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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如何讨好

“谢谢啦,郑少!”王金旭感谢着,将一个比基尼妹子从泳池边拉下水来。

一本正经的郑吴秦走了,他就可以更放开地玩了。

郑吴秦走出会所后,打电话给陆秘书,问了一个差点让陆秘书从台阶上摔下去的问题:“现在的女人都喜欢什么?”

他已经有很久没有关心过这个问题,或者说很久没关心过“女人”这种生物。

对于女生喜欢什么,还停留在多年前的高中时代。

陆秘书以为郑吴秦在今晚的PARTY上遇见了心动的妹子,想讨好对方所以才打来这个电话,“少爷,现在的女人都比较务实。”

“什么意思?”郑吴秦不太懂。

陆秘书只好将自己知道的那套把妹的招数教给郑吴秦,“少爷,你可以加对方的微信,然后直接用转账的方式来表示心意,转520就是“我爱你”,“1314”就是“一生一世”……”

“干脆我你转个“5114”?”郑吴秦不高兴了。

“少爷,不用给我转钱,帮少爷追妹子是我应该做的。董事长要是知道少爷要给女人花钱,一定会开心死了……”陆秘书激动不已。

“我说给你转“我要你死”!”郑吴秦生气了。尽管莫欢那女人喜欢钱,可让他直接给莫欢转钱来表达心意,目前的他做不到,也不想做。

“少爷,你别生气。如果转账的办法少爷不喜欢,那可以换一个。”陆秘书以为少爷不喜欢这种直接的,于是就建议含蓄点:“那就带妹子去逛街。现在的女人都喜欢买包包,买口红,少爷带妹子去逛街,如果女人说哪家的包包好看,少爷就把哪个品牌当季新品的包包全买下来;如果女人要试口红,少爷就把所有的色号都买下来送给她,她一定会喜欢,会开心的。”

陆秘书心想买东西送人也一样是给对方花钱,一个女人遇见一个肯为她花钱的男人,还是一个帅气逼人的男人肯定会抵挡不住的。

郑吴秦想了想,觉得陆秘书的这个建议不错。

反正他把莫欢叫到步行街,如果她看到什么东西说好看,他就买给她就说是额外奖励,奖励她帮他恢复了苦味觉。

如果莫欢觉得贵,他就会说奖励她上次的“救命之恩”,他的命可是无价的,不管怎样,这种做法都不会让莫欢觉得刻意。

可是问题来了,他要怎样才能把莫欢约到步行街呢?还要约的毫不刻意?

郑吴秦看了看时间,刚好是下午五点,他拿出手机想打给莫欢,又觉得自己打过去有点太突兀,毕竟自从上次莫欢打电话给他,他把莫欢的手机号存下来后就一直没联系过莫欢。

“陆秘书,”郑吴秦打给了陆秘书,让陆秘书告诉莫欢将今晚的中药亲自给郑吴秦送去,理由是郑吴秦今晚要去外地,当天回不来没办法按时喝药,所以让莫欢给送过去,地点就是步行街的标志性建筑物下。

“少爷,你今晚的行程没有这个安排啊?”陆秘书以为自己记错了,特意拿出小本本检查。今晚郑吴秦的安排就是给王金旭接风。

“我说有就有,快打。”郑吴秦不给陆秘书再多问的机会,不悦地挂了电话。

陆秘书不明白少爷又是哪条神经不对,也不敢自作主张地自己回去拿药,于是就听话地打给了莫欢。

挂上电话后,陆秘书觉得少爷让莫欢亲自去送,说不定又准备搞什么花样要折腾莫欢,只是这次少爷没让他介入,难道是要亲自动手?

