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成伤,眷恋往事,欲语泪先流。
突然,怀里的孩子哇哇大哭起来,一双漂亮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线,似乎感受到什么悲凉的情绪,所以也跟着伤心起来。
“大少爷,让我来抱小少爷,你抱太久了,休息一下。”林恩伸出手,想接过孩子。
洛恋夏陡然沉声,冰冷的望了他一眼,不理他自己抱着,“琳达,惜泪是不是饿了,赶紧过来。”
“是是少爷。”琳达尴尬的捂着胸,快速跑到洛恋夏面前。
海风吹拂着洛恋夏的头发,他安静的望着远处湛蓝的天空,眼神空洞,失神,麻木。到底要怎么做,她才肯回来。
上天,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带走她,明知道我那么爱她,还要这样伤害我。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这样对她,她也不会离开。
原来,爱的感觉是会让人心痛难过的,爱,真的能让人开心、痛苦、忧愁,泪珠,在天堂的你,过得好吗?那里,一定没有人欺负你。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错在太独断专行,错在不了解你,错在用残忍的方式占有你。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不会伤害你,一定对你好。
我想娶你的,我真的想娶你,我只想你做我的妻子,为什么,为什么总是在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心痛了、死了,秋风呼啸而过,夜幕安静的降临,天上的哪颗星是你?你是不是也在天上望着我,还有我们的小惜泪,他好想你,我的心真的好孤独、好难过,呼吸困难,没有你,感觉世界都离我远去。
泪珠,为什么我总感觉,你还在我身边。为什么我总感觉你没有死,我要找到你,哪怕你去天堂了,我也要把你追回来。
五年后
“把孩子给我看一眼,让我抱抱。”
“对不起,泪珠小姐。孩子不能给你,我们要抱去给大少爷。”
“什么?那是我的孩子,秋儿,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还我的孩子。”
“快走,快走,大少爷就要来了。”
“对不起,泪珠小姐,要怪,你就怪大少爷吧,他说了,他只要孩子不要你。”
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被抱走了,被她们无情的抱走了。
怪不得洛恋夏一个月不来看她,原来是厌倦她了,现在,他真的只要孩子不要她。就像琳达说的那样,把她的孩子抢走,让孩子彻底忘记她,这辈子,她都见不到孩子了。
宝宝,你回来!宝宝,妈咪爱你,你回来好不好!她们为什么这么狠心,要抢走她的孩子。
“宝宝……不要带走我的宝宝,秋儿,把他还给我……”一间普通小民房里,阳光斜斜射了进来,床上的女人惊慌的开始呓语,床下的小人儿立即懂事的爬上床摇她。
“妈咪,你又做噩梦了,快醒醒!”小女孩一头乌黑如海藻般的长发,小脸红呼呼的,一双乌黑有神、水汪汪的大眼睛,两片长睫毛忽闪忽闪,长头发上边系了个漂亮的红色流苏绸子,额头漂亮的小刘海,看起娇俏可人,十分漂亮。
“啊……小乔。”人儿终于醒来,额头上全是汗,她和小女孩一样的装扮,一样如海藻般的长头,眼晴一样乌黑又有神,额前同样的刘海。她二十四岁,脸蛋看起却像十八岁的小女般清纯,不过身材发育十分火爆。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两人站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是姐妹。
“小乔,去给妈咪摘点栀子花放在花瓶里,乖。”她朝小女孩温和的说道。
小乔乖巧的点了点头,“我这就去,妈咪先起床,一会儿带我去亦月叔叔的海上皇宫。”
自从四年前她从沙特王宫离开之后,为了谋生,就带着小乔来到台湾。台湾是她的故乡,是她的家,她化名为大乔,女儿叫小乔,两人挤在这破旧却温馨的小房子里。
这是一处两层三室一厅的红房子,外面有个不大不小的花园,里面种满了漂亮的花,本来这座房子之前十分肮脏和破旧,后来经过她的巧手改造,这里成了一片花的海洋。虽然生活落破了点,不过她也能把它变得有乐趣,从屋外经过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她家院子里鲜花的芳香。
