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知之明的人之所以非常少,最主要是因为:大多数作者都在教读者应当做什么样的人,但告诉读者他们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想法却几乎很少。于我而言,我既不想拍谦逊读者的马屁,也不想夸赞我自己。我相信:所谓人(除了皮肤、肌肉、骨骼等肉眼可视的部分之外),不过是各种激情的组合而已;因为这些激情都能被唤起并首先出现,它们就轮流成为人的主人,无论人愿意与否,都必须要接受这一点。我们表面上会以此为耻,然而前面那首诗的主旨却要表明正是这些资质支撑着一个社会的繁荣。可是,那首诗的有些部分似乎前后不通,逻辑混乱。在前言里我承诺要对此加以阐释,这会更有助于阐明(我想它们可能也适合探究):人虽然没有拥有更为优秀的品质,却足以依靠自身的现有条件,有能力把美德与恶德区分开来。在此,我必须最后一次要求读者注意:我口中的人,既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基督徒,只是人而已——自然的、没有任何神性的人。
未开化的动物只会对愉悦自己感兴趣,因而会率性而为,却不会考虑这样的愉悦会带给他人什么后果。因而,自然野生的生灵,最适合聚居生活,平静安详,不需要具备什么理解能力,一定要满足的欲望也不多。所以,如果没有政府的管制,人类会比任何一个动物物种都要缺失长期过群体生活的能力。但是,这刚好就是人的特性。至于这种性质究竟是好是坏,我不想予以评判,因为人类是唯一能被赋予社会性的生灵:不过,作为一种动物,人既精明无比,也特别自私顽固。无论用多大的力量对人进行压制,都不可能只凭蛮力让人臣服,并且真正有所改善。
因此,为建立社会而耗尽心力、孜孜以求的立法者及其他智者们的主要目标,一直就是说服被他们治理的人们:相比放纵私欲而言,克服私欲将会让每个个人受益更多;而关注公众利益也比关注私人利益要好处多多。这项任务任重而道远,为此,他们试过了一切机智与雄辩,而各个时代的伦理学家和哲学家也绞尽脑汁,去证明这个如此有用的命题是不容置疑的。然而,无论人类是否曾经相信过这一命题,如果每个人不能同时向人们提供一种能为他们所用的替代品,以此来补偿对他们天性的冒犯,那么,他想要说服人们对抗自己的天性,或者要做到先人后己也是枉然,因为人们这样做,是要以违背自己的天性作为代价的。那些把人类文明作为自己使命的人也并不是不知道,但就算这样,他们也没有办法为每一种个人行为都提供相应的物质奖励,以取悦每一个人。因此,他们只好发明一种精神奖励,作为一种普适的替代品,用以奖励人们每时每刻因为克己造成的困扰。这种替代品不需要他们自己或其他人有丝毫损失,却仍不失为最能被接受者认同的慰藉。
他们彻查了人类天性中的全部力量及弱点,结果发现:人就算再野蛮也会为赞扬所陶醉;人就算再卑鄙也绝不会容忍轻蔑。由此他们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即恭维一定是一种最好的奖励,人世间通用。于是,他们便利用这令人着迷的动力之源,盛赞人类天资卓越,声称人类是最高级的动物,并用最华美的辞藻,述说人类历史上的丰功伟绩,说明人类拥有无法比拟的知解力。他们集千种赞誉于人类理性,说因为理性,人类才能够获得那些最高尚的成就。他们这种精心编织的恭维,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接着,他们开始向人们宣扬荣辱观,说其中一种是万恶之源,而另外一种则能使人类进入至善。这一切做完之后,他们便向人们说明:以如此尊崇的生灵之身,去追逐那些与禽兽没有任何差别的欲望,而不关注那些更高级的品质是不明智的,因为正是这些品质使他们超脱于一切可见的生物之上,这样的情况与人类的地位如此不匹配。当然,他们也承认:那些源于人类天性的冲动是客观存在的;抗拒那些冲动会招致许多麻烦,而彻底扑灭它们也困难重重。不过,这一点只是成了他们的另一个论据,来证明正因为困难才使得战胜这些冲动变得何其光荣,而如果不去尽力压制它们又会是怎样的不得人心。
