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言情血色诱惑:劫心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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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煜祺的吻

第108章 煜祺的吻

“你叫什么名字?”美少年转过头来,看着泠水橘红色的眸子。

“泠水。”泠水的声音依旧冷清,脸上也没有过多的表情。

“你不问我的名字吗?”美少年微微挑了下眉,好像自言自语的说:“你眼睛的颜色很漂亮,不过没有轩云的好看,他眼睛的颜色向天空一样美。”

“你的名字?”泠水似乎并不介意美少年谈论自己眼睛颜色的话题,其实他讨厌这颜色,也讨厌头发的颜色,就因为颜色的不同,所有人都排斥他。

而这个少年,是第一个说他眼睛颜色好看的人。

“煜祺,龙煜祺。”美少年说着,将身子靠了过来,靠在了泠水的肩头上,“交换了名字,我们就是朋友了。”

煜祺从小就有个慵懒的毛病,他喜欢靠在轩云的身上,而身边这个冷酷的男孩,他的表情像极了生气中的轩云。

泠水并没有因为煜祺突然靠过来而挪动身体,而在心中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

从那以后,煜祺总是会来屋顶找泠水,两个人一起看天空。

而泠水也渐渐习惯了,每天都在屋顶,等着煜祺。

煜祺的眼神邪魅,嘴角时常挂在一抹妖娆的笑容,性格似乎轻柔妩媚却又不乏刚毅,声音慵懒,就像一只午后刚刚睡醒的猫。

这样的煜祺,渐渐另泠水着迷起来,他在潜移默化中开始模仿煜祺的姿态动作行为语言,还有笑容。

他觉得,越是这样,就会越来越接近他,煜祺也就会越来越关注他。

后来,泠水发现,煜祺最爱的人,是他的两个兄弟,哥哥翟日,弟弟轩云。

而他,不过是煜祺那次无意中路过屋顶,又碰巧说话的人。

他的改变,他的视线,他的思想,他的心,煜祺似乎并没有察觉,也似乎并不关心,因为在他的心中,只有翟日和轩云。

所以他嫉妒,他恨,他恨一切可以轻易就成为煜祺心中最重要的那些人。

时间一点点流淌着,泠水和煜祺都长大了。

一直以煜祺为目光成长起来的泠水,应经不能被族人小觑了,因为他的能力实在太强大了。

水涨船高,能力强大就代表着地位的提升。

终于有一天,让泠水找到了除掉翟日的机会,万万没想到,翟日居然也爱上了一个人类女子。

坏了禁忌,下次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一个破音,琴弦断了,断了的琴弦打在泠水的手指上,划出一道血痕。

泠水将手指放到唇边,伸出舌尖来,轻轻的舔了一下。

他的目光再一次投到了正对着自己的那扇门,门的里面,有着一个和他有同样经历的孩子。

此时的泠水心情很复杂,他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渴望的是什么,是樰黎被猛兽吃掉,还是她能活着出来。

他唯一知道的是,如果她真的是翟日的孩子,至少,她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被杀死。

阳光明媚的早晨,逐渐从睡梦中转醒的漫妮坐起身,揉揉眼睛,让自己尽量清醒一点,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没像现在起的这么早,天蒙蒙亮,就会很自然的醒来。

下了床,拉开房门,一股子潮湿的空气便涌了进来,夹杂着青草的味道,闻起来让人倍感精神气爽。

站在门口,漫妮的视线很自然的落到了前方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煜祺在草地上斜坐着身子,胳膊肘支在草地上,用来支撑自己的整个身体,金色的长发自然倾泻下来,像是昨晚的月光还没有散去,在清晨的雾气中,朦朦胧胧,看起来好不真实。

此时,他正用修长的手指逗弄自己身前的几只兔子,兔子的皮毛并不是很好看,灰色的,黑色的眼睛,肥硕的身体连蹦一下都觉得费了好大的力气。

根据几天的观察,漫妮发现了奇怪的现象,每天半夜的时候,煜祺就会独自一人进到森林里,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会回来,每次回来都会给漫妮带点什么吃的。

那些兔子,就是这些天,煜祺从森林里抓回来让漫妮烤来吃的,但是漫妮总觉得这样实在太过残忍了,她倒是宁可吃蘑菇。

煜祺倒是无所谓,“这些弱小的东西,即便不被我们吃,迟早有一天,会被其他的野兽吃掉。”

可是奇怪的是,与漫妮相比,这些兔子似乎更喜欢跟在煜祺的身边,就连睡觉,都要趴在煜祺的身边。

漫妮把这一番现象归结为晚上气压低,温度低,兔子们都是凑到煜祺身边取暖的。

今天同样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漫妮提着裙子向煜祺和兔子们走过去。

“煜祺早。”漫妮习惯性的和煜祺打着招呼,蹲下身,伸手去摸一只胖的像小皮球一样的灰毛兔子。

“早。”煜祺用他那慵懒至极的声音答着漫妮的问候,这几天他也习惯了漫妮这个奇怪的问候方式。

“这些一会拿去洗洗吃了吧。”煜祺说着,伸手指了指他旁边草地上放着的一堆红色的野果子,“别总吃蘑菇了,你不腻,我看着都觉得反胃。”

漫妮坐在草地上,伸手抱起那只肥硕的兔子,把它放在怀里,然后捡起地上的红色果子看了看,有些吃惊的看着煜祺,“你特意帮我摘的?”

“嗯。”煜祺抬起琥珀色的眸子,看着漫妮,语气轻松又略带倦意的说:“活的东西你又不肯吃。”

“谢谢你。”漫妮笑得一脸灿烂,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发现,煜祺虽然表面看起来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一脸的漠不关心,但他的内心,其实是非常善良的。

“煜祺,你的嘴角,怎么有一丝血迹啊?”漫妮刚才没注意,坐的离煜祺近了,才发现他嘴角的血迹,他的唇太过红艳,所以,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看不出来。

煜祺并不感到意外,伸出手指,在自己的唇角抹了下,然后拿到眼前,发现确实有血沾在唇角。

接下来,令漫妮完全震惊的事情发生了,煜祺将手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用舌尖舔了一下,然后,舌尖探出红唇,轻轻扫了下唇角,将唇角的血迹也****干净。

“干净了吗?”处理完,煜祺满含笑意的看着漫妮,这抹笑容,妖娆而妩媚,看得漫妮心慌慌的,脸不自觉地就红了起来。

“那个……你嘴角怎么会有血迹?”漫妮觉得自己有些不对,眼睛看着煜祺的时候,心脏就不自觉地乱跳。

“这个吗?”煜祺将手指点在自己的红唇上,微微一笑,“填饱肚子的时候留下的。”

“……”漫妮不再说话,原来他半夜进森林里就为了打猎,知道她不吃动物,所以就自己在里面吃饱了回来,想想也对,一个大男人,天天就吃些蘑菇,怎么能吃得饱呢。

煜祺见漫妮不再继续追问,他便也不多说,垂下眼帘,用手指去戳兔子的肚子。

漫妮觉得肚子饿了,便放下怀里的兔子,用裙摆兜着那些鲜红的果子,向木屋后的溪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