能为力。它太迅猛,太可怕,太精明了,使它们不知所措。凡是会有麻烦的地方它都避而远之,一旦它们有可能包围它时,它就赶紧退出。至于把它撞翻在地,还没有哪只狗会玩弄这个把戏。

它四脚牢牢地抓住地面,正如它牢牢地抓住生命一样。它和狗群的冲突无休无止。就此而言,生命与站稳脚跟是同义的,这一点白牙比谁都更清楚。

就这样它成了同类的仇敌,尽管它们都是驯化了的狼,被人类的营火软化,在强大的人类阴影里被削弱。白牙充满怨恨,毫不宽容——其性格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与所有狗结下深仇大恨,表现得可怕至极,连凶狠残忍的萨蒙?托古自己也不能不为白牙的凶残吃惊。他发誓说还没有哪只狗像它,其余村的印第安人细想了它在他们的狗中进行杀戮的故事后,也同样诅咒发誓。

当白牙快到5岁时,萨蒙?托古带着它做了又一次长途旅行。他们沿着麦肯基河前进,越过落基山脉,顺箭猪河而下,一直来到育康河。白牙对一路上经过的许多村庄里的狗实施了浩劫。许久以后,人们都还记得它的这场浩劫。它把向自己的同类报仇当做快乐。

它们都是普通的毫无戒备的狗。它们对它快速的直截了当的进攻毫无准备,因为它的进攻是不给警告的。它们不知道它是一个闪电式的屠杀者。它们对它立起毛发,高视阔步,向它挑战,而它不在这些煞费苦心的预备步骤上浪费时间,而是在它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还处在惊讶的痛苦中的时候,像一个钢弹簧一样跳过去,咬住它们的喉咙,结束了它们的生命。

它成了一个打架的行家里手。它懂得如何节省体力,从不和对手扭在一起厮打。它瞄准对方,立即下手,咬不着就赶紧退。狼厌恶近战搏斗,这种厌恶的情绪在它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长时间身子贴着身子和别的狗滚在一起,它受不了。

它觉得那样危险,那会使它发疯的,它不能将自己的身体挨着活的东西,它必须与其脱开,单独站在一边,这还是野性在它身上的一种顽强的表现。它因为从小过惯了孤立的生活,这种感觉很突出,身体互相接触时隐藏着危险,就和陷阱一样。它的内心、它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恐惧。

说到底,陌生的狗对付不了它,它们咬不着它。它咬了它们也好,或是闪开也好,它们无论如何碰不着它。但也有特殊情况。有时几只狗一齐上来,还没等它跑开就惩罚了它,也有时一只单个的狗深深地咬它一口。这只是偶尔的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像它这种能咬善战的狗是伤不着的。

它还有另一个优势,就是能对时间和距离作出正确判断。然而它并非有意识的,并不去计算这些事,全是机械反应。它看得准确,神经又把视觉准确输入大脑。这时它身上的各部就比一般狗的各部做出更好的调节,配合得更融洽、得体。它的神经、内心和肌肉都远比其他狗协调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