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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CASE 10】贪狼(1)

楔子

阿尔金山上没有春天,也许也有那么一段时间,阳光催开遍山野花,冰川流下眼泪一样的暖流,活在里头的一切东西都从暗处钻出,感恩于上天片刻的奖励。

但,他永远站在离春天最远的角落。对于幸福与痛苦,他都陌生,熟悉的,只是怎样从别人的尖牙或利爪下逃离。

在这个位于地面之上的地狱里,获取任何的小幸福,都要付出代价。是不是什么都不要,才能什么都不失去?

身为一只狼,他与别的同类唯一的区别,就是他喜欢思考。他没有兄弟姐妹,连父母都没。在阿尔金山最冷的那天,他在结冻的地上醒来,身旁是高耸入云,兽牙般的巨大冰柱。

他是被一条温热的舌头舔醒的,否则,他可能会永远睡下去。睁开眼,脸上身上浅浅的湿热仍在,渐渐明晰的视线里,一只通体白毛的狼,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冷冷看他一眼后,跑了,消失在细密的雪花里。

这是他第一次与这个世界的相见,腹部稚嫩的皮肉粘冻在了冰上,生命里第一条伤口就是这样来的,因为他必须站起来。身边摆着一个青青红红的果子,他一口吞了下去,香香的,来到世间的第一餐还不错。

然后,他被一只丢失了孩子的羊养大。羊妈妈跟狼儿子,没什么奇怪,这里是阿尔金山,跟普通的山不太一样。

羊妈妈告诫他,这里不是一个容易活下来的地方,天与地都很危险,周围的“邻居”很危险,但最危险的,是那些从山外进来的,直立着行走的动物,他们叫做“人类”。

他相信这是真理,因为羊妈妈就是被人类的猎叉刺中了咽喉。那时候,他口里的牙,才刚刚冒了个尖儿。

对于时间,他没有概念,只是从水潭或者光滑的冰面上,看见自己的身躯越来越大,灰黑色的皮毛,硬朗而坚韧。山里呼呼的风声总让他想起羊妈妈老爱跑调的歌声,它常用这样的方式哄自己睡觉——

不要变成羊呀,不要变成狼,变成个有脚的人儿呀走四方。

1.

事情越来越不好办了。

“整个学校都没有一个叫林七七的学生,你是不是弄错了?”

“没有?麻烦老师您再仔细查一查。”

“确实没有。不过这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你等等,我再查查。咦,还真有。不过资料显示,这个林七七是十年前的毕业生,而且……你自己看,这是当年的校刊。”

“我校高三一班学生林七七于校门口不幸遭遇车祸,抢救无效……”

“我说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记得那年我刚到这儿当老师,这孩子在高考前一天出的事,高考完以后,她同学还为她开了个追思会。”

……这是昨天,钟小魁跟某高中学生处老师的对话。

现在是中午,暑热淡去,初秋的阳光穿过窗外的树枝,遮遮掩掩地洒进房间,钟小魁坐在病房里的窗台上,凝视面前那三张病床,以及躺在上头的三个人。

从南太平洋上的小医院里撤回来,差不多一周时间了,家事三人组变成了植物人三人组,躺在本市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房里,靠输营养液维持生命,群医束手无策,病因至今未能确定,三人身上除少量擦伤外,无其他,内部脏器无损伤,脑部无损伤,连林七七的尾巴也在众人的惊诧中被做了详细检查,无病菌无癌变,总之每个人每个零件都完好,可人就是不醒来。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人的呼吸越来越衰竭,从上周开始,已经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病危通知书下了N次。

没有人对他们的醒来抱有期待,除了钟小魁。他把这一年赚的所有钱都砸到医院里,要他们施以最好的救治。钟小魁不认为自己好心肠,哪怕他曾飞跃千里、冒过生命危险把这三个家伙带回来。他也从不以为自己跟这三个家伙有多深的感情,只是,如果他们死了,自己会不舒服,就像丢了一件并不重要、但应该存在的东西一样。

老实说,他越发不能理解自己的思维跟行为了。如同去尼斯湖前的那天,在街上偶遇那对母子时的场景,那个倒在血泊中的小孩,还有那一股被冒犯时会钻出来的,无法控制的、黑色而冰凉的怒意,甚至包括那些毫无规律的诡异梦境。难道那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脑瘤,给他留下了后遗症,又或者是,在尼斯湖底时,那张隐没于黑纱之下的脸孔……是的,当他亲手揭开那层黑纱时,他是实实在在地被吓了一跳,那张脸——跟他钟小魁一模一样!他至今仍确定,那不是幻觉,在那张脸上的眼睛张开的刹那,他看到另一个“自己”,对他轻轻一笑,微微上扬的唇角,延伸出妖异的线条。

