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抗倭英雄郑西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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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蝴蝶虽小,但它扇动一下翅膀的效应,也许可以掀起一股巨大的风浪。

……

离开小吃店之后,郑西坡又骑着他的‘赤兔’宝马,继续一路往东驰骋了。

烈日如火,铄石流金。

一路上,这家伙一边下意识的踩着破单车,一边不停的擦脸上的汗。

他是那么的努力,那么的专心,恨不得一下到达目的地,然后,手撕鬼子,快意恩仇。

踩了半个小时左右,郑西坡看见前面有一片河滩。

河滩上遍布着光溜溜的鹅卵石,还有许多嫩得耀眼的青草。

“妙哉,妙哉,此乃兄弟的餐桌也。”

郑西坡大喜过望,赶紧策马过去。

翻身下‘马’后,郑西坡将他心爱的‘赤兔马’牵到青草最丰盛的地方。

“兄弟啊……”郑西坡极为疼惜的抚摸着‘马头’:“你先在这里好好享用美味佳肴,待我去洗把脸来,记住,千万不要走开。”

轻轻吻了一下‘赤兔的马脸’后,郑西坡屁颠屁颠第跑到河边洗脸去了。

河面不宽,河水也不深。

潺潺的河面上,波光粼粼。

河水十分干净,又清又凉,透明度很高。

在酷热的天气里,将这样的水浇洗在脸上,实在令人心旷神怡。

……

一连用河水在脸上搓了十几下之后,郑西坡终于心满意足了。

“古代的河水就是不一样啊。”

郑西坡喟叹不已。

然后,他起身,准备去陪正在享用美食的‘赤兔’。

就在郑西坡起身的须臾,令他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在上游的河滩上,忽然出现了一架大马车。(其实是一辆黑色的奔驰车)

这辆大马车,看上去挺豪华的,就像说一堆经过工艺加工的大乌金,在太阳底下熠熠反光。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从这辆豪华奢侈的大‘马车’上,下来了三个妹纸。

妹纸们身上都穿得非常暴露,个个背着游泳圈,看上去雪白雪白,就像三条白浪条鱼在晃动。

“卧槽,明朝也有这么开放的妹仔?”

郑西坡一下惊呆了。

他就像个煞笔似的吞着口水,傻乎乎的盯着人家。

说出来有点丢人,虽然郑西坡已经有22岁了,可却还是个初哥来的。

倒也不是他没有机会告别初哥身份,而是郑西坡觉得,码字更重要。

再说,让他可以告别初哥的妹纸,也不是他所喜欢的。

所以,他宁愿让自己继续初哥下去,也不愿意背负这种没有价值的感情债。

何况,可以让他告别初哥的肥猫妹纸,虽然肥了点,但心地却很善良。

而且,人家从幼儿园开始,就开始对他一往情深。

所以,他绝不会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出来。

他郑西坡虽然写小说时喜欢yy。

可那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

至于他本人,绝不是一枚渣男。

假如是渣的话,那么,按照渣男的行事风格,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只要有机会,都先干了再说。

他郑西坡却并没有这么做。

看着三条白花花的白浪条鱼嘻嘻哈哈的背着游泳圈跑到河里面,郑西坡愣了一下神。

但这家伙很快提醒自己,作为一个将会上历史书的抗倭英雄,作为一个将会名垂青史、千古流芳的历史名人,如果自己被这种小小的诱惑给降住了,那也太没资格。

如何配得上‘英雄’这二字?

再说,心爱的‘赤兔’正在用膳,万一有什么歹徒或者虎狼之类的猛兽出现就麻烦了。

于是,郑西坡努力阖上双眸,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朝心爱的‘赤兔’宝马走去。

走到心爱的‘赤兔’宝马身旁之后,郑西坡俯着腰,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兄弟,味道怎么样?好吃吧?好吃就多吃点,待会,咱们又要赶路了。”

道完后,这个神志不清的家伙找个地方坐了下来,用手托着下巴,为心爱的‘赤兔’放哨。

要知道,这可是古代,而不是‘穿越前’的那个二十一世纪,在这个年代,有许多打家劫舍的土匪,还有许多猛兽。

像‘穿越前’那些只有在动物园里面才有机会见到的老虎、狼、豹子等猛兽,在这个年代里到处遍布,一不留神,就会出现。

到时候,别说是将心爱的‘赤兔’吃了,哪怕咬上一口,都麻烦了。

……

过了二三十分钟之后,郑西坡估摸着‘赤兔’应该也吃饱了,于是,他走到‘赤兔’身边,拍了拍马背。

“兄弟,吃饱了吗?”

“啾啾~”(吃饱了)

“呵,吃饱了就好,咱们抓紧时间赶路吧!~”

然后,郑西坡牵着‘赤兔’,慢慢朝河岸上走。

在牵着‘赤兔’宝马的时候,郑西坡解释;“兄弟啊,也不是我郑西坡这个人很苛刻,而是现在有大批的倭寇鬼子,正在我大明朝沿海一带烧杀抢掠,这些鬼子们坏得很,见房屋就烧,见人见杀,见东西就抢,见女人就强干,连七八十岁的老奶奶和两三岁的小妹妹都不放过,所以,没有办法,我只有早点拉你赶路了,你知道么兄弟,咱们早去一分钟,就可以杀一个倭寇鬼子,那么,就可以多挽救一个老百姓的家庭,兄弟,我郑某在这里发誓保证,等咱们完成抗倭大业之后,一定要好好让你享清福,到时候,给你找一个如花似玉的对象,幸幸福福的让你过完下半辈子,除此之外,兄弟,还有,等咱们完成抗倭大业之后,坐在龙椅上的那个嘉靖老爷子一定会嘉奖,等他嘉奖时,我一定给你也讨个封号,到时,咱们一起光宗耀祖,荣归故里……”

“咴咴~”(好啊)

“嗯嗯,那就一言为定了,你放心兄弟,我郑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保证不会食言。”

道完后,郑西坡又轻轻抚摸了一下‘赤兔’的脑袋,然后,翻身上‘马’,继续东行。

……

“驾!驾!~”

郑西坡骑着他的‘赤兔’宝马,一路驰骋,来到了一个叫‘大江边村’的村外。

这是一个僻壤的村落。

郑西坡本来不想进村,因为,沿海一带有上千万的黎民百姓正等着他去营救。

那些狗娘养的倭寇鬼子可是杀人不带眨眼的,多耽搁一秒钟的时间,就会多一户老百姓惨遭这些鬼子们的毒手。

所以,郑西坡必须争分夺秒。

必须跟死神抢时间。

但是,当他准备直接路过这个大江边村的时候,又忍不住的停下了。

为什么?

是这样的,郑西坡总感觉这个村子里有不寻常的东西。

当然,即便换上另外一个人,也能感觉得到,这个村子里面有很大的动静。

原因再简单不过,村子里面现在正在唱花鼓戏。

咚咚锵。

不管是唱的声音,还是敲锣打鼓的声音,都是通过高音喇叭传出来的。

声音很大,也很立体。

别说是村外,就是数千米之外,都能够清清楚楚听见。

并且,郑西坡刚才犹豫时,正好听到喇叭里面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