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今夜又会有哪个灵魂偏向于阴暗之人被死神带走。
父亲死了。是被林戈杀死的。那个卑贱的女人性格中骄傲的成分在住进秋暝路三号之后便开始蠢蠢欲动,奢华富足的物质生活令她心中的羞耻感渐渐苏醒。然而她却并非羞愧于自身的不洁,而是羞愧于曾受丈夫虐待的灰色过往。于是她在我生日的前一夜带着一把匕首悄然回去,并将它插入了前夫的胸膛。流淌的鲜血也许令她兴奋癫狂过。她为颜渊煮了最后一杯咖啡,然后前往警察局自首。
颜渊将这一切转述于我时,一直在不断地思考应该用何种措辞才会令我更容易承受。他知道林戈并非我的伤,真正令我痛彻心肺的是我的父亲。他品性忠厚,性格沉郁,却无法寿终正寝,这何尝不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
林戈低垂着头,蹲在监狱的角落里,逆光的影像黯然冰凉。我与颜渊出现在她的面前,犹如神祇,一小片光线落在了她的发间。“林戈,有人来看你了!”她突然站起身,踉踉跄跄地向我们走来,立在我面前,面色愈发苍白了。突然,她的身体犹如失去了骨头,慢慢地滑落下去。她重又蹲下,两行闪亮的液体从眼中缓缓流下,晶莹剔透,顺着脸颊凹陷的弧面一直滴落到地板上。啪嗒。啪嗒。颜渊侧身,示意我暂时回避。我伏在门后,透过白炽灯的光看着颜渊轩昂的身影。灯影模糊,摇摇晃晃。他的头微微低垂,破碎的字句断断续续地飘入我的耳朵。
“我想知道,究竟是怎样一个男人被你怨恨了如此长久的时间。”
“任何事情皆可从头再来,你这又是何苦。”
“心中有恨,便不能摆正心态。难道你要让樱桃也成为满心怨恨之人吗?”
他转身示意我过去。我走近颜渊,走近冰冷的钢筋牢笼,走近林戈。她满眼含泪,无声地哭泣着。我例行公事般伸出右手,用食指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然而旧泪未干,新泪便又流淌下来。颜渊自始至终都牵着我的手,攥得很紧,我略感疼痛。事后他解释,彼时萌生了荒诞的念头,以为林戈会把我从他的身边掠走。
探视结束,颜渊牵着我离开了那间屋子。那里那么潮湿,几乎要滋长出绿色的森森入目的青苔。
此后便是我与颜渊两人相依的生活。于我而言,这曾是遥不可及的幸福,与我相隔着无法丈量的远。而现在,幸福生生不息,伸手可触,却令我措手不及。十五岁的深秋,林戈对颜渊的爱令我深感恐惧。于是我费尽心思去学习之前从未接触过的东西,例如烤制蛋糕、榨新鲜的果汁、缝补和熨烫衣物。我曾在颜渊一件深色的睡袍上绣上了银色的美丽花朵,低调而颓靡。最终,如我所愿,他在惊愕之后俯身深深地亲吻了我的额头。待这一切结束,我蹲在地板上,突然落泪。英雄都是孤独的,我如此英勇地与林戈争夺着颜渊有限的爱。我想,假若把一个女人该做的一切都学会,那么我就不必再惶恐,再忧郁,再不安了吧。
林戈入狱之后的第八个夜晚,颜渊在我心中变得清晰而立体。
他的过往,于我而言已不再是悲伤的谜。
你在江南轻薄的晨雾之中醒来,空气是潮湿的,轻柔地覆在你身上。睁开眼,眼前本该有张小女孩的面容。可是,她在哪里呢?是在遥远的北方么?还是已经安睡在无人知晓的天堂?囡囡,囡囡。你仿佛听见她在唱歌,歌声多么美啊,犹如一朵朵白云飘散在四周。幻境之中,她且歌且舞,来到你面前。你从镜中看到自己,是苍白的少年,眉宇间的忧郁仿若一朵花,妖娆地盛开。
“爸爸。”她轻轻柔柔地叫你。声音是稚嫩的。犹如薄脆而透明的瓷。
日日夜夜,小女孩的模样在脑海中逐日磨损,无法辨清。然而她清脆的声音却如梦呓,时时刻刻回响在你的耳边。时间轻歌曼舞般流淌而过,年轻逐日沉淀为一种无法言说的厚重,心底有柔软的部分被唤醒。囡囡,囡囡。你所怀念的,已不再是那个女孩,而是呼唤她名字时感受到的全部温暖。囡囡,囡囡。
“囡囡。”颜渊的唇间缓缓吐出这两个音节,“允许我这样叫你……吗?”
