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只感到身体一麻,却没有想像中那么久的呆滞,而飞扬更是像感觉到了我的危险一样,已经飞快地转身狂奔,刚好避开骑士的第二次攻击。
也许,是我天生20%的电系魔法抗性发挥了效果,减弱闪电伤害的同时,也降低了晕眩的几率,至于为什么我天生会有电系魔法抗性,可能跟我身上挂了20年的电子仪器有关吧……
耳边听到火灵天高声叫道:“兰克斯,你留下,落月、无情、小饭,你们追!杀了他马上回来!”
我大致明白火灵天不让骑士追我的原因,从刚才的对话来看,骑士兰克斯与火灵天并不是一类人,他讲究正大光明。火灵天担心他在我说出实情后改变心意,而对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则没这个顾虑。
我匆匆回头看了一眼,落月之神、剑下无情和那个叫小饭的祭司,都有坐骑,不过前两人骑的是马,祭司却骑的是驴。
游戏中的坐骑不少,不过精神职业者,尤其是祭司,力量太弱,等级不高的话很难驾驭马匹,所以只好先用驴来凑合。另一方面,西极国的马少见而且贵,许多玩家都还没舍得买。
原本我希望能多引几个敌人来追我,给虎王他们尽量争取机会,现在引得少,我当然改变计划,杀一个算一个。驴比马跑得慢,这是明显的机会,我很快拟出了作战方案。
正好前面一段弯道比较多,我转了几次,便消失在他们的视线外。终于来到了我先前挖化石的地方,我用力一拍飞扬的屁股,然后从马上跃到洞壁凹处藏起来。飞扬跑出一段后奇怪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但似乎也领会到我是叫它自己跑,便继续前冲,果然不愧是神驹级的,智能挺高。
落月之神和剑下无情从我身下驰过,他们速度倒也不慢,虽然我“骑术”比他们熟练,不过飞扬现在还属于幼生期,所以比他们快得不多。
片刻之后,便是使出吃奶力气追赶他们的毛驴了。
我收起银盾,拔出银刀,慢慢滑下山壁,自从有了这把刀,我近战就改用它了,因为我毕竟在艾玛族学过初级“刀法”,算是我惟一的近战技能了,比没有“剑法”时用剑的威力要强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