但,再是妖异,也妖异不过昨天发生的事。

他知道林七七有一个常年生病的母亲,如果当初不是林七七为给母亲筹措医药费而到片场打工,就没有他跟她的初遇了。所以,当医生宣告这三人醒来的几率为零时,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如何将这消息转告给林七七的母亲。钟小魁知道她是哪所高中的学生,才在昨天赶去学校,希望能通过校方找到她妈妈。但结果居然是这样。

钟小魁走到林七七的病床前,蹲下来,细看她的脸。

认识她快一年,竟从没有认认真真地端详过这个毫无特点,除了聒噪耍赖之外一无是处的丫头。

他把林七七的被子掖了掖,她的身体虽然低温,可心跳仍在。可偏偏昨天在资料上看到的,那个十年前便死去的林七七的照片,分明又是如假包换的她。

这件事,除了等林七七醒来自己解释,暂无他法。

另外,在他们失踪的几个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坏人他可以教训,恶灵他可以降伏,可让植物人醒来,他束手无策。去找一些人来帮忙?但找谁呢?他的朋友本来就很少。钟小魁叹了口气,拿过纸笔,漫无目的地在纸上写着——孟佳月,如山,阿特洛波斯,蓝,灼灼,阿萝,青蚨,久年,甜薯……这些名字在他脑中胡乱跳动,这一年来,在PKD打工的日子,送的每一单货物,认识的每一个人,电影一样在眼前转动。

跟那个女人一年的契约就快到了,本来该高兴的,他没有靠任何父母亲友的支持,好好地过了一年,他应该有资格站在那女人面前说一声,你输了。可是,为何在这胜利在望的前夕,心中反而重起来了。

正胡思乱想之际,病房门被人轻扣两下。

一大束水灵灵的鲜花从门外飘进来。

鲜花后面,是温晴天诚挚的笑脸。

2.

“这个时候你还来找我做生意?”

坐在医院花园里的长椅上,钟小魁斜睨了温晴天一眼,这个自寒鸩山一别后,再未谋面的家伙,也不知从哪打听到这里,探病为虚,找他送快递为实。

“难道PKD因为出现了三个植物人,就停业了?”温晴天反问,“或者你已经决定辞职不干了?”

“PKD要不要继续营业,不是我说了算。至于我,只跟PKD签了一年工作合约。”钟小魁伸了个懒腰。

“快到就是还没到。”温晴天一把抓住他的手,“既然PKD还没垮,这次你无论如何也要帮我!”

钟小魁抽回手,在身上蹭了两下,说:“我记得你也是什么‘独步斋’的法师,以你的本事,送件东西难道不是易如反掌,何必找我?”

温晴天尴尬地咳嗽两声,低声道:“我试过了,要是我能把他送回去,就不来找你了。”

“这三个人需要我照顾,且过不了多久我该去大学报到了。确实没有时间帮你。”钟小魁拒绝。

“你有倾城,用不了多少时间!”温晴天颇有把握地游说,“你就看在当初我们并肩作战的缘分,电邮之缘的情谊,看在我付了你不少咨询费的诚意上,帮我一次吧!PKD如今正在风雨飘摇之时,你的工作合约也要到期了,何不再做这最后一单CASE,收个豹尾,也算是有始有终,不负他人了。”钟小魁把目光转向别处,不回话。

“你若不答应,我一定会拿出我对待我女人的热情,每天跟着你!”温晴天跳到他面前,亮出了杀手锏,“而且,你若能成功把这东西送回去,会间接救下许多人的性命。”

“什么东西?”钟小魁挑眉。

“一个活物。”温晴天见有了希望,便卖弄起神秘来,“但世上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存在。”

“跟他人的性命有什么关系?”

“你会知道的。”

钟小魁略一思忖,问:“多少报酬?”

“你想要多少?”温晴天眯眼一笑。

“呵呵,口气不小。”钟小魁不屑地瞟了他一眼,开玩笑道,“我要整个世界当报酬,你也能付么?”

“能!”他俩之间的气氛,瞬时从调侃变得严肃。因为温晴天在说这个字的时候,居然是笃定的。

钟小魁愣了愣,白眼道:“老规矩,先付定金。不过现在我们不收现金,只收金条,最近金价猛涨,金条比较实惠。先付500克的吧。”

“好!”温晴天一口答应,“等会儿就给你,1000克!”

“填。”钟小魁掏出一张快递单,把他递给温晴天的刹那,想到这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后一张快递单时,竟也感慨了一下,犹豫了几秒,才恢复常态,把单子扔到温晴天手上。

“合作愉快!”温晴天并不急着填单子,反而将他收好,说,“等你见到我要你送的东西,我再把单子填好给你。”

“随便,反正定金一毛不能少。”

“那就带上倾城,我们出发。”

“去哪儿?”

“阿尔金山。”

3.

