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王,孤入灵山,召天人佑秦。见云中有光,隆隆如雷,满城暴雨,至黎明,雨化为乌石,石带赤光。王命集石,藏于秘地。”
“弟有江山,兄必其半。龙袍为凭,天地有证。”
“王命翦率军追叛,遇敌于城外,半山毁,亡无数,余者称火光中有巨物腾空。”
那一年,所有跟以上记录有关的书籍,全部被焚毁。所有写过这样的话,传过这样的话的人,包括宫中的史官,全部被坑杀。
那一年,他刚坐上皇位不到一年,四海平定,六国归一。他一直相信一件事——
灰烬才无力背叛,死人才不能说话。
1.
“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钟小魁低头看看自己还在滴水的衣裤,神色平和,语气安详。
包围他的,是一块块衔接完美的颜色,从地面延到天空。绿草如玉,碧海晴天,时光静好,一切美好的形容词放到这个遗世孤立的小岛上,绝对不浪费。
在这么一块静极美丽的地方,钟小魁实在是不好意思发脾气,虽然他五内俱焚,血脉怒奔。
化回胖狗模样的倾城,万分圆满地倒在草地上,极其惬意地四脚朝天,任凭南太平洋上灿烂的阳光爱抚它滚圆得不能再滚圆的肚皮。
钟小魁在它面前来回踱步,语重心长道:“我知道你从很早以前就跟着我妈闯荡江湖,也知道你来历不凡但作风低调,更加知道我妈留下你是为了看住我,同时希望我将你当作一个长辈来对待。相信你也知道。”倾城歪着脑袋瞟了他一眼,眯起眼睛,高兴地点点头。
“看,你果然知道。”钟小魁笑得如沐春风,轻轻摸着倾城的头,“那,刚才你为什么要去抓鲨鱼呢?你知道突然迫降到海里的危险性么?”
倾城居然很欢乐地踢起了腿,嘴里呼哧呼哧地笑。
钟小魁突然变脸,一把将它拎起来使劲摇,吼道:“你知道刚刚我差点被鲨鱼吃掉么?!你知道我刚刚差点被淹死么?!你居然嘴馋到跳海去抓鲨鱼吃!”
倾城弯过两只爪子捂住嘴,笑得更厉害了。
钟小魁狠狠地哼了一声,把它扔回地上,头痛地看着被海水湿透的地图,一屁股坐下来,说:“你自己看,久年给我的地图变成这个样子,上头的内容全花掉了,晒干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倾城挡住眼睛,翻个身,挪到离他比较远的地方睡觉去。钟小魁叹口气,用力拧着衬衫上的水。
从孟婆的热带雨林里一出来,他真是连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便抓了倾城连夜赶到这块在南太平洋上孤独了无数年的复活节岛,一想到那三个在死人堆里挣扎的鸟人,他就百感交集。
眺望四周,除了满目野草与那一排耸立在岛边的巨大石像外,确实看不到别的东西了,连个游客都没有。复活节岛上的气候很奇特,七八月反而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热爱温暖的人们嫌弃这样尴尬的温度,所以岛上人烟稀薄也不足为奇。
虽然温度不高,好在阳光充裕,地图很快也晒得半干,但上头的内容让钟小魁的心凉了半截,久年用普通墨水画下来的路线跟记号,大多数已经成了墨团子,只能依稀看出那个困住姜南海他们的墓葬群,大概在岛上的中心地带。
“走!”他怒斥一声,把睡到口水成河的倾城拖起来,朝岛中心走去。
复活节岛很小,形状像拿破仑的军帽,孤零零地落在海水里,从海边往岛中心走,花不了多少时间。随着目的地越来越接近,钟小魁却越走越犯疑,这岛上的地势并不复杂,不过是一些微微起伏的矮地,一眼看去,四面八方都清清楚楚,哪怕是中心地带,也不过是一片散落着零碎石块的平坦草地罢了,而久年给他看的照片,那片墓葬群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黑土,放眼看去,他视线所及的任何土地,都只有黄绿两色。
当最后一线阳光落到海平面以下后,钟小魁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一个跟照片里相近的地方,偶尔也会路过一两个当地居民,问他们,却彻底的语言不通。拉帕努依语这种小语种完全不是钟小魁的菜。
久年说,他有七天时间去救人。
唯今之计,只有往西海岸那边去,来之前他大概查过复活节岛的资料,西岸那边有个叫安加罗阿的村落,是岛上原住民最集中的地方,先到那里打听打听吧。
夜色之下,倾城变回原形,驮着他往西海岸快速奔去,一路疾风将草地吹出一种战栗般的嘶嘶声,大大小小的石像浓缩成了一道道的黑影,像无数不动声色的眼睛,沉重地观察不速之客。
疾驰中,他无意抬头往空中看了看,彻底漆黑下来的天空中,透着一层隐隐的绿气,薄纱般飘动,如影似魅。再看,好像又是自己的错觉。
是灰尘跑进眼睛了吧,钟小魁揉了揉眼睛。
“安加罗阿……”不远处闪烁的点点灯火,以及一群轮廓模糊的房舍,越来越近,他暗暗松了口气,如果这里真有那么一个墓葬群,当地人一定知道。
“如果那里的人也不知道墓葬群在哪里,他们三个就死定了。在这儿停下,收起你的原形。”他跳下来,戳着倾城的脑袋,“都是你贪吃误事,毁了地图!”
