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6548100000055

第55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3)

在我看来,将天主教说成民主的天然敌人是一个错误。我认为,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是最主张身份平等的教派。在天主教的宗教社会中只有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徒这两种成分。唯有神职人员比信徒高,全体信徒虽然都位于神职人员之下,然而都是平等的。

天主教认为,人的资质在教义方面都处在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都遵守同一教规的要求,它让富人和穷人都履行同样的宗教仪式,它让强者和弱者都进行同样的苦修;对一切坏事决不妥协,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它主张所有的社会阶级都混在一起做弥撒,这就好像是将所有社会阶级都领到神的跟前。

天主教虽然要求信徒服从,然而它不准许信徒之间存在不平等现象。我认为新教便不是如此。一般说来,新教是让人趋于独立自由,而不是让人趋于平等。

天主教就像一个专制君主国。假如抛开君主不谈,在这个君主国,人们的身份比在共和国还要平等。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常常辞去神职,到社会里任公职,从而步入社会的等级行列。

有时他们也利用自己的宗教影响来为自己参与创造的政治秩序持久地提供保证。所以,人们才能够看到天主教徒常常从他们的宗教立场出发对贵族政体表示拥护。

然而,神职人员一旦退出政府,例如,在美国发生此种情况时,便再也没人能像天主教徒那样用其信仰把人们身份平等的观念带到政界。

所以,即便说美国的天主教徒不是由于信仰而被迫接受民主共和的观点,那么至少可以说他们并不是天生便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的。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有限人数,也会令他们去制定维护此种观点的法律。

天主教徒大部分是穷人,因此他们要求全部公民参政,以便使自己未来能够参政。天主教徒的人数比较少,因此他们要求尊重一切权利,以便为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提供便利。这两个原因,促使他们不自觉地对那些如果他们有钱有势就会不那么热烈赞同的政治学说表示赞同。

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未试图对这种政治倾向表示反对,反而想办法证明其合理性。美国的天主教教士,将全部知识分为两类:他们不加讨论就接受的神所启示的教义属于第一类;他们认为神让人们自由探索的政治真理属于第二类。所以,美国的天主教徒一方面是最驯服的教徒,一方面又是最独立的公民。

所以可以说,美国不存在对民主共和制度抱有敌意的宗教学说。那里的一切神职人员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的见解跟法律一致,可以说只有一个思想能够对人们的灵魂进行统治。

在美国的一个大城市,我曾做过短暂的停留,并被邀请参加一个公共集会。集会的目的是支持波兰,为他们提供武器和金钱。

我看到两三千人聚集在一个大厅里,这个大厅是为开会而准备的。不久,一个身穿教袍的神甫走上讲演台。在场的人都摘掉帽子,静静地站在那里听他讲话。他讲道:“全能之主!万军之主!当我们的祖先维护自己的民族独立的神圣权利时,是您让他们的信心更加坚定并指导了他们的行动。您让他们打败了可恨的压迫者,将和平与自由赐予我国人民。啊,主啊!请您把恩慈的目光转到另一个半球,垂怜俯视一下如今仍像我们以前那样为捍卫权利而进行战斗的英雄民族吧!主啊!既然您用同样的模式创造了整个人类,那就不要让暴政将您的创造毁坏,不要在世上建立不平。全能之主!请您对波兰人的命运关注一下,让他们自由吧!愿您的智慧给他们的筹划以启示,愿您的力量对他们的行动以支持。让他们的敌人感到恐惧,让试图瓜分他们的列强分裂,不要让已被世人目睹50多年的不义之举再继续发展。主啊!您的强大的手,好像掌握着世人的心一样,同样掌握着各民族的心。愿您把同盟者唤起,让他们为正义的神圣事业而战斗,让法兰西民族从其领袖创造的无为状态中走出来,再一次带头为世界的自由而斗争。

“啊!主啊!请您不要离开我们,俯允我们可以永远成为世界上最虔诚和最自由的民族。

“全能之主!请您今天对我们的祈求予以满足:拯救波兰人吧!我们以您的爱子的名义,即以为了拯救全人类而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的名义,向您提出这个请求。阿门!”

全场虔诚地齐呼:“阿门!”

宗教信仰对美国政治社会的间接影响各教派一致主张的基督教道德——宗教对美国民情的影响——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宗教是如何把美国人的想象力局限在某些范围内和节制美国人的激情的——美国人对宗教的政治功用怎样看——美国人为扩大和确保宗教的权威所进行的努力方才我讲述了宗教对美国的政治产生的直接影响。我认为,在这方面宗教的间接影响更为强大,而且别看它对自由避而不谈,却很好地教导了美国人掌握行使自由的技巧。

美国有不胜枚举的教派。虽然各教派在对它们所应崇敬的创世主的礼拜仪式上有所不同,然而在人跟人之间的义务上却意见一致。所以,虽然各教派用各自的方式去崇敬上帝,却都以上帝的名义去对同一道德予以阐释。对一个人而言,教派可能十分重要,然而对整个社会来说却并非是这样。对来世,社会既无所惧,又无所望。对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而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教派。况且在美国这样的社会,所有的教派都处在基督教的大一统之中,基督教的道德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可以认为,一些美国人主要是出于习惯,而非出自信仰来奉行崇敬上帝的某种礼拜仪式。此外在美国,主权者必须信奉宗教,因此伪装信教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然而,美国依旧是基督教处处都能够对人们的灵魂产生强大的实在影响的国度,而且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表明它比宗教更对人有利和合乎人性,因而这个国家在宗教的影响下,已经成为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国家。