除此之外,为给人类树立榜样,他们还将整个人类划分为两个极端:一类人,行为卑劣、思想低俗。这些人总是追逐当下的享受,没有克制能力,从不考虑他人的利益,将个人私利当作更高目标,除此之外别无他求。此类人沦为各种肉欲的奴隶,臣服于各种粗俗欲望毫无还手之力,从来不去利用他们的理性机能,只会去追求自己的感官快乐。他们说:这些卑鄙粗俗、匍匐于地的坏蛋就是人类中的败类,徒有人形而已,除去外表与野兽没有差别。然而,另外一类人,思维高尚、情志高洁。他们不受蝇头小利的诱惑,将增进心智看作自己最伟大的财富。此类人对自己具有自知之明,他们的最大快乐是砥砺心智,让自己更为卓越。他们不屑自己与无理性动物之间存在的共性,凭借理性的帮助,抗拒自己最强烈的天然欲望,时刻与自己做斗争,以维持他人的太平盛世。此类人将公众福祉及战胜自身激情作为毕生追求,一生无悔。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他们认为此类人才能真正代表人类这一最高物种,其价值不仅远远高于上面提及那一类人,而且也远远超过那类人高出野兽的水平。
我们发现:在一切尚有瑕疵以致还会骄傲的动物中,那些最完美,因而也是最高贵、价值最大的动物,往往也是最骄傲的动物。所以,在人这种最完美的动物身上,骄傲之心与人的本性就可谓是形影不离(无论有些人怎样巧妙地学习隐藏与掩饰骄傲),以致没有骄傲,组成人的复合物便会不完整。如果我们细心考察,就会发现:毋庸置疑,缺失的不过是些教训及责备而已。它们极为巧妙地切合了人的自我嘉许(那些好评我在前面已经提及),以致如果将它们散布开来,那些擅长思辨的人甚至大多数都会对其高度赞同;而且很可能还会劝诫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最激进、最果断,也是最优秀的人,去忍受重重不便,去克服各种困难,甚至使他们可能乐于认为自己是上面所说的第二类人,由此认为自己拥有那类人的一切优秀品质。
因此我们说:首先,由于英雄们为了克制自己的天然欲望,承受了常人不能承受的痛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便应当希望他们能够坚持他们拥有的有关理性动物尊严的良好信念,希望政府永远支持他们,用可以预见的一切活力,弘扬理应属于第二类人的尊崇,宣扬他们比其余人优越的原因。其次,由于一些人不够骄傲或果敢,没有能力通过克制自己最看重的欲望去提升自己,而臣服于天性中种种感官层次的诱惑。我们还应当希望:因为往往被人看作与畜生无异,他们终究会因为承认自己与低等类别的卑鄙坏蛋之流为伍而感到羞耻。希望如同其他人一样,他们在自我申辩时尽力掩饰自己的不足,极力颂扬自我克制和公众取向的高尚情操。希望他们会说: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在亲眼看见了那些毅力与自胜的真实证据后会心悦诚服,因此转而去赞美他人身上那些自己欠缺的品德。由于第二类人的果敢与英勇令另一部分人害怕,我们希望他们能完全被震慑于统治者的威力之下。因此,我们有理由确信:他们当中所有人(无论他们怎样看待自己)都不可能敢于为自己被其他一切人看作犯罪嫌疑的行为进行公开的辩解。
他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打败野蛮人的,事实上,这是他们已经应用的手段。因此,道德的最初基础,明显是由老道的政客们谋划出来的,旨在将人们变得互相牵制,变得容易管理。这个基础的主要目的在于:使雄心勃勃的人从中受益更多,即能够更从容、更安全地管理大量的人群。一旦建立了这样的政治基础,人类就会很快摆脱不文明状态。这是因为:只是追求个人欲望满足的人,尽管有同样追求者从中加以阻挠,但即使是他们也会清楚地看到:一旦他们克制了自己的天然价值取向,或以更为委婉曲折的方式去顺应这些价值取向时,他们就不会惹来数不清的烦恼,并常常能规避许多灾难,因为那些急于寻欢作乐的人才会经常成为灾难的载体。