倾城切了一声,低头啃草,啃了两口,呸一声吐出来,不满地低鸣。大家这么熟,钟小魁当然知道它的潜台词是:我饿了,除了吃,啥事都跟我无关。
可是,它不久前才吃了一条鲨鱼……鲨鱼啊!
钟小魁叹气,快步朝前头的村子走去,边走边祷告村里有人懂英语。没走到两分钟,一阵嘈杂人声扑面而来,继而是纷乱摇动的火把以及惊悚的枪声。
钟小魁站定一看,安加罗阿村里冲出一队人马,喊叫着他听不懂的当地话,朝他所在的位置冲了过来,而人群的前方,一个人影正在撒腿狂奔。
表面看去,显然是一群人为了什么杀千刀的事在追赶逃跑者,气势汹汹的味道在黑夜里尤其浓重。逃跑的人速度非常快,须臾间已冲到钟小魁面前——
身材高大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大口袋,鸟窝般凌乱的黑发迎风飘飞,狂奔之下的脸孔让人看不清细节,只看到一堆黄不黄红不红的络腮胡子,张扬地铺在他的脸上。
后头的人马也越来越近,晃眼看去全是当地土著,有拿刀的,有握枪的,嘁哩喀喳喊叫着往这边来。络腮胡跑过钟小魁身边时,几个小东西从他口袋里掉出来。
“喂!你东西丢了!”他拾起来一看,不过是几个番薯。络腮胡回头看了他一眼,边逃边说:“送你了!”
他讲的是……中文?!转眼工夫,追赶者们撵到了眼皮子底下,可络腮胡早跑得没影了,那带头的人一眼看到钟小魁,以及他手里的番薯,顿时跟火烧了屁股一样跳起来,手里的长矛赫然指向他,对同伴们大喊了一声,将矛头指向了极度无辜的钟小魁。
二十几个健硕的男性土著居民,个个满面怒容,每个人都要将钟小魁生吞活剥似的。一张张棕黑色的脸上,若有若无,或多或少浮着一股青绿之色。
自打进了PKD,钟小魁也算是混过江湖挨过风浪的人物了,妖魔鬼怪见了不少,他不曾畏惧过分毫,但面对一堆愤怒的活生生的波利尼西亚土著人民时,他不介意一个打二十个,但很介意二十个打一个。
关键是,他压根不明白自己被攻击的理由是什么,就为了这几个番薯?钟小魁将番薯扔到地上,尽量冷静地摊开手,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只是路过的无辜群众。
领头人指着他的头,呱啦呱啦大吼一气,其他人也跟着他一起质问,有几个激动的还朝他吐口水。
完全鸡同鸭讲,说着说着,领头人暴跳如雷地发出了怪叫,手指指向钟小魁的脚下。
他低头一看,倾城这个混球,趁所有人都不注意的时候,一口一个,吞掉了两个番薯,正要吞第三个时,所有土著人疯了似的冲上来,一半人跟倾城抢那一个仅剩的番薯,另一半人去抓钟小魁。
原本宁静无比的夜晚,被番薯争夺战搞得乌烟瘴气。正纠斗得难分难解时,钟小魁只觉后脖子上一麻,像被蚊子叮了一口似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白眼一翻,浑身麻痹地倒在了地上。
一个番薯引发的“血案”……
2.
奇异的歌声,准确说更像是些古老的咒语,在钟小魁四周此起彼伏。
一座矗立着石像的圆形平台上,他像个串烧一样被捆住手脚,穿在一根横木上,两头架在高高的石台上,一堆篝火在不到三米远的地方熊熊燃烧,再看那些跪在四周的原住民们,口里念叨着相同的咒语,每一个人面前都摆着一把石刀,一个石碗,不少人时不时抬起头,一边用一种贪婪的眼神打量钟小魁,一边吞咽着口水,好几对眼睛里,居然有狼一样的绿光。
一个头戴羽冠,身披白色大氅,只用几块布条遮住关键部位的男人,挥动着画满花纹的手臂,在篝火前又唱又跳,四周的人似是全按照他的指挥,时唱时停。
刀,碗,跳大神的祭司,还有烧猪一样的自己……
钟小魁手心里冒汗了。不过吃了几个番薯而已!
他费力地转着脑袋,才发现倾城更像烧猪,被绑在离他一步之遥的另一根木头上,歪着脑袋睡死了一样流口水。这也好意思叫神兽貔貅!区区几根麻醉针就把这货撂翻了,丢人到死!看这情况,唱完了歌,下面的节目就是吃烤肉了吧?钟小魁试着挣了挣绳子,绑得死紧!