西北部的阿尔金山,横于柴达木与塔里木盆地之间,又连昆仑祁连两大山脉,山高势险,人烟罕至,不到九月,已是满山飞雪,酷寒袭人,处处雪原,冰川连纵。

连历来矫健的倾城,都被这里稀薄的空气淘空了不少体力,一边飞行,一边大口喘气。温晴天说,目的地是一块被三条冰川围住的原始丛林,整个阿尔金山中,只有这块丛林里的树木,是蓝色的,从空中看去,那个地方就像一只丢失在皑皑冰原中的眼睛。

鹅毛大雪渐渐小了,可见度好了很多,不多时,便听到温晴天喊了一声:“那里!”

钟小魁定睛一看,他们身下,真的出现了一只被围在三条冰川里的蓝色“眼睛”,这片丛林的颜色,真是人间罕有。顺利落到林间,踩着脚下早已冻成了冰的土地,钟小魁呵着气,问温晴天:“货呢?”

“先来这里。”他指着前方的空地,那里突立着几十根巨大的尖晶状冰柱,如野兽的利齿,其凶狠之势,似要深深咬入天际一般。温晴天在最中心的那根“冰牙”前停下,轻抚着冰柱的表面,目光也变得前所未有的温柔。

“你仔细看这里。”温晴天让到一旁,对着这根白光莹莹、冰寒剔透的柱子道,“看里头。”

钟小魁凑近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厚厚的冰块中,竟有一个人。年轻女人。

云鬓高耸,罗裙飘飘,眉如新月,唇似点朱,双目虽然微闭,仍露慧美秀长,细嫩如凝脂的脸孔上,两抹云霞般的红晕,活灵活现。她优雅叠放在心口的双手之中,小心捧着一张雪白的丝绢。这样一个栩栩如生、姿容万千的女人,任谁看过,都只会以为她是睡着了。

“这就是你要我送的‘货’?”钟小魁绝对不认为,“她”是个活物。

“当然不是。”温晴天连连摆手,神神秘秘地看了看四周,说,“这片蓝树林中的冰牙地,有个别名叫‘堕天门’,是阿尔金山上最神秘的地方之一,只有极少人知道这里的存在,这里的好东西很多,许多术师穷尽一生都想得到的东西,就在这儿。”

“天寒地冻又缺氧,你少跟我卖关子!”钟小魁作势要走。

“别急呀,这东西还不到出来的时候呢!”温晴天忙拉住他,急急道,“我可以多付你一倍的运费!”

钟小魁放缓了口气,说:“只等到天亮。多一分钟都不行。”

“足够了。”温晴天松了口气,笑道,“这世上能出现一个你,真是太好了。”

天黑之后,这地方竟也不见黑,每一片树叶与树枝,送出幽幽暗蓝,与中央的冰牙相接,折射出氤氲迷幻的光芒。如果不是四周时不时传来竦人的野兽嚎叫,这地方会很吸引人。

温晴天的装备倒是齐全,他挨着一棵通体透蓝的古树搭起了帐篷,又捡来石头在帐篷前垒成简易炉子,生火取暖,还变戏法一样从包里拿出冻成冰的鸡翅膀和香肠,叉在树枝上伸到火上翻烤,边烤边说:“包里还有瓶二锅头!”

温晴天嗅着空气里的肉香,噼噼啪啪的火星不断跳起,照亮他的笑脸:“话说,我一直都很牵挂你。来来,鸡翅膀先给你吃!”

钟小魁直言:“你要是因为被妞打击太多次而动了龙阳之兴,对我有任何觊觎,我保证会代表月亮消灭你!”说完,他接过鸡翅,“不过谢谢你的鸡翅膀。”

“觊觎你?”温晴天噗地笑出声,“不过你长得是挺好的,一看就是没吃过苦头,爹疼娘爱,顺顺当当长到现在的孩子。真是有福气呀!”

钟小魁吐出一个骨头,斜睨他:“说得这么语重心长,看你高大健壮的体魄,玉树临风的气场,永不靠谱的言行,也不像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呀。”

“你觉得你像你爸爸还是像你妈妈?”温晴天突然问了个怪问题。

“这重要吗?”钟小魁奇怪地看着他,两个大男人深夜蹲在深山的篝火前,讨论这种幼稚的问题,真心的诡异!

温晴天慢吞吞地翻动着滋滋冒油的香肠,砸吧着嘴说:“人家都说,儿子通常像妈妈。”他把目光挪到钟小魁的脸上,以赞美的口吻说:“你妈妈应该是个美人。”

他当然赞成,他妈妈的确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不仅如此,她还有个会让世间所有女人妒忌的特质——不老之颜。从他有记忆起,母亲的容貌就没有任何变化,青春貌美这块珍宝,不离不弃地眷顾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