首先,如同他人那样,他们在社会公益行为中获得了实惠,因此,对公益行为的实施者、其类别高于他们的人,他们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好感。其次,他们越是执着于谋求自身利益,置他人利益于不顾,他们就越发坚定地认为:他们前进路上的障碍,其实是他们自己,而非其他任何人。
因此,他们当中那些最恶劣的人一旦产生倡导公众精神的旨趣,结果会对他最为有利——既可以获得来自他人的劳动,又能享受他人克己的成果,而且还没有任何东西会妨碍他放纵自己的种种欲望,可谓一箭三雕。因此,他也会效仿其他人,将一切置公众于不顾、只关心满足种种私欲的东西叫作恶德。如果他透过这种做法看到其发展趋势,那便可能要么对某个社会成员造成伤害,要么使自己付出更少的公益服务。如果要把人对抗天性的行为都称作美德的话,那么就应当把他人的福祉当作目标,或者以善之名去打败自己的激情。
有人会持相反意见,认为:无论在什么社会,只要大多数人没有对一种统治力量形成绝对崇拜,那么这个社会就无论如何都没有实现文明化;因此,善与恶的含义及美德与恶德的分别,就绝对不是政客间的阴谋,而只可能是单纯意义上的宗教问题。在回应这个质疑之前,我只好重提我前面已经说过的那句话,即在这篇《美德之起源》中,我所谈的既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基督徒,而是自然的、没有任何神性的人,与宗教毫无关联。然后我要再次重申:所有其他民族的各种图腾般的迷信,以及他们脑海中对最高存在的那些可怜观念,都不能构成刺激人追求美德的动力。这些东西没有一丁点用,只能充当吓一下或逗一下粗俗而蒙昧大众的幌子而已。历史证明:在一切我们比较关注的社会里,无论他们给民众灌输的观念怎样愚昧、怎样荒诞(就像他们说自己崇拜的神明的观点一样),人类的天性始终会尽力张扬自己的所有部分;我们原以为关于财富及权力的俗世智慧或道德美德会引人注目,然而事实上它们并不存在,只是偶尔在一切君主政体及联邦政体中,有一些人会做得比别人要好一点。
古埃及人并不满足于将他们能想象出的所有丑陋妖魔全部奉为神明,愚蠢地去崇拜他们自己播种的种子;而与此同时,他们的国土却孕育了世上最为著名的艺术与科学。而相比其他任何民族而言,埃及人本身也更加了解自然界各种神秘莫测的自然现象。
相较其他任何国家或王国而言,古希腊和古罗马帝国产生美德的模式都要更多、更伟大,甚至古希腊也无法与古罗马帝国相媲美。但是,古罗马人对于神圣事物的态度却多么轻率放肆,多么荒诞滑稽!这是由于,如果不考虑那些被古罗马人无限夸大的神明数字,仅仅考虑他们给这些神明编撰的那些可耻故事,我们便只能承认:他们的宗教绝对不是教导人们去克服个人激情,绝对不是为人们明示通向美德的坦途;恰恰相反,他们的宗教竭尽全力袒护人欲,并倡导人的恶德。不过,如果想探明到底是什么东西使古罗马人比起其他人来说更为坚毅、英勇和胸怀宽广,我们就一定要关注一下他们盛大的凯旋仪式,关注一下他们恢宏的纪念碑和拱门,关注一下他们那些战利品、雕像及碑铭。我们还要看到他们对军功的丰富奖赏、赠予死者的无上荣耀、社会公众对生者的称颂,以及他们赏赠给有功者的所有能赏赐的一切。这样我们便不难发现:古罗马人之所以能做到最高程度的自我克制,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而正是源于他们的一种政策,即将最有效的逢迎人类骄傲之心的手段应用到最大化。
因此,最先使人类战胜私欲、让自己最珍爱的天性泯灭的,明显不是什么野蛮人的宗教或其他什么图腾式的封建迷信,而是精明政客的老练谋划。我们越是细致地研究人的本性,就越会深信不疑:所有的道德、美德都不过是逢迎骄傲的政治副产品而已。
没有一个人能够全然抵抗得住阿谀奉承的妖法,无论他多么能力超群、多么洞悉一切,只要这种妖法的手段足够高超,就能够起作用。儿童与傻瓜常常会对别人给予的赞美全盘收下,而对更加聪慧的人,则不得不采用更加迂回委婉的方式奉承。阿谀越是包罗万众,接受阿谀的人就会对此越少心存怀疑。你赞美全城的人,全体居民会欣然接受;你赞美一般水平的文人,每一位博学之士都认为他本人才最符合这样的夸赞。你可以不用带有丝毫顾虑地称赞一个人的职业,或是颂扬一个人的祖国,因为是你给了这人一个机会,使他可以佯装尊重别人观点的同时,掩饰一下他自我骄傲产生的快感。
