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清晨,阳光普照大地,黑暗渐渐退散开去,当山林出现第一声鸟叫声时,原本安静的山林一下子变得嘈杂了起来。翠绿的树叶挂着水珠,一滴滴地滴落。
“啪嗒——啪嗒——”冰冷的液体溅在脸上,沿着脸颊滑下去。林小艾迷迷糊糊睁开眼,但见头顶上方一枚巨大的树叶被一双小手托着,水滴就从那边滴下来,而手的主人正是小宝。
“洗脸,洗脸,洗脸脸!”小宝边说边把叶子倾斜,让里面的水滴到林小艾脸上,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似乎很开心的样子。而他那张原本憔悴的脸,在休息了一夜之后,明显变得精神了许多。
“小宝……不要吵,我还没睡够呢。”翻了个身,林小艾呓语了句继续睡过去。
小宝一个“泰山压顶”压了过去:“姐姐,起来了,我们要上路了!”
五脏六腑好像都快要被压出来一样,林小艾整张脸都皱在了一块儿,边推着小宝的身体边咳嗽,然而小宝却像玩上瘾一样,呈八角章鱼状态抱住林小艾,就是不肯下来。正要呼救时,只觉得身上一轻,小宝已被拎在了空中。
“哇啊!放开我,坏蛋!”想不到才几天时间,他就被拎小鸡一样拎了两次,而且还是同一个人!
看了眼乱扭的小宝,水慕凌哼了声,才把他放到地上。见自己的了自由,小宝见机对准他的左腿狠狠踢过去,本以为会偷袭成功,却不想被他捉住脚踝,跟着整个人被倒挂着提起。
眼前的景物换了个方位,等回过神时,他已经头朝下了,急得他大喊:“啊啊啊,我不敢啦!我再也不敢啦!”
“小破孩,其他不学竟然学会了偷袭!”一巴掌打上他的小屁股,水慕凌边教训边恶狠狠道。
“我不敢了,真的不敢了!”
“那继续带路。”
小嘴一瘪,他开口:“好么……”
哼!要不是彼此间身高力量悬殊,他才不会任他宰割呢!“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笔账他迟早要讨回来的!
接下去的路程在小宝的带领下,可以说是顺利走出了林子。此刻,日头已偏西,橘色的霞光印染了大半个天空,面前那座城市沐浴在光辉之中,袅袅炊烟升往天际,隐隐约约还能闻到菜肴的香味。这对于走了近一天饥肠辘辘的林小艾来说,这是最好的安慰,只怕是金银财宝都无法与之比较了。
“那不是……”看向身边的冷峻少年,水慕凌开口。
风笙点点头,没有多说话。
光明城,苍渺大陆上唯一一座以平和安靖称著的城,据说城里的人都安居乐业,从至小的到年老的都是和睦安然居住。光明城的城主秦天逸,据说是个极明智的主,不光治理能力强,而且在农业、建筑业方面也颇有天赋,可以说是个十项全能者。
在二十年前,光明城还是个贫穷落后的小城,但自从秦天逸接手了之后,光明城渐渐地发展农业,跟着又发展到畜牧业、木业、建筑业等,人们的生活水平稳步上升,几乎每个人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和田地。男耕女织是最常见的,加上秦天逸的治理有方,这二十几年来从未发生过一起偷窃抢劫什么的,相反城里的人团结得很。
秦天逸为了保护光明城及城里大大小小的人,就在城的四围设了坚不可摧的结界,而外人一般来说是不得入内的,就算是魔力强大点的人,也未必进得了。
见到前方的那一座城,林小艾与小宝欢呼了声,叫着跑了过去。
“喂,等等……别!”水慕凌在后头急急喊住他们俩,然林小艾二人已经跑远,听不到他被风吹得支离破碎的声音。
奇迹就在那一刻发生,少女的娇躯毫无阻碍地进了城,那一片光亮的液晶体自发自觉地包容了她,似乎本身就知道她回来似的,而小宝却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推开,身体弹了开去,在他被撞的地方出现了褶皱,跟着又恢复平静,好似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
水慕凌眼疾手快,闪电般上前一把揽过小宝的腰将他抱在怀中。而小宝被那层结界撞得头晕目眩,好不容易定下心神时发现他被水慕凌紧紧抱着,还是公主抱的那种。
皱着眉扭着小小的身躯,小宝挣扎:“放、放开我啦!姐姐说了,男女授受不亲,你要这样抱着我到什么时候啊?你想对我负责吗?”
