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什么是党代表会议?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有何区别?
郑老师:
我们“双学”小组在学习党章时,碰到一个问题不理解,需要您给予指导。我们的问题是,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请问:什么是代表会议?它与党代表大会有何区别?
许世杰
许世杰同志:
党代表会议,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的、由代表参加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的会议。
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1)召开的权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不仅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召开,部分基层委员会也可以召开;而党代表会议只有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召开,基层委员会不可以召开。
(2)地位作用不同。党代表大会是同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代表会议只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它不具有党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
(3)职权不同。一是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而党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二是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而党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4)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而党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
(5)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
(6)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组织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
57.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次数和党的委员会的届数怎样排列?
郑老师:
最近我县有些乡镇党组织向我们询问: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怎样排列次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怎样排列届数?对这些问题,我们也不很清楚,望您给予解答。
森鸣
森鸣同志: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排列次数。非换届选举的党代表大会和召开党员大会不排列次数。
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均应重新排列。党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的名称未变,不论其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党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58.可否将基层单位党支部归属县直机关党委领导?
郑老师:
我单位是一家独立经营的企业,去年2月正式组建,单位有10名党员,按党章规定建立了党支部,但上级有关部门把我单位党支部归属县直属机关党委领导,这样归属是否符合规定?
夏天翔
夏天翔同志:
关于基层单位党支部的隶属关系,地方党委可以根据党章规定和本地的具体情况,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一般可根据基层单位党支部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其归属地方党委或某个基层党委领导。而有关部门将你单位党支部归属县直机关党委领导,作为暂时办法也是可以的,将来随着领导制度、经济体制、机构等改革的推进,再予以合理解决。如果长期归属县直机关党委领导是不妥的,因为基层企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性质不同,党的建设的要求也不一样,长期下去不利于加强党的建设。
59.村党支部能否领导村办厂党支部?
郑老师:
我村食品加工厂因规模扩大,党员人数增加,拟单独成立党支部。但村党支部在讨论时,对村党支部与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的关系,却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村食品加工厂受村委会领导,食品加工厂党支部当然归村党支部领导;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党支部与党支部是并列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因此村党支部不能领导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请问:我村党支部能否领导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如不能,应怎么解决?
张军
张军同志:
对你提出的两个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你村党支部能否领导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的问题,你支部讨论的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党支部与党支部之间不能构成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党支部的上级组织只能是党的总支部或党的基层委员会。因此,你村党支部不能领导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
(2)为了解决你村食品加工厂党组织的领导关系问题,一是可以将村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如村党支部暂不具备改建党总支部的条件,则村食品加工厂只能设党小组。二是如村食品加工厂确需成立党支部,而村党支部又确实不具备改建党总支部的条件,则可将村食品加工厂党支部归属乡(镇)党委或相关党委(党总支)领导。
60.团小组、工会小组受党小组领导吗?
郑老师: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工会的领导。请问:团小组、工会小组受党小组领导吗?
何以维
何以维同志:
党小组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具有决策和组织的权力。因此,党小组与团小组、工会小组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党小组应加强与团小组、工会小组的联系,支持和帮助团小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并可通过党员的作用来影响团小组、工会小组的工作,努力在党和群众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61.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企业党组织领导关系应确定在哪里?
郑老师: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注册地在杨浦区平凉街道,经营地在宝山区吴淞街道。最近,为筹建公司党支部,我们分别与这两个街道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而他们都说我公司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应当确定在对方,弄得我们很为难。请问:我公司党组织的领导关系究竟应确定在哪里?
冯惠明
冯惠明同志: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要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出:“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应设立企业党委或综合党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对大量分散的规模以下企业,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应当确定在公司经营地(宝山区吴淞街道)党组织。这样确定,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你公司党支部的领导;有利于公司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你们可再次与宝山区吴淞街道有关部门联系,如他们仍然不愿接受你们的要求,你们可向其上级党组织反映,要求解决。
62.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怎么开展工作?
郑老师:
我是一年前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的,由于支部只有5名党员,没有设支部委员会。一年多来,由于没有“帮手”,我工作中感到吃力,也觉得我这个“光杆司令”很不得力。为此,我多次请求镇党委批准设立支部委员会,可镇党委一直不同意。请问:我村党支部该不该设支部委员会?镇党委不支持我的请求,我该怎么办?
刘思海
刘思海同志: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并明确指出了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你村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名,没有必要设支部委员会,镇党委对你的请求不予支持也是有理由的。如你觉得需要“帮手”,可以向镇党委提出增补1名副书记。如镇党委对你的请求仍不予支持,你就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支部工作,但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作用,有些工作可发动大家做,这样就不会感到没“帮手”了;二是支部工作要多与党员商量,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应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这样就不会感到自己是“光杆司令”了;三是支部书记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可由个人具体负责处理,但要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
63.党支部委员会能否刻制公章?
郑老师:
我村党支部因没有公章,常给工作带来不便。为此,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打算刻制一枚公章。请问:党支部委员会能否刻制公章?刻制支部委员会公章要否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俞建国
俞建国同志:
按照有关规定,行政上独立(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可以刻制公章,其他党支部一般不刻制公章。至于你村党支部委员会能否刻制公章,这要看你村的性质。如你村是独立的行政村,按规定可以刻制党支部委员会公章;如是一个自然村,就没有必要刻制公章了。刻制党支部委员会公章,应当经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