一想到被少爷排斥在外,陆秘书竟有点小小的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少爷让他留下来陪王金旭,也是对他的一种看重,毕竟这王金旭可是少爷整盘棋上不可或缺的棋子。

刚拍完最后一套的莫欢,还来不及换衣服就接到陆秘书的电话,电话里陆秘书着急地告诉莫欢,让她尽快把今天的中药送到指定的地点,为避免耽误少爷出行的计划,还给她规定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莫欢虽然心有不满,却也本着病人第一的原则,顾不上换下身上那身朋克造型的衣服拿起包包就出了门。

郑有德叫住她,“你去哪?”

“有个急诊。”莫欢随口说道。

郑有德知道她是乱说的,拉住她不松手道:“快要吃饭了,薇薇说要好好请我们大吃一顿的。”

莫欢看了下时间,“你们先去,把地点定位发给我,我出完急诊就过去!”

有了莫欢的这句话,郑有德才松开手让她离开。

莫欢来不及赶回别墅去取配好的中药,只能就近的药房买一服,又因为担心自己不在身边没有人帮郑吴秦熬药,顺便让药房的人帮忙熬好打包密封后才坐上出租车,匆忙赶去陆秘书说的地方。

远远的,莫欢就看到步行街路口标志性的大铜牛雕塑像下站着郑吴秦。

初秋的傍晚,天黑的比较早,身材修长的郑吴秦意外地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件白色T恤打底,外搭一件灰色针织开衫和一条藏蓝色的九分休闲裤,露出黑色的皮鞋和裤子之间漂亮的脚踝。

明明是套再简单不过的衣服,却因为穿着的人身材比例完美,气质脱俗,容貌俊朗就显得格外的夺人眼球。

郑吴秦静静地站在那里,给人一总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人一般,有些不太真实。

莫欢走近的时候,看到不断有路过的行人在偷拍郑吴秦,或许大家认为他是某个网红或是不怎么有名的模特吧。

“你的药。”莫欢将药送到郑吴秦面前。

看到莫欢的那一刻,郑吴秦的表情是讶异的,脱口而出地问道:“你怎么穿成这样?”

在他眼里,生气的莫欢也好,发怒的莫欢,委屈的莫欢也好都是古灵精怪中透着一丝稳重和成熟。眼前这个一身朋克装扮的她,倒是像极了不良少女,狂野的摇滚爱好者。

他不喜欢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喜欢,“跟我来!”

莫欢以为他连动动手拿药的事都懒得做,于是跟在郑吴秦身后,以为他要带她去车的位置,等他上车后,再让她把药放进车里。没想到郑吴秦却带她进了一家大商场,将她领到一家女装店,“进去,换掉它。”

“这衣服是我闺蜜的,我等下还要穿回去还给她。你赶紧把药拿着,小心晚了飞机。”莫欢拒绝说。

“飞机晚不了,你先把这身衣服换掉。”郑吴秦坚持着,不等莫欢反应过来就拉住她的胳膊将她带进店里,让服务员给莫欢找衣服试穿。

“我不换!”莫欢紧紧抓着试衣间的门,不愿屈服说:“我就是来给你送个药而已,为什么非要逼我换衣服啊!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打死也不换!”

“因为我要送你衣服。”郑吴秦说。

“无功不受禄,我不要。”莫欢不高兴地说,遇到过强买强卖的,还没遇到像郑吴秦这样强行要送人东西的。

“不要也得要,我可不想欠你人情。”郑吴秦霸道地说着,将他看中的几套衣服丢进莫欢怀里,“本少爷的命,可比这几件衣服贵多了。”

莫欢接住衣服时听到这句话,顿时明白了,“你要报答我对你的救命之恩啊?”

“不用这么破费,你之前已经送过我衣服,还给我发很多奖金,早就不欠我人情了。”

“欠不欠的,我说了才算。快换了它,陪我去个地方。”郑吴秦霸道地命令。

见过不领人情的,没见过要上杆子欠人情的。

郑吴秦这样的做法,跟他以前冷血无情的时候真是差别太大,莫欢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把他的苦味觉治好,却把他脑子治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