“……”水慕凌盯着他那张圆乎乎的脸,很是无语。手一松,小宝就这么跌在了地上。
屁股着地,痛得他哇哇乱叫:“哇!你这个恶徒,怎么就不知道怜香惜玉?”
少年的唇角很不善地抽了下:“……这个,也是那位姐姐教你的?”
“是的。”
“……”某人的脸瞬间僵硬了。
很好,很强大!
“但是哥哥,为什么姐姐进去了,而我就不能进去?”望着近在咫尺的那座城,小宝转开了话题。
看了他一眼,水慕凌抬头,眯细了眼盯着前方:“小孩子不用问那么多。”
“我不是小孩子了!”小宝挥舞着拳头。
风笙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上前,对于所发生的一切,就好像是司空见惯一样,脸上一贯保持着冷漠,似乎外面的所发生的事对他来说只是不痛不痒的存在。
“喂,我说,你怎么看?”对着身后的人水慕凌问。
良久,风笙才说了两个字——无解。
是的,无解,只因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她可以穿过那层结界,虽然心里有百般个疑问,但也只是被他自己平息了下去。只怕是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或事让他为之动容了吧。
“其实在这之前,她也穿过了小宝的雷电结界。”
微微偏过头看水慕凌,他继续听他接下去的话。
“你不觉得很诡异吗?以她的能力和体质,竟能突破结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只怕能做到这样的人,这世间仅有几个,若是常人,除非是拥有……”
风笙看向他,夕阳的光芒打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黄绿色的眼里蕴着几分深沉。
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水慕凌看向那身影消失的地方:“真的出现了吗?那个……不是已经消失了几十年了吗?”
“……有些事情,需要证实而已。”
而另一边,林小艾冲进了光明城后往前跑了好一段路,看到路边正在卖的烤地瓜,兴奋得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手往后一捞抓住“小宝”的手,朝着地瓜摊走去。
“小宝,你不知道,姐姐在现世的时候非常喜欢吃烤地瓜,只要有空出去逛街,总要买几个地瓜吃,虽然姐姐所在的城市治安改善了后,地摊都没了,但那种隔了好几条街都能闻得到的香味,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烤熟了的地瓜你别看它外面黑黑的脏兮兮的,好像不能吃的样子,其实你剥掉那层皮后就会发现里面的肉黄灿灿,而且闻起来香喷喷,一口咬下去还热乎的,那种明明很烫却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是最爽的,我保证你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次第三次!最主要的是它价廉物美,超实惠的哦!”
正说着,二人来到了地瓜摊前,林小艾熟稔地挑了四个地瓜递给穿着深蓝色衣衫的男人:“你好,请帮我把这些算一下。”
“好嘞,四个地瓜……”男人用秤称量好,并用纸包好了给她,“十铢金穗子。”
“哎?”刚接过地瓜的某人抬头,不解地望着他,“金穗子?”
完了!她身边只有人民币啊,她怎么就没想到这里的货币与她所在的城市所用的是不一样的呢?林小艾啊林小艾,你是被饿晕了头,连这点常识都被肚子里的肥虫给啃噬掉了,丢脸!
“那个……”她面有难色,十万个不情愿把地瓜还了回去。“抱歉啊,我……”
“老板,我替她付。”
陌生的声音从林小艾身旁响起,男人见到那人,嘴巴张了张正要叫出声,却被他禁止。林小艾转过头,却对上一对金色的眸子。
金色的眸子?林小艾一怔。但见眼前的人,金发披肩,那头发柔顺得跟丝绸一样。不但人长得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就连那笑容也是分外的赏心悦目。视线落到二人牵着的手上,惊得她立刻放开了手。
脸颊一红,林小艾结结巴巴:“啊啊啊,对对对、对不起!”
男子微微一笑,并没有把她的无礼放在心上:“没事,还有这个给你。”
“哎?谢、谢谢……”不好意思接过男子手里的地瓜,林小艾道谢,“对了,你有没有看到和我一起的另外三个人?一个只是四五岁样子的小男孩,还有两个是差不多这么高的少年,其中一个有着头蓝色长发,长得也很美;另一个是褐色卷发的冷漠面瘫……呃,不不不,另一个是比较冷漠的少年。”
“抱歉,我没见过那三个。”在林小艾抬头之际,男子道出了让她惊讶不已的话,“忘记说了,这座城,既不能出去也不能进来,反言之,你所说的那三个人估计都在外边看着里面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