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楼心月已经全然忘记了,不是每个男人都痴迷她的身体,比如最近发生的莫庭歌,人家看她的眼神还不是跟看苍蝇蛆虫一样恶心,恨不得立刻杀了她。
可是她勾人的本事长大了,脑子却没多少进步,依旧很自我,很愚昧,很……无知,另外还多了一样——白日做梦。
楼心月把白日梦反反复复做了好多遍,甚至已经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皇后了,她真想马上就见到凤旭,可是凤旭不是她相见都能见的,所以她只能向莫庭歌求助。
楼心月觉得她已经握住了莫庭歌的把柄,只要她说的话,他一定会老老实实去办。
于是楼心月再也按捺不住,从床|}上跳下来,换身更凉快一点的衣服,穿上鞋子便出了门;
莫府很大,楼心月找了一会不见莫庭歌的影子,于是便拦住一个小厮;
微微将衣衫拉下一点,路出半个莹润的雪肩,朝他暧昧一笑:“这位小哥,奴家是你们少爷今天带回来的客人,莫公子告诉奴家,让奴家休息一会就去找他,你们莫府太大了,奴家走着走着就迷路了……你看,不知……”
小厮又没练过武功,不过是个奴才,心智什么都不坚定,被楼心月的媚术迷得口水当即就流了下来,听完她的话,下意识擦掉口水:“哦,可以可以……小姐跟小的来……”
“有劳,小哥了……奴家谢谢你。”
楼心月早就因为修习媚术,从内到外都换了一遍,以前她是个学习三从四德的前金小姐、
现在……不过是个以勾||引男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婊||子而已。
瞧着那些男人被她勾的色授魂与,心神荡漾的模样,楼心月不仅不觉得羞耻,反而打心底觉得满足高兴。
看,只要她随便抛个媚眼,这些男人就会为她做任何事,这种感觉掌控一切的感觉真好;
楼心月不止一次后悔,她怎么没有早去那个尼姑庵,没有早睡进那个破烂的厢房里;
那样她就能早一点发现那本记录媚术册子,就能让天下男人更早一些为她驱使,就不用受那么多折磨;
小厮一遍流口水,一遍打量楼心月,她的身材如今十分好,高耸的酥||胸,纤细的蜂腰,挺翘的臀部,身上衣服薄似轻纱将身体的曲线尽数勾勒出来,直看得人垂涎三尺;
尤其是……她的胸部,领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一走一晃,简直随时能蹦跳出来,看得小厮浑身血液直网上冲,他脑子里生出一个念头,若是能睡这样的女人一晚上,让他去死,他都愿意啊。
终于到了莫庭歌住的院子前,小厮停下来,偷偷看一眼楼心月的胸口:红着脸道:“小……小姐,这就是公子的房间了……”
楼心月弯下身朝他行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上身俯的很低,恰好让小厮看见她肚兜内两团白花花的大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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