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逐步展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新的形势下,出现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一些不正之风。
为坚决制止这些新出现的不正之风,1984年12月3日,****中央、******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决定》针对一些地区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有的地方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上述现象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加以制止。《决定》强调要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发扬清正廉明、公道正派的作风,切实做到一心一意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为企业和基层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决定》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使用公款(包括行政经费、党团费、老干部特需经费等)、贷款以及在职干部自筹资金,自办企业或与群众合办企业,不得在经济利益上与群众兴办的企业挂在一起;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1985年1月5日,中央纪委以一号文件形式发出《关于贯彻****中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的纪委协助党委、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清理检查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通过全党的努力,到1986年初,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歪风,基本刹住或有了收敛。据29个省(区、市)报告,全国3万多个这类企业80%已经停办或和党政机关脱钩,参与办企业的9万多名党政干部80%已退出或转入企业编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三大的5年间,各级纪委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继续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严查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查处在招生、招工、提干、出国、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建房分房中以权谋私和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以及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案件。坚决打击各种不正之风,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1982年到1986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共处分违纪党员650141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51935人,留党察看149513人,撤销党内职务29814人,严重警告144014人,警告174865人。1985年和1986年,处分省军级干部74人,地师级干部635人。对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坚决查处,在党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继续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1982年,中央就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发出紧急通知以后,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作为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这场斗争的办事机构,集中力量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惩了走私贩私、违反财经纪律、投机倒把、诈骗等严重犯罪分子。1983年9月,中央纪委召开全国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会议,纠正了那种认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会妨碍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克服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了清查和打击的力量。中央纪委会同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意见》,根据复杂情况,规定了一些政策界限,推动了斗争的深入开展。从1982年2月到1986年7月底,全国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中,受党纪处分的党员67613人,其中开除党籍的25598人。1982年至1986年,因走私贩私共处分党员3163人,因违反财经纪律处分党员23590人,因投机倒把、诈骗处分13788人。典型案件有:
(1)晋江制售假药案。从1982年9月开始,晋江地区先后办起了59家假药厂,涉及60个单位、3000余人,共生产假药10万多箱,产值达4000多万元,这些假药行销全国28个省(区、市)。在制售假药的两年多时间里,部分干部严重官僚主义,对制售假药的违法乱纪、危害人民健康的行为长期不查处、不制止,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此案中,30多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判刑。
(2)航天工业部广宇公司走私案。航天工业部所属中国广宇工业贸易公司,在没有对外经营权的情况下,同法国汤姆逊公司签订合同,非法进口18万套法国彩电组装件,用汇达4680万美元。此案中航天工业部3名主要领导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中央纪委和各地纪委还查办了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走私偷税案、广东海丰县原县委副书记叶妈坎走私案、广东烟叶诈骗案、承德制售假药案、海南汽车案、农垦总公司非法倒卖外汇、汽车、钢材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取得的重大胜利,对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保护干部和群众改革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行为
1982年至1986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高度重视查办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行为,因贪污处分党员78696人,因贿赂处分党员24478人,因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制造传播****物品、乱搞男女关系等行为处分党员89024人。查办的大案要案主要有:
(1)洪清源受贿案。洪清源在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兼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港商吴某在澳门的四名亲属办理去香港单程通行证,收受贿赂两万元和价值数千元的物品。洪清源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被判刑。
(2)倪献策腐化堕落违法乱纪案。倪献策在“****”初期入党,入党后思想未得到改造。自1985年3月开始,与有夫之妇范某某长期保持两性关系,为范某某及其亲属谋取私利,并对坚持原则的同志打击报复。1987年,经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倪献策开除党籍处分。
(3)王仲贪污受贿案。原****广东省海丰********王仲,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额达69749元,情节严重,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判处王仲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1983年1月17日执行枪决。王仲是改革开放以后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处决的第一个********。
(三)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注意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背离党的方针、政策的问题,把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同干扰改革开放“左”的错误作斗争的同时,坚决反对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1982年至1986年,共有9091人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1987年初,将犯有违反政治纪律错误的******、******、******开除出党。
为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各级纪委严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1982至1986年,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党员133042人。
为纠正领导干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打击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1984年5月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必须严肃惩处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者的通报》。1982年至1986年,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各级纪委共处分24909人。
行政监察机关的恢复和审计机关的组建
1982年宪法规定,******领导监察工作,为行政监察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宪法依据。1986年11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的议案》,提请批准设立监察部。同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的提请,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经过半年的筹备,1987年6月,国家监察部正式成立。同年8月,******发出了《关于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到1988年底,各地基本完成了县以上各级监察机关的组建工作,同时还在******所属的46个部、委和直属机构建立了派出监察局或监察专员办公室,并帮助所属15个企业事业单位设立了内部监察机构。随后,地、县监察厅(局)陆续在政府职能部门设立了监察机构,有的地方还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监察机构或专职监察人员。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恢复之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惩腐、肃贪和勤政、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初步积累了行政监督的经验。
根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它向******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审计署成立以后,忠诚地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工作,在******斗争中发挥了特殊的重要作用。
二、党的十三大后******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
自从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我国长期以来推行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经济运行机制出现了两套体制、两种价格、两个市场同时并存的局面。由于相应的教育、法制、监督等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腐败现象日趋严重。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1986年为49657件,1989年为58926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十三大提出从严治党的方针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党的十三大在北京召开。十三大**********的报告和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主要精神是:第一,党的建设问题,是同党的政治路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第二,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使党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既要重视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又要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认真查处党内违纪案件。第三,党的纪检工作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7年12月,**********召开党风建设座谈会,在科学分析党风问题的基础上,对党风建设要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探讨。1987年到1990年,中央纪委先后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员违犯外事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经济方面违纪违法、党组织和党员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党纪处分条规,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针对某一方面违纪行为而适用的具体而又比较系统的党的纪律规范。这是党的纪律由长期以来的“原则调整”向“规范调整”的一个重要的转变,表明党的纪检工作已经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88年初,党中央提出了“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的要求。从此,以保持党政机关廉洁为重要内容,带动纠正其他不正之风,成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特色。1988年6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级纪检机关协助党委着力解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奢侈浪费以及某些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弄权渎职、敲诈勒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