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台湾文献清史列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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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邵友濂

邵友濂,初名维埏,浙江余姚人。嗣父灿,原任漕运总督;友濂由监生报捐员外郎,签分工部。同治元年,灿卒,加恩以本部员外郎尽先补用。四年,中乙丑补行辛酉、壬戌两科乡试举人。八年,捐戴花翎。十年十二月,补工部虞衡司员外郎。十三年,以御史记名。八月,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汉章京,充普陀峪万年吉地工程监督。光绪元年二月,工竣,奏保在任以知府不论双、单月遇缺前先即选,先换顶戴。四年,总署以友濂供差;五年,期满,并办理交涉及出使各事宜悉臻妥协,奏请撤销御史,仍留工部员外郎本缺,在衙门当差。未几,复奏请俟补知府后,以道员归候补班前先即补;并请归道班后,赏加二品衔。十一月,俄国出使大臣吏部侍郎崇厚以友濂年壮才明、通达治体,奏请开去员外郎缺,以道员充头等参赞;俟差竣后,仍留总署章京上行走:先后均奉俞旨。五年九月,署理俄国钦差大臣。六年八月,奉寄谕:留俄国襄办通商要件。七年三月,出使俄国大臣曾纪泽奏派友濂赍送改订俄约章程、地图等件到京;总署王大臣奏准,仍留总理衙门当差。八年二月,补授江苏苏松太道。

九年,法、越战事起,法人以越南为我藩属,遣兵船进窥台湾,以牵我师;友濂襄办台防,侦敌踪、备军械、筹饷需,悉心经画。会法人以和款我,朝廷顾念邦交,谕友濂随同全权大臣两江总督曾国荃办理和约。以议不合,长江戒严;有旨着章合才留上海会同友濂镇抚兵民、加意弹压,并保护各国商民。旋经江督曾国荃以「体用兼资、堪膺重寄」奏保;十一月,奉会办援台各事宜之命。

十一年,中、法和议成,友濂叙功,赏给一品封典。十二年正月,派往香港会商开办洋药税厘。二月,由海道入京,与总理衙门商议一切。六月,补授河南按察使。

十三年四月,迁台湾布政使。十四年,以举办清丈地亩出力,赏加头品顶戴。十五年,以感受湿热疾发,请假内渡就医。六月,补授湖南巡抚;十一月,兼署湖南提督。十二月,丁本生母忧。

十七年四月,服阕,补授福建台湾巡抚。自升授按察使至巡抚台湾,凡三入觐。十九年,以捐立义庄赡族,经礼部奏请,赏御书匾额一方。二十年,恭逢孝钦显皇后六旬万寿庆典,交部从优议叙。九月,调补湖南巡抚。内渡抵沪疾作,乞假就医。

二十一年四月,以假期已满、病仍未痊,奏请开缺。二十七年,卒于家。浙江巡抚聂缉规以闻,谕曰:『前任台湾巡抚、调署湖南巡抚邵友濂,由部曹外任监司,洊膺疆寄;宣力有年,克勤厥职。兹闻溘逝,轸惜殊深!着照巡抚例赐恤。所有任内一切处分,悉予开复。应得恤典,该衙门查例具奏』。寻赐祭葬。

--见原书卷六十三「已纂未进大臣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