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ELONG游戏龙公司这么做简直是主动在送礼物给任天堂,那任天堂又何必客气。
要不是要保持必要的礼貌,免得将自己心中的得意与狂喜暴露在对手面前,竹田玄洋,宫本茂和上杉村三人现在绝对不会一直在强忍心中的喜悦,保持平淡无奇,而是会大声的举杯弹冠相庆……
可坐在对面双手交叉抱于胸间的何敖却在冷眼看着这三只不知不觉马上就要落入他精心布置的陷阱,现在正在在陷阱中那特意为他们布下的美味诱饵狂喜的猎物。
三位,该说的GMELONG游戏龙公司都已经表达的差不多了,看来你们对我方提出的对赌条件也没有什么异议,那么请注意,距离任天堂FC游戏主机上市的时间可不多了。
如果,任天堂能在短时间内与GMELONG游戏龙公司签署对赌协议,那你们任天堂还有足够的时间来修正FC游戏主机的BUG和提高硬件性能。不然,一点错过最佳的时间节点,到时候你们任天堂即便想该,即便额外付支巨额修改的费用也不一定能完成。
狄欣善意的提醒三人道。
且慢!
狄欣女士关于签署对赌协议的事我建议先缓一缓,虽然我们三人现在原则上同意与GMELONG游戏龙公司进行对赌,但有些细节我们还有些模糊和异议。
在三人中相对冷静些的上杉村说道。
上杉先生请说。
狄欣抬手说道。
前三条对赌条件我没什么异议,贵公司说的也很明白,只是第四条游戏事项我要确认一下。
在对赌期间GAMRLONG游戏龙公司获得FC游戏主机专利授权进行生产造制时,是不是应该按生产数量付给任天堂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另外,GAMELONG游戏龙公司制造出来的FC游戏主机进行销售的数量是否计入对赌?
按照以往的惯例,GAMRLONG游戏龙公司每生产一台FC游戏主机至少应该向任天堂公司支付2000日元的专利授权使用费。
而且,如果GAMRLONG游戏龙公司生产的FC游戏主机也要计算在对赌内的话,那GAMELONG游戏龙所生产的FC游戏主机的销售区域是不是该明确一下。
就最关键的对赌的第四条上杉村提出了来一连串的问题。
果真是吃人不吐骨头、贪得无厌的资本主义,在这些资本家眼里什么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才是唯一的真理。
对赌的条件经已经这么明显的偏向于任天堂了,现在任天堂居然好好意思继续提出要求。
可越是这样,那到时候狄欣对狠狠收割这些贪婪的家伙就越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更不用考虑以后的合作,只要GAMRLONG游戏龙公司果真如儿子何敖所描绘的那样强势的发展,就不怕任天堂他能翻出天去。
只是,到现在已经和很多对手较量过,在专利授权使用费上向来只有别人掏钱给狄欣的份,还没听说有人能从狄欣兜里把掏钱出去过的。
而且,莫说是任天堂这种体量的企业,就是索尼、松下、西门子、飞利浦这样的家电巨头在面对狄欣时还不是乖乖的用各种方式来支付专利授权使用费。
上杉先生,您的这些问题真是提的太及时了!
您要是不提我差点都疏忽过去了。
那现在我就先回答一下上杉先生就GAMRLONG游戏龙公司生产的FC游戏主机是否计入对赌这个问题。
既然,GAMRLONG游戏龙公司是从任天堂手里拿到的正式专利授权生产的FC游戏主机,那当然算进对赌当中的了。
不过,在这里我先声明,GAMRLONG游戏龙公司所生产的FC游戏主机的销售范围仅限于北美和欧洲市场,至于世界范围的其他游戏市场GAMRLONG游戏龙公司绝不会越雷池半步!
不知,上沙先生对我的这些回答是否满意?
说到这里狄欣看向了上杉村。
狄欣这样的回答并不出上杉村的预料,GAMRLONG游戏龙公司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才获得授权生产的FC游戏主机要是不计入对赌么那才是奇了怪呢。
更何况GAMRLONG游戏龙公司已经主动把销售范围限制在了北美和欧洲市场,那任天堂也就不用担心GAMRLONG游戏龙公司为了获得对赌的胜利从而在RB等任天堂所准备进行销售的地区进行低价倾销,进而冲击任天堂生产FC游戏主机的销售市场。
上杉村点了下头,算是认可了狄欣的回答。
那上杉先生接下来我们谈谈专利授权使用费的问题。
您既然认为GAMRLONG游戏龙公司生产的每台FC游戏主机都需要向任天堂支付2000日元的专利授权使用费,GAMRLONG游戏龙公司完全认可。
只是,反过来GAMRLONG游戏龙公司针对FC游戏主机上BUG的优化方法算不算专利?对FC游戏主机硬件进行优化,提升性能的技术算不算专利?
狄欣连续提出的问题一步步将上杉村逼到了墙角。
算,当然要算。
被逼到墙角的上杉村只能回答肯定。
虽然,上杉村非常想说一句“不算”
但人家GAMRLONG游戏龙公司前言刚同意支付专利授权使用费,那随后上杉村就算再怎么无耻也不可能把“不算”两个字吐出嘴。
不然,GAMRLONG游戏龙公司要是来一个,既然任天堂不承认GAMRLONG游戏龙公司研发出的专利技术,那GAMRLONG游戏龙公司也没有必要承认任天堂的专利技术该怎么办?
更可况刚才上杉村在与竹田玄洋小声交流的时候,竹田玄洋可是已经告诉他“GAMRLONG游戏龙公司已经将FC游戏主机的技术完全破解,只想他们愿意随时可以进行生产。”
听到一直负责FC游戏主机硬件开发的竹田玄洋这样的话,上杉村也不敢冒险把GAMRLONG游戏龙公司往死里得罪,真要是逼急了GAMRLONG游戏龙公司很有可能冒着两败俱伤的风险把FC游戏主机的技术泄露出去。
既然,上杉先生承认这些技术都属于专利,那GAMELONG游戏龙公司虽然同意在签署对赌协议后向提供这两项优化技术供任天堂使用,但从来也没有说过是无偿使用的。那任天堂使用这些专利技术是不是也应该按生产FC游戏主机的数量来向GAMRLONG游戏龙公司支付专利授权使用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