“我不是她的替代品。我是我。樱桃。”
我是樱桃。
无人能够取代的,樱桃。
他终于完成了那幅画。画上的樱桃有着浅浅的笑靥以及绯红的面颊。我甚爱它,将它放于卧室中,好好珍藏。
[亲爱的水手]
十八岁之后,我预感自己将要离开颜渊。梦境之中出现一条船,逆水而来。或许,是他会离开我。
我想,也许海便是我的归宿,或许我会在海的掌心中得到安抚。
爱上男孩夏沙是因为他充满奇异细节的穿着。当然,最初被他吸引,终究是因为那张令人无法忽视的面孔。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颜渊已经给了我所想要的一切,爱抚、亲吻、拥抱。然而他却犹如平静燃烧的火,难以迸发出激越的焰。夏沙不然,他是年轻的,因此多了一份桀骜不驯。他是善良的、温情的,也是苍白的——他的面色同我一般有着病态的苍白。漆黑的头发柔软地掩过额头,只留出一双眼,眼神时常迷离不清。
我在十七岁的秋季认识他。颓败的黄色刺得人满眼悲凉。只是过程早已被我们忘却。
是上帝让我认识你的,樱桃,我们无需在乎那蹩脚的开场白。
我亲爱的男孩夏沙是疯狂的画者,是神经质的琴师,是时常出海远航的水手。当然,亦是爱我不渝的天使(他说,这重身份最为重要)。为了他,我开始认真写字,写各种小说,主角都是年轻英俊的水手。从少年时代保留至今的写日记的习惯使我在写小说时无比流畅。在我心中充斥的热气球一般的爱亦不断膨胀,逐渐变得丰盈饱满。除此之外,我重拾画笔——这,也并不是件难事。
平日里他总是穿灰色的棉布衬衣,黑色的裤子很长,被样式迥异的板鞋撑起。我喜欢极了他在穿着方面那些有意无意的小小细节,例如裤脚有时一只拖到地上一只掖在鞋子里,抑或,全部拖到地上磨开了线;他的衬衣有时会开两个扣,有时会开三个,待到开了四个扣时,便能轻易看到他的脖颈,锁骨犹如女人般纤细精致;他脖子上的十字架是银色金属的,冷而坚硬;左手腕上戴了四根手链,右手腕上空无一物,除却一道突兀的伤疤。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同爱情有关的话是:你的面色太过苍白,需要用亲吻来使它红润。之后他便俯下身吻了我,我能感到自己苍白已久的脸上真的奇迹般绽放出绯红的花朵。
我的一切关于水手的小说发表在各个杂志上,这使我获得了不菲的稿费,以及于我而言根本无用的读者来信。我没有将这一切告诉颜渊,他不知道我在写作,并且重拾了画笔。事实上,我已经很久不曾与颜渊充满激情地交流,甚至很少回家——我与夏沙住在一间租来的房子里。我用给杂志社写字以及画插画赚来的钱支付每个月略显昂贵的房租,以及我们的日常开销。我的男孩夏沙是个花钱近乎疯狂的人,除了买昂贵的颜料与纸张,似乎还要买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我并不清楚,也从未过问。
那日回家取过冬的衣物。颜渊听到开门声,便从二楼走下来。
“樱桃回来了。”他淡淡地说了一句。
“回来取些衣服……也来看看你。”
“呵。”他笑。“好吧。”
他自始至终都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抽着烟,一言不发。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犹如教堂的牧师,企图拯救人类虚无的灵魂。肌肤依旧细腻,只是皱纹似乎更深了些;眼睛依旧年轻,只是眼神似乎怅惘了些。他的焰已灭,死灰不能复燃。
“你能让我把十六岁时你送的生日礼物带走么?”我问道。我喜欢极了那幅画,因为画上的樱桃永远有着绯红的面颊和浅浅的笑靥。若有一天我容颜凋零,因为那幅画便也可以心存慰藉。
“难道你要让自己与这个家一刀两断么?”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冰冷决绝,继而又缓和下来,令人心疼,“连个让我念想的事物都不愿留下,是么?”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囡囡……”他开始变得游离,陷入幻觉。
“我是樱桃。”我冷淡地回答。
“你在写作,并且在为杂志画插图,对么?”
“对。”
“你恋爱了对么?”
