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青春期的姑娘,都有自己YY的对象,A小姐从小就讨厌那种皮肤很好、文质彬彬的男生,尤其是戴眼镜的。虽然自己有时候看不清楚黑板上的字也会眯起眼睛,但就死活不要戴眼镜。不是说眼睛是心灵之窗吗?窗户被盖上了,多添堵啊。
A小姐喜欢趴在学校三楼女厕所的窗台,那里总能看到高年级的男生们出来打篮球,其实她也看不太清楚他们的样子。运动中的男生们,都是很帅气的,反正也闻不到臭汗酸味儿,就感觉浓浓的肾上腺素往三楼直蹿。
A小姐放学回家的路上会看到很多身材高挑、骑着二八单车的男生,一看就是未成年还叼烟,有的看起来酷酷的,有的看起来洗不干净的感觉,有的因为身高应该直接被刷屏,还有的大概就是拎包混饭的。
遇到B先生那一年,她16岁,一个胶原蛋白横飞的年纪。
戴着牙套,英语还不太好的她,在国外的酒店大堂发现房卡丢了。不是第一次自己出国了,但这个年纪做事还是马虎不已,证件也在房间里,不知道怎么解释。B先生像所有的英雄救美故事里所叙述的那般,英气逼人地将A小姐从一堆酒店服务生中救出,满口流利的英语,魁梧的肩膀,身上还有淡淡的烟草味道。A小姐的小心脏,瞬间差点儿停跳了。
那年B先生正当而立之年,事业稳步上升,全球飞人,大她整整15岁。小姑娘真水灵,他看着她走在酒店过道,一身柔软的胶原蛋白弹呀弹。他顺口就约了她一起吃晚饭:“第一次来澳大利亚吧?走,哥哥带你玩儿去。”A小姐若干次幻想放学的时候被小流氓劫钱劫色,最后有个闪电般的男孩儿出现,说一句“哥带你走”。
没想到闪电般的人出现了,还带着光,好一个成熟的大男人,她连想都没想,跟着就走。要是没爱过浪子,白来一辈子。
她本来要在澳大利亚看学校的计划完全被打乱,回国还不知道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一早5点B先生把她拉起来去海边看日出,下午晒太阳玩儿冲浪,晚上去看漫山遍野不会飞的萤火虫,吃特别好吃的巨大的冰激凌,乘上上下下的单轨电车逛全城,晚上数数不尽的星星。
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初恋的样子,那么A小姐会词穷地只选择“美好”二字。
这些天他除了拉她的小手,从不曾吻她,也不曾用力地把她拥在怀里。这让A小姐在很多个清晨都会去怀疑这一切存在的真实性。对于B先生来说,她太渺小、太嫩。
在他们同时回到属于彼此城市的那天,B先生在机场狠狠地抱住她说:“小孩儿,旅程结束了。我们不合适。”回家的路上她号啕大哭,才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什么?这都是什么?怎么没有开始,就画了句号?
有趣的是B先生偶尔会冒出来,还是那句:“忙吗?哥带你玩儿去?”
年轻时候人们总觉得恋爱是大过天的,因为没有经验才会去作才会抓得过紧,才会完全忘我没有自己。A小姐无数次地告诫自己,要把他删掉,把他忘记,远离这样一个人,可是她做不到。
每天晚上,她攥着手机睡觉,有时候清晨醒来一手是汗,从来都是没有任何音信的空等。
他喜欢赵传,她用零用钱“重金”买回来赵传所有经典CD,闪闪的宝丽金防伪贴纸让人觉得刺眼。
B先生喜欢深蓝色,A小姐就忘记了自己应该喜欢什么颜色。
她可以不吃学校的午饭,可以不去校外开餐,每一个大小节日,她都在发快递给他。
也不知道他是否收得到,也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她想做一个贴心的小棉袄。
她也懂得不应该攥得太紧,所以主动联系的日子屈指可数。她很想让B先生读读她的日记,已是厚厚的三大本。
圣诞节的前夕,她翘课去买了全城最贵的羊绒毛线,体育课装肚子疼,晚上开着小灯不睡觉,一针一线地,把爱织起来。A小姐觉得,如果爱一个人,就一定要投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青春有的是力气,不然来一趟干吗?
不然来一趟干吗?
圣诞夜起了大风,A小姐收到了一个属于她的包裹。幸福就这样突然地来临,她觉得自己就要窒息了。北风呼呼地刮,她从管理处迎着风往回家走,可一点儿都不冷,真的不冷。快递单上娟秀的字体,使A小姐倍感幸福——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字。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们的林林总总,
我想你大概不是很了解他。
他是那种比风筝还飞得高的男人,你这个年纪一定不懂。
你送的所有的礼物,都是我先看到,你的信也是我读给他听。
围巾很暖和,你自己用吧。
以后交男朋友之前,先问问人家的状态,小姑娘。
文明的人骂人,真的是比动手打人大嘴巴还疼的。A小姐拿着信,还有自己织的围巾,坐在楼门口的楼梯上。心里是什么感觉呢?已经疼得说不出来的感觉。有流眼泪吗?应该有的,整个脸是冰凉冰凉的。呼呼的风吹着,脸刺痛。
她一直坐着,突然下雪了。楼下的保安忍不住走过来问她是不是没带家里的钥匙,看到她满脸的泪连话都不敢说了。第一次爱,总会是百分之百的。
只是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
高烧了好几晚,她终于明白好多瞬间的因果:B先生在商场牵着她的手突然间放开,说遇到了同事这样影响不好;B先生只有在出差的时候才会疯狂地联系她,A小姐以为他只是不考虑时差;有时候他说:“哥带你玩儿去。”然后会突然地放鸽子,没有任何理由;B先生说,他们年纪差得太多,她不懂。
她还真的是不懂。从头到尾他们只发生了一次,仅此一次。A小姐疼疯了似的咬破了嘴唇,脑子里默念着“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事后他狠狠地抽了几口烟,抱了抱她说:“Sorry,我不知道。”B先生家里的床单是深灰色的,好像大灰狼那种灰。新鲜的血迹沾在上面也没有那么刺眼,放久了估计就和大姨妈一样。
疼痛感是自己的,对方心里的一切独白,是全然不知的。
烦恼和快乐大多是假借他人之手,却又自产自销。
——耀一
A小姐后来告诉闺密,如果爱流氓的话,一次就够了。
手机换了一款又一款,B先生的车也越换越大。他就是喜欢那种狂野的驾驭感和随性的状态。说走就走的旅程是小菜一碟儿,说走就走的姑娘也不在话下,爱是一件很累的事儿。
天气预报之后,手机又收到一条信息:“最近好吗?哥哥带你玩儿去吧?”
这些年她一直没有换电话号码,但学会了使用静音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