我曾经提及,美国的神职人员全都主张公民自由,甚至不同意信教自由的那些人也不例外。然而,他们并不对任何一个特定的政治派系予以支持。他们对政治漠不关心,也不参与党派之间的钩心斗角。所以,不能说宗教对美国的法律和政治见解都有影响,然而它却在引导民情,而且通过约束家庭进而对国家产生约束作用。

我没有一刻怀疑,美国的民情表现出的极端严肃性,首先源于宗教信仰。在美国,人们为命运给他们安排的无数良机所诱惑,宗教往往无力阻止这些事情。宗教并不排斥人们一心要发财致富的热情,然而它对妇女思想的控制则是绝对的,而民情的主要创造者却恰恰是妇女。美国确实是世界上对婚姻关系最尊重的国家,美国人对夫妻的幸福也抱有高尚的和正确的看法。

在欧洲,社会上的所有混乱现象几乎都来自家庭生活,而不是来源于婚姻。欧洲的男人有对家庭的天然结合和合法乐趣予以轻视的表现;他们喜欢混乱,心中不能保持平静,愿望一直在变。在这些往往会扰乱家庭生活的起伏不定的激情影响下,一个欧洲人很难服从国家的立法权。但一个美国人,当他从政界的激烈斗争中隐退而回到家中后,马上会生出秩序安定和生活宁静的感觉。在家里,他的所有享乐简朴而自然,他的兴致纯真而淡泊。他好像由于有了生活秩序而得到幸福,而且容易调整自己的观点和爱好。

欧洲人喜爱用扰乱社会的办法来忘记家庭烦恼,但美国人却从家庭中汲取对秩序的热爱,之后再把此种感情带到公务中去。

在美国,宗教不但支配着民情,而且将它的影响扩大到人们的资质方面。

在英裔美国人中,有些人出于对教义的真诚信仰而信奉基督教的教义;但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义,却是由于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所以基督教能够毫无障碍地发挥支配作用并使得所有的人予以承认。结果,恰如我在前面提过的,在道德即精神方面,一切都是之前确定和决定了的,但在政治方面,则一切都可以讨论与研究。

所以,在基督教面前,人们的精神从来不存在自由活动的余地:虽然它十分果敢,但也经常要在一些不能逾越的障碍面前停步。不论人们的精神有什么革新,都必须事先接受一些早已规定下来的重要原则,让其最大胆的设想服从于一些会推迟或阻止其行动的清规戒律。

即便美国人的想象力飞翔得很高,他们也是小心谨慎和犹豫不决的。他的行动受到束缚,目标很难达到。这些谨小慎微的习惯,在政治社会也可以看到,并且极其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和所定制度的持久。美国的居民被大自然和环境造就成大胆果敢的人;当你看到他们穷尽一切办法去追寻幸福的时候,会认定他们的确大胆果敢。假如他们能够摆脱所有束缚,那当中有些人很快便会成为世界上最大胆的革新者和最有逻辑的理论家。然而,美国的革命家必须公开表示自己真诚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

当他们依自己的意图执行法律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许他们对所执行的法律随便违反;即便他们可以不顾良心的谴责而违法,也会因为同党人士的谴责而止步。到现在,还不存在一个人敢在美国提出以下的箴言:一切听从社会的利益。这个对宗教有点蔑视的箴言,好像在某个自由时代有人提出过,用以给他们未来的暴政作舆论准备。

所以,虽然法律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禁止他们恣意妄为。

在美国,宗教始终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却被看做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的一部分,由于虽然它没有向美国人提倡爱好自由,却让美国人能够轻松地享用自由。

美国的居民自身,恰是从这一角度去看待宗教信仰的。谁能钻到人的心里去看呢,所以我不知道所有的美国人是否真信他们的宗教。然而我确信,他们都认为必须对共和政体予以维护。这个看法是整个民族所共有的,而并非一个居民阶级或一个政党所独有。这种看法,所有的阶层都有。

在美国,一个政治家对某一教派予以攻击,不能被隶属这个教派的同党当做反对他的理由。然而,假如他攻击全国所有的教派,那么人人都会躲开他,让他变成孤家寡人。

在美国期间,我得知一个证人被传到切斯特县(属纽约州)出庭作证,但此人在法庭上宣称:“他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灵魂不灭的说法。”庭长说:“由于证人在作证以前已失去了法庭对他的信任,所以拒绝此人宣誓作证①。”这条消息被报

①下面是1831年8月23日《纽约旁观者报》对此事的报道:“切斯特县(属纽约州)民事法庭,几天前斥退了一位宣称自己不相信上帝存在的证人。法庭的庭长指出,在没有作证以前,他就说他不相信有真上帝存在;如此的声言等于对法庭上的所有证言的惩罚,而且他也清楚,在信奉基督教的我县,不允许不相信上帝存在的证人为案件作证。”

纸刊登出来,然而未作评论。

美国人的头脑中几乎将基督教和自由混为一体,致使让他们想这个而不想那个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在美国人身上,这并不是那种从以往传到现在的,好像将要灭亡然而又生根于灵魂深处的信仰贫乏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