“对。”
“那……”他轻叹了一口气,“改日,带他回家来吧。”
我与夏沙曾经脱光衣服然后为彼此作画。人体是上帝赐予的最美的礼物。可当他脱掉上衣时,我顿时愣在原地,气氛在那一刻变得有些突兀,而我不知该如何缓和。那是男孩夏沙第一次将身体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我面前。突兀的伤疤犹如蜿蜒的爬虫,一道一道令人生悸。“感到吃惊了,对么?”我说不出一句话。男孩高傲地笑着,“这是大海授予我的勋章,她只会授予敢于征服她的勇士。”我抚摸着他的伤疤,那诉说着他的勇敢与不屈的勋章。“我心中的英雄是霍雷肖·纳尔逊——英国帆船时代最英勇的海军上将。你知道他么,樱桃?”他的唇薄而柔软。
他默默无言地穿上棉布衬衣,从书架上取出一张DVD,放进影碟机。
在庞大的黑暗之中,我们依偎着蜷缩在沙发里,观看那部名叫《汉密尔顿夫人》的影片。
夏沙捧起我的脸,我能够看到他的眼睛,是纯色的,明亮而澄澈。“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够同我所爱的姑娘共同观看这部影片——这部在我还是个孩子时就非常迷恋的影片。知道么樱桃,我曾经阅读过关于纳尔逊勋爵的很多文字。在特拉法加海战之前他曾匆匆写给汉密尔顿夫人一封信,在信中称她是‘我最亲爱的和最被爱的埃玛’‘我爱若生命的你’。呵呵,樱桃,你说多么不可思议,在一个保守的国家,竟会有人如此露骨地表达情感。有时我会在睡梦中与他相见,他的面容清晰而锐利。他对我说,孩子,我在这里。”
“我最亲爱的和最被爱的樱桃。我爱若生命的你。”
我爱若生命的你。
爱若生命的你。
我决定带他回家看望颜渊。夏沙显得异常不知所措。他曾经看过颜渊的画,并且非常喜欢。他说最喜欢的还是颜渊画的星空,错错落落的蓝,明亮的星有着令人掉泪的温柔。
“画如其人,尽管他的画风温柔而细腻,可不知为何,我总能从色彩调配上觉出极为厚重的阴郁。我有些怕见他。他必然是个锐气逼人的男人。”
“不,那是你的错觉。他的温柔与包容总令人感到妥帖安稳。”我如此安慰着他,心中却难以安宁,似有什么不祥的预兆。纵然从十四岁便与颜渊在一起生活,可我并不完全了解他。也罢,人活一世,谁又能完全了解谁呢。
“你……就是夏沙?”颜渊的脸上没有笑容,紧盯着男孩的脸,似乎想要把他看穿。
“是。”
“你是水手?”
“是。”夏沙的声音很小。
“你会爱樱桃不渝吗?宠爱她娇惯她不让她受任何委屈?”
男孩夏沙面色突变。他的双手开始颤抖,最初很轻微,继而变成剧烈。他的脸变得更加苍白,并泛出了可怕的青紫。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额头流下,呼吸急促得令人恐惧。“夏沙……”我试图上前扶住他,却被他失态地一把推开。他夺门而出。我呆站在原地,回过头,颜渊的笑容深不可测。
五分钟之后夏沙重新回到我们面前。他没有回答那个问题。
“你和樱桃可以离开了。”颜渊笑着说。
我没有追问夏沙那天究竟怎么了,他也不曾对我提起。我们假装一切都未曾发生。偶尔,夏沙会直到深夜才回家。他说和朋友在酒吧喝酒,我相信。充满猜疑的生活只会令自己与对方都疲惫不堪。
那日清晨,我接到颜渊的电话,“回家来,我有话对你说。”
“我要你离开他,樱桃。他不是适合你的男孩。”颜渊依旧平静。
“我不会离开他。你没有任何让我离开他的理由。我爱他,非常爱。”
“我知道你不会答应。”颜渊轻蔑地笑了,继而从身旁的抽屉中拿出一叠照片扔到我面前。我略带疑惑地捡起,顿时惊呆了。照片上的夏沙独自在酒吧抽烟,不远处有眉眼妖冶的女孩,如出一辙的轻贱模样令我想起林戈。
原来夏沙在吸毒。难怪他如此苍白,难怪他除了买画具以外还要花很多钱,难怪那日他在见到颜渊时会突然失态……
“吸毒者的目光向来是畏缩的,他们无法直视他人,一如蝙蝠惧怕阳光。”颜渊淡漠地说,“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他在吸毒。他的失态更加印证了这一点。只是我想不通,难道他在你面前从未失常吗?”
“从未。”
“哦?”颜渊的眼睛微微眯起,“或许——他是真心爱你的,他不愿把不健康的自己暴露在你面前。”
“他已经出海了,就在刚才,大概几年也不会回来。”颜渊继续补充着。
在那之后漫长的时光里,我试图用大片大片的回忆弥补灵魂的空洞与精神的苍白。每当回忆行至与夏沙相拥着窝在沙发里看《汉密尔顿夫人》时,我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孩,我想念他苍白的手指与英俊的面容,以及他对我的不渝的誓言,那注定将弥漫一生的寂静美妙的誓言。
直到来年的春天,我终于再次得到夏沙的消息——他所在的那艘船遭遇海难,无人生还。
我抬起头,云朵虚无。透明而薄脆的春天令人迷幻。
那一刻,我分明看到英国帆船时代最为英勇的纳尔逊勋爵正对夏沙的亡灵说,来吧孩子,我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