“倾城!”他扭头大声喊。倾城继续死猪着。
他大声跟那个跳大神的人交涉,所有他会的语言都用上了,但对方根本没有回应。
如果,他跟倾城在此时此刻此地成了别人的盘中餐,这必是钟家家史中最“壮观”的一笔……
由此可见,多掌握一门外语是多么多么重要!
“救命啊!有人吗!HELP!”钟小魁运足力气,叫得惊天动地。
没人。四周只见一座不算高的小山,别说人,鬼都没有一只。
一直跳个不停的祭司男突然停下来,大喊一声,双臂高举向天,见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捧起石碗,用石刀敲击碗边,沉闷而统一的碰撞声四下回荡。
祭司男放下手臂,举起一根权杖一样的棍子,朝钟小魁一指,喊了声:“哈马!”
旋即便上来两个画着花猫脸的粗黑壮汉,一人扛起横木的一头,把钟小魁架了起来,嘴里叽里咕噜着,齐齐往篝火走去。呃,这是要开饭了么?
正当钟小魁垂死挣扎之际,一个小个子男人从人群外急急忙忙冲了进来,拉住祭司,神色慌张地嘀咕着什么,边比划边朝安加罗阿村的方向指,祭司怒火高烧,朝群众们吆喝一声,众人竟抛下钟小魁,十万火急地朝村子那头赶回去。
钟小魁长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回过神,空气里突然传来一阵混合了汗味跟馊味的怪异气体,一把亮晃晃的砍刀从他背后伸了出来,三两下解决了坚韧无比的绳索。
扬起的土屑里,钟小魁忍住屁股狠狠落地时的疼痛,鲤鱼打挺站起来,回头一看,落跑的络腮胡铁塔一样杵在背后,锋利的砍刀早已回到皮制的刀鞘里,故作潇洒地扛在肩上,两道坚硬又不屑的目光在钟小魁身上上下移动,说了一句:“中国人?”
字正腔圆的中文啊!钟小魁借着篝火的光芒,将眼前这个男人的面容打量个清楚——果然跟那些原住民不同,虽然也是棕色皮肤,可是五官轮廓怎么看都是东方人的模样,如果没有那堆乱七八糟的胡子,就更像了。
“是。”饱受语言不通的灾难后,突然听到家乡话,钟小魁高兴得想哭,当然,他表面依然冷静,“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这些人越来越不理智了。他们大概以为你是我的同伙吧。”男人挠了挠发痒的鼻孔,手工缝制的皮坎肩上沾满了肮脏的污渍,他在坎肩上蹭了蹭脏手,才拍拍钟小魁的肩膀,呵呵一笑,“不好意思,连累了你。下次我会把口袋扎紧一点。”
这个低沉沙哑的嗓子,像一张在角落里躺了几百年的粗糙砂纸。不等钟小魁开口,男人的目光落到仍在五花大绑中昏睡的倾城,眉眼之间擦过一丝疑惑,上前将倾城前前后后仔细一看,脱口而出:“这是……”
“一只贪吃的狗!”钟小魁上前,一巴掌拍到倾城屁股上,揪住它的耳朵大喊,“起床了!”
倾城的呼噜声震天响。男人手起刀落,倾城像个肉球一样滚落到地上,可是,它还在睡……
“霍多族的人,经常拿一种叫撒卡拉布的药草,混合碧眼蜥蜴的毒液,涂在细针上做成吹箭来对付敌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一支针就足够他昏迷两三个小时。”他瞥了钟小魁一眼,手指一动,从他脖子后取出一枚细如牛毛的铁针,“比如你。”
他走到倾城身前,从这家伙身上逐一拔出了二十支不止的针头,摇头:“这家伙身上的剂量,足够撂倒十头大象了。而且这种毒液一旦沾染得多了,是会要命的。”他再次打量呼吸自如的倾城,喃喃,“这太神奇了……”
“你不能拿普通标准来衡量这只生物。”钟小魁上前,凑到倾城耳边,轻轻喊了一声,“吃饭了!”
倾城的眼睛,弹簧一样张开来,一个翻身坐起来,流着口水四下张望。
“哈哈,有趣的玩意儿。”男人抚摸着倾城的背脊,笑道,“好肥呀,烤出来的味道一定特别好。”
倾城不耐烦地跳开去,转过身,对这个言辞不善的男人发出不满的呜呜声。当男人的面容完全进入它的双眼时,它停止了示威声,突然就安静下来,用一种钟小魁从来没见过的眼神,用力地望着男人的脸。
“好吧,如你所说,虽然你连累了我,但总算也救了我。扯平了。后会有期。”钟小魁正要同他告别,突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你在这里居住了很久么?”
男人点点头:“很久了。”
“那你知道这里有个墓葬群吧?”钟小魁顿时来了精神。
“墓葬群?”男人反问,歪着脑袋,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
“不知道?”钟小魁吐了口气,摆摆手,“那算了,谢谢了。我赶时间,再见。”他拍了拍倾城:“发什么呆,我们去安加罗阿。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