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周六下午的5点半到7点之间,任何一个去过“稻香源”寿司店里的人,都会庆幸自己曾经去过那家店,因为,他们在那一天见到了他们这一生所能见到的最英俊、最有魅力的男人。
那天下午5点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一派随意地走进店门。
他并不曾刻意去吸引任何人的注意,但他一出现在门口,就像一束耀眼的强光突然迸现,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全都看过来,即使眼睛都被刺瞎了,也无法移开目光——因为,他实在太英俊了!
完美的身高,完美的身材,完美的步态,简洁随意却不失品味的穿着,已经足以令人移不开目光,更别提那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贵气、性感和自信——这才是他与绝大多数男人的不同之处。
他进门后,没能如前台美女所愿地跟她们打招呼,而是放慢脚步,微微转头,似乎在找什么人。
他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众人看不到他的眼睛,可没有人怀疑他具有一双能秒杀女人的眼睛,也许对他们来说,他不摘下墨镜更好——谁敢让他看清自己见到他时那种失态的模样?谁又敢直视他那双没有遮挡的眼睛?
他一定出身传说中的上流家庭,一定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一定很习惯了众人的注目,所以,他才能在所有人的注目中表示得这么从容自在。
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一个男人抬起手来,冲他招了招手。
他大步走过去,坐在那个男人的对面,道:“找我有什么事?”
那个男人也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带点玩世不恭和不拘小节的味道,笑道:“没事就不能找你出来聊聊吗?”
他盯着他:“你很忙,我也很忙,你却特地找我来这种地方聊天?”
男人道:“咱们很久没见面了吧?以你现在的当红程度,连我都很难约你了,难得见一面,你就好好享受现在的轻松嘛。”
他道:“跟你在一起,我可不觉得有什么享受的。”
男人道:“如果你不想闲聊,那么来聊聊我的新书怎么样?”
他皱眉:“你又想向我推销你的新书?”
男人佯装不高兴:“小贼的新书一向都是洛阳纸贵,小贼肯送你签名新书,是你的运气,你别这么不识货。”
他道:“你的签名书都堆烂我的书房了,如果我缺钱,我会卖掉的。”
“哈哈哈——”男人忍不住大笑起来,惹来别人更多的注目,但他显然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边笑边道,“焕贞,你太有幽默感了。别说这一辈子,就算下辈子,你也不会缺钱的,你这个人,最不缺的东西就是钱了。”
他淡淡一笑:“多谢夸奖。”
男人道:“既然你这么有钱,那么,拍我的戏,就别要片酬了吧,你的片酬那么高,我可付不起。”
他道:“你真的想投资电影?”
男人笑道:“是啊,写了这么多年书,我现在想换点花样,感觉拍电影搞动画挺不错的,而且还有个好哥们是超级明星,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