这座红房子在小巷子边上,路过的人们是常在想,到底这里面住的是谁,竟然能把一处破败不堪的院子打扫干净,种上富有信念的鲜花,让路过的人们也能分得一杯香。
一辆豪华加长型轿车缓缓从房子前驶过,车上的一大一小两位少爷纷纷探出头呼吸院子里的花香。
大一点的,一头微黄微卷的狂野头发,约一米八五的身高,完美欧洲男模的身材,混血儿的脸蛋,深邃的宝蓝石眼里像湖泊一般幽静,隐隐射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寒光,健康的小麦色肌肤,性感紧抿的薄唇。
这是一个帅得不能再帅的男人,这是一个多金得不能再多的男人。全身上下无一不是名牌,阿曼尼的休闲西装衬出他的洒脱,脸色阴郁冰冷,不苟言笑,寡言少语,令人不敢靠近,这是一个冷漠的男人,同时还是一个危险的男人,全身上下是掩盖不住的王者贵气。
而他身边坐着摇晃着双腿的缩小版少爷,双眼微睁,头发呈黑色(因为没像老爹那样染发,他是和小乔一样的发色,龙凤胎嘛!),一双乌黑的眼晴射出冷冷的寒光,小巧的鼻子、嘴唇,白皙的皮肤,狂傲的表情,跟大少爷一个模样,桀骜不驯,有点喜欢仗势欺人的态度。
“爹地,那里有好多漂亮的花,跟我家花园里种的差不多,林恩不是说这里是平民住的地方吗?为什么养得起和家里一模一样的花?”洛惜泪嘟起小嘴,疑惑的对着身边冷漠男人说道。
洛恋夏探头看了看那些花,一掌打在洛惜泪头上,洛惜泪立即小声讨饶道,“爹地,我错了,我没有歧视平民的意思,真的。其实这种花也不贵,人人都养得起。”
前面的林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小少爷,平时冷酷孤傲,跟大少爷小时候一模一样,不过他不喜欢和同龄孩子玩耍,只喜欢盯着家里泪珠小姐那些照片临摹,他出生起就没有妈咪,心里最想见的就是妈咪,当他得知妈咪已经去天国了之后,性格变得越来越怪戾,脾气像火山,性格像冰川。
没有哪个小孩子愿意靠近他,他性格孤傲,和大少爷小时候一样冷漠,天生的贵气自然而然的从脸上显现出来。
别看他高不可攀,可是大家只要一提到他妈咪喜欢的东西,他都会放低身段去喜欢,比如种花,台湾别墅里那些花,大多是他跟着大少爷起种的。
有些道理只要跟他说过一次,他就会记得清清楚楚。
“爹地,那里有个小女孩好讨厌,正龇牙咧嘴的朝我眨眼睛,我还没见过这么不懂礼貌的女生。”洛惜泪说完的时候,轿车已经缓缓驶过红房子,朝前方驶去。
要不是前方的大马路在维护修理,恐怕这辈子这辆轿车也不会从这里经过。
洛恋夏没有抬头,只是冷冷的盯着前方。什么小女孩,他对这些丝毫不敢兴趣。
林恩轻叹了口气,大少爷还是那么冷漠,当年泪珠小姐死掉之后,他疯狂的找了她两年,后来所有信息都告诉他,泪珠的确已经死了,他才停止两岸三地的来回寻找。
这五年来,他没有交过女朋友,没有结过婚,一心一意扑在生意和洛惜泪身上,生意越做越大,他的心,也越来越空虚。
和南宫皓月的斗争从来没停止过,伊恋少爷身体早就康复,他为了替泪珠报仇,也一直在和大少爷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连中东的那个银姬王子都加入和大少爷的商战中,没有原因,只是斗争。
他一人要应付三方面来袭的势力,每天都神经紧绷,只有在想起泪珠小姐的夜晚,才有一丝安宁。
这五年来,他从死亡边缘逃生二十五次,早已历经生死,看淡一切,他现在只想做的,就是好好保护好洛惜泪,再一一击垮那三方对手。
车子缓缓驶过,仿若千年之隔,近在咫尺,却晃如天涯,是错过,是失去,还是永不得。
小乔摘好花,一蹦一蹦的跳进房间,大声嚷嚷道,“妈咪,刚才外面有辆超豪华的轿车经过,里面的帅哥还开窗闻咱们家的花香,说明妈咪你种的花太漂亮太吸引人了。”
“小乔最乖了,妈咪马上给你做饭,去写作业。”泪珠宠溺的摸了摸小乔的头,开始清晨的忙碌。
这个小乔啊,表面乖巧,其实暗地里可调皮了。她调皮捣蛋的事情装几卡车都装不下。才五岁,就懂得如何捉弄人,只要是欺负妈咪和她的,都会被她狠狠捉弄一番,俗话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她的名言是:有仇不报非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