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
骑着破旧的电瓶车。
在被一帮匪徒追击后,
来到了一个体面的房子前。
他轻轻地擦干房檐上的积水。
紧接着按下了门铃。
“毛毛,
我爱你,
我从那一个看不清你脸庞的晚上就开始爱着你。
我恨写作,
我恨唱歌…
我一直希望当初你没有打胎,
没有离开我,
我们现在会怎样…”
解放我思想,
赋予我名姓,
倾听我信仰,
决定我命运。
我学会了辱骂,
辱骂我自己,
因为我值得鄙夷。
当你和他笑个不停…
当你呼吸,
也为我呼吸,
如果你觉得,
终于找到了生命的光,
我希望你是认真的。
我欲要翻山越岭,
以为非得跨沟越壑。
倾听我的信仰吧,
决定我的命运吧,
你说你听见他在笑,
我希望这是真的,
很乐意你们百年好合,
我是真心的,
至少我是这么感受的,
也许是这么感受的,
也许是这么,
感受的…
我爱你,
我在撒谎,
这些荒谬的文字就这样,
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