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京师《竹枝词》透露出《红楼梦》一书在当时社会上的巨大影响,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了,时至今日,《红楼梦》的影响更已普及深入,可是知道这部书的书名还存在许多问题的人恐怕就不会有很多,而知其究竟的就更少了,因此这里就简单谈谈这个问题。
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经过与石头的一段长篇对话,才决定把《石头记》抄回来之后,有这么一段文字: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现在通行的新校注本上的这段文字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而在比“庚辰本”祖本更早的“甲戌本”(庚辰为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甲戌为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这段文字中,却有所不同。“甲戌本”在“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后面,还有“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一句;又在紧接着“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的那首五绝诗后面加有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字样。
根据“甲戌本”则可知,这部书曾经由不同的人命名过五个名字:《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在这种种的书名当中,哪一个才是该书的本来名字呢?根据种种情况来分析,它的本名应该是《石头记》,这可以从许多方面来加以说明。
第一,从这一连串名字的来由就可知,此书是空空道人把这部书的故事从石头上抄回来后才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的,而其他的几个名字也都是因空空道人这一改也跟着各人都另起一个,显然,这些名字都是后加的,它的本名应是被“改”掉的《石头记》,所以到脂砚斋再评时,才会“仍用《石头记》”这个名字,“仍用”者,恢复其本名也。仅此一条,本已足够肯定其为本名了。
第二,“甲戌本”第一回,在空空道人“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一句的“石头记”三字旁有朱批二字曰:“本名”。脂砚斋是与该书的创作以及作者都有特殊关系的人,他特笔标出这一点,自是有力的佐证。
第三,正因为《石头记》乃是该书的本名,所以像脂砚斋、畸笏叟等这些“脂批”的作者,在他们的批语中,提到书名时,绝大部分皆用《石头记》,也基于同样原因,所以所有早期脂本系统的《红楼梦》抄本,它们的书名也都叫作《石头记》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因此可见这个书名在当时的地位。
第四,即使到后来《石头记》的名字逐渐由《红楼梦》所代替时,就是那些只使用《红楼梦》这个书名的人,也承认它的本名是《石头记》,如第一次把该书刊刻印行并正式题名为《红楼梦》的程伟元,在其“程甲本”卷首的《红楼梦序》中仍然指出:“《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这样,在该书的众多名称中,我们认定《石头记》乃是它的本名,是毫无疑义的了。
其实,这本书的名称虽多,但其中如《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也只是出现过那么一次,并未作为该书的书名正式使用、流传过。只是《红楼梦》这个书名,却最后代替了《石头记》,它的由来又是怎样的呢?
在早期有“脂评”的抄本系统中,“红楼梦”三字的含义不是稳定的。它有时作为代替《石头记》的书名来使用,而有时却只是指别的特定的内容。如“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在林黛玉说的“我恼他与你何干,他得罪了我又与你何干”下面,有双行夹批说:“问的都极是,但未必心应。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又第二十四回末尾有两条朱批,其一曰:“《红楼梦》写梦,章法总不雷同,此梦更写的新奇,不见后文,不知是梦。”显然,这里所用的“红楼梦”三字,皆系书名。其他地方也还可以找出一些这样的例子来。但在更多的时候,“脂本”与“脂批”使用“红楼梦”三字的意义却完全不同,它们只是用作专指第五回中那十四支“红楼梦曲”,或扩大一点,指的第五回。如一些“脂本”的回目,特别是第五回,都出现有“红楼梦”字样,“己卯本”“庚辰本”该回的回目均作《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甲戌本”的回目是《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很显然,这里是专指那十二支曲子而言;而有些“脂批”,如“甲戌本”第六回写狗儿家的贫寒情状时,有朱笔批曰:“自红楼梦一回至此,则珍馐中之薤耳,好看煞!”又“庚辰本”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递一镜给贾瑞说话时,也有朱笔眉批曰:“与红楼梦呼应。”这里的“红楼梦”自然就是指第五回了。这种情况,在“脂批”中是很多的。说明在早期,“红楼梦”三字还未有确立固定的含意,甚至更多的不是用作书名。