精明的人一般都知道阿谀对于骄傲的威力,生怕自己上当受骗,怀疑别人夸大了他们的(尽管这往往与他们的良心相左)荣誉、公平交易、家族甚至是他职业的清正廉洁;因为他们懂得:人的决心有时会动摇,做出有违天然欲望的举动;虽然他们可能继续让自己的行为契合某种观念,却意识到事实上自己志不在此。如此一来,圣明的伦理家便将人归为天使之列,至少是希望某些人在骄傲的簇拥下会去仿效他们本应该具有的那些美好表现。
无可比拟的理查德·斯蒂尔爵士[14]以其一贯的优雅文风,口若悬河地赞美着人这一最高物种,在听着他用华美辞藻叙说着人类天性是多么卓越时,人们必定会沉浸在他的豁达的思想及优美的词句中。然而,尽管我经常会为他的雄辩家的风采所折服,并随时准备接纳他狡猾的辩驳,但我充其量只会将其视作儿戏,我要对他那些精妙的赞誉进行审慎地反思。我想到了那些陷阱,女人们会用它们去教育孩子们要温文尔雅。一个还在牙牙学语的小女孩都还不懂得怎样得体地说话和走路,就要因为诸多恳请而要试着开始行屈膝礼的第一次尝试,尽管笨手笨脚、跌跌撞撞,而保姆却惊喜若狂,盛赞道:真是一位优雅的小姐啊,这个屈膝礼行得太优雅啦!虽然年龄还小,但简直就是位淑女嘛!妈妈!小姐比她姐姐莫莉的屈膝礼行得优雅多啦!众使女也点头称是,而那位妈妈则把那孩子紧紧拥入怀中,高兴得几乎要把她揉碎。只有那位年长妹妹四岁的莫莉小姐,知道真正优美的屈膝礼需要怎样做,因此她搞不清楚那些人的判断为何这般不公平,于是怒火中烧,几乎要为自己忍受的不公待遇而哭天抢地,直到有人悄悄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为逗那宝贝乐一下而已,而她已经长成一个女人了,这时她那颗骄傲的心才会因为大人与她分享这个秘密而渐渐膨胀起来,并为了自己高高在上的通情达理而分外高兴,还浓墨重彩、反反复复地重提大人告诉她的话,狠狠地羞辱妹妹的弱点。在这段时间里,她妹妹却正在幻想着大家众星捧月般地只宠溺她一个人。每个人,只要能力比那幼儿稍强一点,都会透过言过其实的赞美看到背后过度的阿谀奉承之意。当然只要你乐意,也可以称之为让人嫌恶的谎言。但是,经验却告诉我们:年轻小姐们正是在这种裹着糖衣的华美辞藻的轰炸下,才迅速学会了优雅地行屈膝礼,而在培养淑女气质方面,相比不被阿谀奉承的小姐,她们掌握得要快得多。在这方面男孩子也完全相同。大人们想方设法劝诫男孩子:一切真正的绅士都很顺从,只有乞丐的孩子才举止粗俗、缺乏教养,才会把自己的衣服弄得脏乱不堪。一旦那个尚未驯化的野小子试着去笨拙地玩弄自己的帽子,他的母亲为了让他摆脱那顶帽子,便会立即告诉这个一岁多的孩子说,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如果她想让这孩子重复这一动作,就会为他冠以各种职业,譬如海军军官、市长、国王或其他某个更高级的角色,只要她想得出就能说得出。结果,那个淘气鬼便会一改野蛮本色,在赞美力量的刺激下,恨不能动员全身每个细胞,使自己看上去真的像是大人眼中的那种人物,尽管这极其幼稚可笑。
即使是最卑鄙的坏蛋也会认为自己价值连城;而雄心勃勃的人的最高愿望,乃是让全世界都认为自己正确无比,这二者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对声誉的追逐是每一位英雄最终极的追求;这种追逐,完全是超乎个人掌控的贪婪,即梦想着获得后起之秀对他的无上尊崇,而不仅满足于获得同代人的尊崇与赞美。并且(无论一位亚历山大或一位恺撒事后会对这个真理感到怎样的痛彻心扉、悔不当初),丰厚的回报马上可见,为了拥有它,连内心最高洁的人也非常愿意以他们的安宁、健康、快乐及自己的一切为代价。这丰厚的回报从来都不是别的什么,而只能是人类的回应,即赞誉的空头支票。一切伟人都曾这般认真地看待那位马其顿狂人[15]的理想,看待他宽广的灵魂及他那颗强大的心脏。在罗伦佐·格拉提安眼中,这个世界只能占据那伟人心脏的小小一角,而那心脏仍显得十分空旷,以致放下六个世界绝对绰绰有余[16]。思及此,有谁会按捺得住不哈哈大笑呢?