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现代公司股票期权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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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其他相关激励模式参照(3)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基本法律特征

1.在企业中占主体地位的是职工个人股

新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东的出资数额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的51%,原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股本总额应当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股本的51%,特殊情况下,经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2/3以上股东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新设企业最大股东出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80%,原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可予适当调整,调整后最大股东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95%。

职工个人股的转让仅限于在本企业职工之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和离开本企业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原有企业改制,属于职工个人的资金节余、工资储备基金,经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可以转入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继续用做支付职工的工资,或者划归职工个人所有并折成个人股份投入到企业。

2.实现分配形式多样化

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企业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根据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提取股东累积公积金。余下的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实行按股分红,还可以经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合作股东大会决定在可分配利润中提取劳动分红基金,以劳动股的形式用于奖励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劳动股可以转做职工个人股。劳动股的设置、收益和分配办法应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

集体共有股分得的股利由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可以一部分分配给在职职工,一部分用做原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一部分作为企业劳动分红。

3.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企业对股东投入的资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股东一旦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投入到企业后,就丧失了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无权对所投资的财产做任何处置,更不能抽回出资。

4.有限责任制度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职工持股

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股份占有主体地位,职工持股包括职工个人直接持股、集体共有股、集体股和劳动股等多种形式,由于这些职工股份的存在形式不同,所以其享有的权利和相应的管理办法也不同。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及其特点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是指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东的出资份额。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在本质上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是一致的,它是股份制企业股份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借鉴和运用,与股份制企业即公司企业的股份具有基本的共性,如都是股东出资的份额;都是企业资本的计算单位;都是股东的权利基础和计算依据等。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虽然与股份制企业股份具有共同的特性,但是它也有不同于股份制企业股份的特殊性。

1.股份持有者的特殊性

股份合作制企业要求以职工股份为主,其他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职工持有股份的总数。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份一般为优先股,但不享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股东权利的差别性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东权利的大小并不完全取决于持有股份的多少,在企业管理权力方面,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职工采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而非一股一票的表决机制,因此,职工股东之间的持股数量可能有差别,但是表决权是平等的。

3.退股的可能性

股份制合作企业,虽然原则上股东也不能退股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退股,比如职工股东死亡、退休、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企业可根据章程规定收购这些职工持有的股份。

4.股份的流通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有自由转让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则受到较多的限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更多。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股份,职工可在在职期间出让部分股份,但应由企业收购,出售给其他职工或新加入企业的职工。

5.股份的表现形式和股份的金额要求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要求每股的金额相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采用股票而采用出资证书的形式,每股的金额不等。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在表现形式上,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用出资证明书或股权证形式,不能采用股票的形式。在金额上则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采用等额股份的形式,每股的金额相等,企业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二)内部职工持股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差别

在股份制企业改革中,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与员工持股计划(ESOP)相差甚远。

第一,内部职工所持的股份,是企业新增发的股份,企业原资产存量的产权所属关系未改变;员工持股计划则是将企业资产存量的部分产权向职工转让。

第二,内部职工持股,要求职工用现金购买股份,一般实行优惠价格,但其股权总额不得超过对外发行股份总量的10%;员工持股计划并不要求职工用现金购买股份,一般采取向职工提供贷款的方式,按照随行就市的价格,这样职工持股比例就会提高,许多企业达到50%以上。

第三,内部职工所持的股份,在一定的时间限期内可以自由转让,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使职工成为企业的稳定的所有者,所以员工股份一般不能自由转让。

第四,内部职工所持的股份,是由职工个人保管和支配;员工持股计划则要求建立职工持股基金,由职工共同管理,共同行使其股东权利,这样才能对企业管理和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五,对内部职工持股的中小企业,目前还没有较为完善的法规,政府对职工持股也没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员工持股计划则已经成为一种政府的政策行为,受到政府的积极提倡和大力扶持,政府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公司赠与员工的股金有免税优惠,公司受到进口冲击时可以得到政策保护等。

四、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三个环节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

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个人参股为主,以主办单位的闲置厂房、设备入股为辅,适当吸收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参股,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关系明晰化、人格化的格局。主办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之一享有投资收益,不再以行政手段管理这个企业,真正做到资产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企业作为独立实体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既对各个股东出资形成的资产及增值具有占有、使用、依法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各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外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各股东不能对法人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进行直接支配,也不能无故直接从企业中抽回投入的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制度,股东享有所有制权益,但必须以股本金承担对企业的有限责任,既分享收益又承担亏损。产权利益与责任的明确,使各股东所负盈亏责任能以资产为物质基础,定量地予以承担。原主办单位不再担负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企业盈利,主办单位与其他股东一样同股同利,按比例参与分红;企业亏损,主办单位则以出资额为限,按比例承担企业的亏损责任。

(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度

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建立管理制度方面借鉴了股份制企业的某些做法,比如有必要的企业章程,并选举企业的董事,组建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平等决策制,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但并不具体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及其主要负责人员承担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须向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根据监管条例进行事前监督,并定期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监督情况的报告,从而使企业管理结构、层次和职责十分清楚,实现了激励与约束、制衡与协调的统一。实行股份合作制使每一个职工都成了股东,既是资产的所有者,又是生产的劳动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并存,必定能促使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相互依存,必定能使其强化主人翁意识,定能激发企业的活力,从而使企业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