以后一段时间,应该说《石头记》与《红楼梦》两个书名常常是随人所好,可以通用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用《红楼梦》作书名的似乎是逐渐多起来了,如宗室诗人永忠、明义在他们的诗作中,皆以《红楼梦》作书名,这已是在曹雪芹逝世后相当一段时间的事了。待至1953年,在山西发现了祖本为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的“甲辰本”,它也是属于“脂本”系统,但它的正式书名就称为《红楼梦》了,而且在目录之前,每回的前后和每页的骑缝中均标有“红楼梦”字样,这种情况有力地反映出《红楼梦》这个书名的优势已明显地超过了《石头记》这个书名,其原因是在采用这个书名时,已经不是出于一种沿袭习惯的随意性,而是对这个书名有过一番特定的考究使然。如“甲辰本”卷首载有“梦觉主人”写的一篇《红楼梦序》,它一开头就说:
辞传闺秀而涉于幻者,故是书以梦名也。夫梦曰红楼,乃巨家大室儿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作是书者藉以命名,为之《红楼梦》焉。
可见,采用《红楼梦》作为书名,乃是根据命名者对这部书的思想内容的理解而作出来的。
既然抄本系统也开始正式以《红楼梦》为书名,而且这个书名又有经过一番与该书内容联系起来的解释,再加上对《红楼梦》大旨作这种“梦幻”一类的解释,在当时是有一定代表性,反映了不少人的看法的,这样,《红楼梦》能逐渐代替《石头记》作为书名,也就不是偶然的了。可以说,“甲辰本”《红楼梦》书名的出现,乃是该书的“本名”嬗变为《红楼梦》的一个关键转折。
于是,在距“梦觉主人”写这篇序之后不过七年的时间,即乾隆五十六年(1794)出现的程、高刻本,也以《红楼梦》作为书名(它的全名是《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了。尽管程伟元在序言里还不忘写上一句“《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云云,但他还是把这部小说的“本名”抛弃不用了。
由于程、高本是首次出现的《红楼梦》刊刻本,而且附有后四十回,使故事情节得以完整的形式出现,它的流传和影响自然就远远大于抄本,后来刻印的版本,即使有些变化,也都是以它为祖本的,这样,《红楼梦》的书名也自然随着程、高本的流传而普及,而最后代替了《石头记》这个书名了。这就是《红楼梦》这个书名的大致由来。
从以上简略叙述的情况可知,《红楼梦》这个书名原非该书的“本名”,它是建立在对该书一种不正确的理解的基础上而最后确立并沿用下来的,而《石头记》这个“本名”又如何呢?应该说,《石头记》是原作者精心构思而成为的一个书名,它的合理性和思想意义表现在:
首先,这个书名和这部小说的故事来源有关。据第一回说明此事的“出则”所述,大致情况是,一块女娲氏补天未用的石头,被弃置在青埂峰下,因它被锻炼得已有性灵,凡心思动,被一僧一道大施佛法,将它携入红尘中去。过了许久时间,又有个空空道人路过青埂峰下,看见一块大石上字迹分明,原来是记述着这块石头下凡后所经历的种种事情,空空道人在石头的劝说下,将石头上这段故事从头到尾抄了回去,问世传奇,因此就有了这部小说。很显然,以《石头记》为书名,是文题恰切,最合适不过的。
第二,从思想内容来说,《石头记》一名,还有其更深层的蕴意。因为“石头记”标示有石头能说话的意思,空空道人就是听了石头的一番说话才把这部书抄了回来的。而石头说话是与中国古代一个有名的“石能言”的典故有紧密联系的,《左传·昭公八年》,记录了一个师旷向晋侯提意见,批评他大兴土木,筑构宫室的故事:
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凭)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官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
石头本来是不会说话的,只是由于统治者过于失政,人民怨声载道,以至连石头也逼得要说话了。既然石头说话含有这样深厚的意蕴,那么作者把此书名为《石头记》,正是对全书有点明题旨的作用,从这一点采说,《石头记》这个名称是再好不过的了。两个不同的书名,表明对这部杰作的思想内容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真正能点出它的内涵来的,当然是作者自己,而不会是别人。
第三,《石头记》一名,又可理解为这故事是石头所记的意思,这一点又和它的作者情况是相吻合的。我们看到,在书中作者曾多次以石头自称,“脂评”中,也有多处称作者为“石兄”的,这位“石兄”在书中还塑造了一位最硬骨头的“石头呆子”,说明这位作者乃是有石头一样性格的人。即就曹雪芹来说,情形也一样,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说道:“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零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曹雪芹又喜欢石头,而且擅画石头,他的朋友敦敏在《题芹圃画石》诗中称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这说明曹雪芹也是一个有像石头一般性格的人。这样,《石头记》的名称自然就更多一层含意了。
总而言之,《石头记》乃是作者本人为该书起的“本名”。而且是一个和全书艺术风格完全一致的含蓄有味的书名;《红楼梦》乃是后人所加,而且是建立在错解该书意旨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书名,而这个书名,竟然一直堂堂正正地把“本名”取而代之,这真是一件憾事。
那么,这件错案是否须要纠正过来呢?它已沿袭那么久了,这可不是哪个人可以说句话就改得过来的,何况有关《红楼梦》的错案还多着哩!不过,作为一个研习《红楼梦》的人,对其书名存在的种种情况,倒是有必要作一番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