我是说,把那位作者将对亚历山大的溢美之词,与亚历山大自己定下的远征目标相对比时,谁能绷住不露一丝笑容呢?亚历山大自己就解释了他为何要远征。他历尽艰难险阻渡过海达斯佩斯河[17]时,曾痛苦地长啸:啊,雅典人,你们是否想过:为了听到你们的赞美,我让自己经历了多少凶险劫难啊!因此,若要定义作为回报的、恰如其分的光荣,就要理清对光荣的常用说法,而应该说:光荣乃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欢愉,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行为高尚,便会在自我欣赏中享受这种美好,而他人的喝彩对他来说犹如锦上添花一样。
不过,这儿会有人告诉我:野心勃勃的人除了立下赫赫战功及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喧哗之外,很多时候也在默默地奉献,做出了许多高尚慷慨的举动;这些举动并没有被遗忘,美德就是它的回报,真正善良的人只意识到这一点就已经心满意足。他们希望那些最有价值的表现能得到的回报也仅此而已。在众多野蛮人之中也有一部分人,他们为别人做好事,却绝不希望别人用感激与喝彩作为回报,做了好事不留名。可见,人要想在骄傲的刺激下达到最高水平的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可能的。
对此,我的回应是:如果不对一个人究竟根据怎样的原则及动机做出行动追根究底,就贸然评判他的表现是不合适的。在所有的激情中,我们最温和、最无害的感情唯有怜悯二字,即便这样,它同恼怒、骄傲及恐惧构成了我们本性中的软肋。最柔弱的人同情心往往最大,可以说,女人和儿童是最有同情心的了。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所有弱点当中,没有比怜悯更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了,它也是与美德最接近的弱点。如果一个社会中缺乏一定比例的怜悯,这个社会就基本不能称其为社会。不过,怜悯源自天性,它不会将公众利益,抑或我们自身的理性考虑在内。因此,怜悯既能引发善,也能造就恶。怜悯可以使处女的名誉毁于一旦,也能使法律的公正顷刻坍塌。无论是谁,如果把怜悯作为处事的依据,那么,无论他如何有益于社会,都不会获得人们的称赞,因为他只是一时激情作怪,而这样的结果也恰好是一个巧合而已。让一个无辜婴儿脱离火海,这并没有多么了不起。因为这样的举动无所谓好坏,无论那个婴儿受益多少,我们也只不过是身不由己才出手罢了。这是因为,如果不努力阻止那个婴儿掉下去的话,我们可能会痛苦不已,而我们潜意识里会避免让自己遭受这种折磨。同理,如果一个家财万贯的人刚好具有同情心,挥霍无度,视金钱如粪土,愿意满足自己的这种激情,用自己眼中的“粪土”去救助需要帮助的人,这种美德也不可能被人们称赞。
然而,有些人却不会受制于自己的弱点,因此会根据对自己的评价,以及仅仅源自对善举的一腔热情,私底下做着令人称赞的举动,不让人知晓。我承认,相比我上述提及的那类人而言,这类人对美德的含义有更高层次的认知。然而,就算这样(这种情况在世界上毕竟是少数),我们仍会很容易从中发现骄傲的端倪。就算是最谦虚的人也不会否认:对善举的回报,即因为善举所引发的满足感,也就是某种快乐,即他一想到自己的价值就会心生快感。这种快乐,加上制造这种快乐的机会,都是骄傲的外在表现,这和在所有迫在眉睫的危险出现时,面无血色、战战兢兢,都是恐惧的表现一样。
如果一些喜欢追根究底的读者刚开始会批判这些关于美德起源的观点,可能会将它们看作对基督教的无礼,我希望他在想到这一点时会控制一下自己对这些观点的成见,即人类在标榜高不可及的神圣智慧方面,任何东西都难以望其项背。上帝造就了社会中的人,他们会在自身的弱点及缺陷指引下暂时踏上幸福的坦途,但自然因素使然,他们也会对自身的弱点及缺陷或多或少有所体悟,而正因如此,未来人会在那种真正的宗教中完善自我,并在其指引下,走向永恒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