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思考怎么来完善这个“村规民约”。把王书记的草稿看了看。感觉他想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样几个方面。
一个是说本村人员和外村人员都要遵守,主要是对偷盗行为进行处罚;另外一个是修房子,一方面要报告,经过批准才可以修,二方面是要左邻右舍协商好,不要扯皮闹矛盾;再一个就是生养死葬问题,意思就是大人要养小娃儿,小娃儿长大了要养老人,但是要“先乱后不乱,丑话说在前头”,要写“赡养协议”,看是兄弟姊妹大家轮流着赡养,还是单独哪一家赡养,要说清楚,要把“一碗水端平”,不能把财产给了张三,却喊李四、王麻子来赡养。这个是村里弟兄姊妹扯皮吵嘴打架的最主要原因,所以要写好。
另外有些东西不好明说的,就是那些出去杀人、防火、贩毒,操社会的犯了死罪,被“敲了砂罐”的,不能够埋到村里的坟地里,意思很明显了,就是大家都不球认他了,相当于开除了“村籍”。
还有就是有些投亲靠友的,或者什么的人如果在村里住起,手脚不干净,就会坏了村里的风气,而他们又没有房子的,所以无论是租房子,还是投靠人,只要不守“规矩”,就把他赶起走,如果有人收留也要株连收留的人。
思来想去,删繁就简。尽量把意思相近的给归为一类,实在不好说的就学到电视里的那句话:“解释权归我”。村规民约,那自然解释权就归村“两委”了。
好不容易,才完善好。赶紧誊抄好给王书记送过去。
到了王书记家,只见党支部的支委些已经齐聚在王书记家了。大家都在喝酒吹牛。见我去了,王书记连忙问:“小伙子整得怎么样啊?”
我赶紧把誊抄好“村规民约”递了上去。
王书记边看,边连声叫好。众人见状赶紧围了过去。王书记见大家围了上来,就原文念了起来。
“为加强全村村民自觉,促进安定团结,打击偷盗等恶行,经本村村民大会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凡户口在本村的人均属本村村民,人人平等,人人遵守。
第二条凡户口不在本村的人,也要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如有违反,除按照规定处罚外,赶出本村去,本村任何人不得将房屋租给他,也不得以其他借口收留,否则断水断电。
第三条本村村民要严格遵守国法家规,不能给全村丢脸抹黑,如果故意范了死罪,不得埋在本村坟地。
第四条本村村民修房造屋,必须报告村两委批准同意,方可办理报批手续。修房造屋前,必须与左邻右舍协商好屋檐距离,原则上修房造屋人要退让三尺,免得雨水翻水影响邻居。
第五条村民家庭或邻里间应相互尊重,尽量不要发生矛盾。如果发生矛盾纠纷,由村干部进行调解。调解不听的,可找乡政府调解或法院起诉。
第六条家庭成员要互敬互爱。娘有疼心、儿有孝心,大人养娃儿小,娃儿长大了养大人老,不准抛弃家庭成员。成年人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必须尽赡养义务;同时老人也要一碗水端平,要公平进行分家折产,写出赡养协议书,共同遵守;如果约定了老人跟着那家过,把财产给了那家,就那家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不得攀扯没有分到财产的子女。
第七条严禁偷盗行为。无论是本村村民,还是外村人,如果有偷盗行为,一律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偷苹果、桃子、梨子、核桃之类的,偷一个罚款50元。
(二)偷包谷、土豆、红苕之类的,偷一个罚款50元。
(三)偷海椒、黄瓜、胡豆、豌豆、茄子、番茄、豇豆、葱姜蒜之类的,偷一个或一根的罚款10元。
(五)偷谷子、油菜籽、麦子之类的,偷一斤罚款100元,不足一斤的按一斤算。
(六)偷鸡、鸭、鹅,无论大小偷一只罚款300元。
(七)偷狗,小狗罚款300元,大狗罚款500元;偷猪,小猪罚款500元,大猪罚款1000元;偷马,小马罚款1000元,大马罚款3000元;偷牛,小牛罚款2000元,大牛罚款5000元。
(八)偷除以上其他物品的,按偷一罚百的标准执行。
(九)抓到外村人偷本村东西,大家都要出人去打;如果去要罚款,大家都要出人去要;如果哪家不出人,以后他家被偷了大家都不管。
(十)无论抓到本村人还是外村人,除了要罚款,还要承担“吃个食”的钱,暂定3000元,以后人多了还要增加。
第八条本村村民要自觉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外村人员也要遵守本村村规民约;罚款所得由村“两委”统一考虑开支,主要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和村里开支。
第九条本村村规民约一共九条,解释权属于本村“两委”。自村民大会“吃个食”通过起执行。”
大家认真地听,边听边点头。王书记念完,赶紧将“村规民约”揣到衣兜里去。然后说:“这个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瓦塘村的王法了,以后就用这个来治那些不自觉的人。”
大家都说这个好,只是处罚的太厉害了,可能很多人拿不出那个罚款。
大家七嘴八舌地对罚款数目进行了一翻讨论。最后决定,罚款就是用来“吓唬人”的,只要大家遵守,那就相当于“空气”,是不存在什么伤害的。但是如果有人不自觉,那他不仅侵犯了被偷的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全村的风气,就是要罚得他肉疼,罚得他翻不起身。
就这样“瓦塘村九条”就定了下来。
大家又把明天“吃个食”的事情商量安排了一些,就开心地喝酒吹牛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