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宽容、狭隘与帝国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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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我总认为我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但父亲和母亲其实是中国人,不过他们的童年却是在菲律宾度过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他们还都是孩子,生活在日本人的统治之下,直到1945年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解放菲律宾为止。父亲一直记得,当年美国士兵开着吉普车经过时,他会和其他孩子一样跟在后面跑,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车上的士兵会扔下一些免费的午餐肉罐头。

父亲幼年时常常给家里惹麻烦。他颇有数学天赋,喜欢天文学和哲学。他讨厌自家的铝罐小生意,认为其中有很多不光彩的行为,因而拒绝了家人的所有安排。在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父亲就梦想着去美国生活,所以后来当他接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欣喜若狂,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1961年,父亲和母亲一起来到举目无亲的波士顿。由于只能依靠奖学金生活,所以在头两个冬天,负担不起取暖费的他们,只能靠毛毯御寒。

我和三个妹妹都是在美国中西部长大的,我们一直都明白自己“与众不同”。令我们窘迫的是,那时我们必须用保温瓶盛着中式饭菜去上学,我多么希望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吃大红肠三明治啊!父母要求我们在家里讲中文,如果不小心说了一个英文单词,他们就会重重地敲一下我们的筷子。每天下午,我们都要学习数学和钢琴,父母从来不允许我们在朋友家过夜。每天下午父亲下班回家,我都会给他拿拖鞋,然后把他脱下的鞋子拿走。我们的学习成绩必须非常优秀,朋友们要是得个B,就会得到父母的奖赏;但我们即使得个A-,也会受到斥责。八年级时,我在历史比赛中获得第二名,所以请家人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有位同学以全优的成绩获得了基瓦尼斯奖,颁奖结束后,父亲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要用这样的事让我难堪了。”

当朋友们听说这些事情时,往往会认为我的童年一定恐怖无比。但是,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这种特别的家庭氛围中,我拥有了更多的力量和信心。开始时,我们都是外人,一起了解美国,并逐渐成为美国人。我记得父亲常常工作到凌晨3点,而且那样专心,甚至连我们进门他都不知道。不过,我也记得当他向我们介绍墨西哥玉米煎饼、炒牛肉酱、奶品皇后和“所有都能吃的”自助餐时兴奋的样子,当然更不用说坐雪橇、滑雪、捉螃蟹、野营等好玩的游戏了。记得有一次,小男孩斜着眼睛向我做鬼脸,嘲笑我说“restaurant”的声调,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改掉我的中式口音。但我也记得女童子军和呼啦圈游戏,诗歌比赛和公共图书馆,在美国革命女儿会(Daught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征文比赛中获奖,以及父母获得美国国籍的那一天。

像很多其他地区的移民一样,亚裔移民在美国并不总会受欢迎。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像禁止妓女、罪犯和麻风病人一样,禁止华人进入美国。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也就是父亲在马尼拉欢迎美国军队时,美国最高法院批准了政府的提案,将日裔美国人从他们的家中赶到了俘虏收容所。

但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修改了法律,取消了很多移民限制。对于父亲和很多那一阶段来到美国的新移民来说,坚定的意志和辛勤的工作是与成功直接画等号的。父亲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拿下了博士学位,31岁时获得了终身教授头衔,并获得了一系列全国性技术奖项。1971年,父亲接受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工作,于是我们打点行装,搬到了西部。父亲留起了长发,穿上了印有和平标志的衣服,并开始喜欢上了酒类收藏,在他建造的酒窖中放着1000瓶各式各样的酒。当他在国际混沌理论界小有名气以后,我们开始去世界各地旅行。我的高中三年是在伦敦、慕尼黑和洛桑度过的,在这期间,父亲还带我们去了北极。

但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很多矛盾,包括我们是什么人,我们不是什么人,我们应该成为什么人,等等。虽然我们已经深深融入美国这个大熔炉,而且还对外代表着美国,但是父亲和母亲从未让我们忘记我们是中国人,这不仅体现在传统上,还体现在血统上。

从儿时起,我就知道,中国人、汉族人和其他人是不同的。“中国人”,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几千年以前,一直是与“外夷”这一概念相对照的。此外,在我们家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原则,汉人身份是不能通过学习或者同化作用实现的。例如,一个白人,无论他汉语说得多好,也不论他在中国生活了多长时间,永远都不可能是真正的汉人。母亲经常提到中国5000年辉煌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她甚至提到中国血统的“纯正”问题,在她看来,如果改变这一血统,将是一种耻辱。在我的本族语闽南话当中,非常侮辱人的一个词就是“杂种”,我想在英语中与之最接近的词可能是mongrel(混血佬)。

事实上,认为汉人有着“纯正”血统的观念并非自古有之,而是最近才出现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汉人的概念比人们通常的理解要复杂得多。但是,小的时候,我是不知道这些的。同时,我也不能彻底理解美国人使用的“外国蛮族混血佬”这个概念。其实,每个人看起来都是混血的后代,印第安纳州的我最好的朋友,就拥有苏格兰、爱尔兰、英格兰、荷兰和德国的血统。那么,那些解放了菲律宾的英勇的美国大兵呢?他们是野蛮人吗?如果的确如此的话,那么似乎野蛮人也没有那么坏。

由于篇幅限制,我们没有太多时间去分析这些问题。但是,父亲还是给我下达了一些命令:“如果你要嫁给华人以外的人,只有等我死了才行。”他说这番话时,我才4岁。申请大学时,父亲说我必须住在家里,所以只能上伯克利分校(我已经被这个学校录取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也不必去参观其他校园,也不用费心选择学校。但是,就像父亲违抗家人的安排一样,我也违抗了他的意志,我模仿了他的签字,秘密向一所东海岸的大学递交了申请。这所学校我只是听人说起过。当我告诉他我被哈佛大学录取了时,他的反应让我大感意外。他转怒为喜,整个晚上都笑呵呵的。后来,当我从哈佛法学院毕业时,当他的二女儿又从耶鲁大学和耶鲁法学院毕业时,他再次大大地骄傲了一回。当他的三女儿也离家去哈佛学习,并最终在那里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时,他为自己拥有这样的女儿们骄傲(当然,女儿们都没有留在他身边,或许这可能让他有点儿伤心)。

在进入大学之前,我第一次到了中国。1980年,我和家人在四川的省会成都度过了一个夏天。成都曾以华美的丝绸闻名于世。

在过去的30多年中,世界、中国、美国和我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父亲曾严令我不得和非华裔结婚,但我还是嫁给了一个犹太裔美国人。现在,父亲和我丈夫已经成了好朋友,对于他们混血的、能说中文的外孙,父亲和母亲则是溺爱得不能再溺爱了。

首先,我希望以本书向美国式宽容致敬。尽管它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但却把我的父母吸引到了这个国家,让我的家庭越来越富足,让我们按照自己的方式成为美国人。同时,本书也是对国家力量,尤其是超级国家力量,以及促使一些社会获得并维持权力的前提条件的研究。然而在另一个层面上,本书是关于种族“纯化”和种族多元化之间冲突的分析,每一种冲突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和效力。最后,本书是一个警告。我要说的是,宽容一直是美国成功的真正秘诀。而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迷失方向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