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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CASE 6】蜃街(2)

正说话间,外头传来一阵喧嚣,钟小魁探出头去看,却见一个骑着长有三个脑袋的犀牛的男人,阿拉伯人似的穿戴,只露出眼睛,从楼下招摇而过,一辆石头造的小车拖在犀牛屁股后头,车里放着个石笼,笼子里的一个女人正呼天抢地地喊救命。她的声音大约触怒了前头的男人,他扬起长长的鞭子,抽打在笼子上,吓得那女人再不敢张嘴,随着笼子的摇晃,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一条长长的猫尾露了出来。

“林七七……”钟小魁的拳头,砰一声砸在墙上。

2.

对于被人跟踪这样的事,钟小魁是很敏感,且反感的,尤其当这样的行为还不止一次时。

今天是周末,放学的铃声早早敲过。

钟小魁吹着口哨,走出校门,没有往家的方向走,而是拐进了另一条行人不多的小街,进了一家面馆。

一个深灰色的影子,不远不近地跟在他后面,有所期待,却又不敢靠近。钟小魁叫了一碗排骨面,背对大门坐在最靠里的位置上。

从寒鸩山回来之后,PKD几乎没有接到什么生意,每个人的生活变得正常又无聊。姜南海在某交友网站上注册之后,每天早出晚归见网友;马莉欧忙着去学美容课程,买回的化妆品堆满了半间屋子;林七七因为猫尾巴,干脆办了休学,整天宅在家里,说什么时候正常了什么时候回学校,她能不能顺利考上大学当上有为女青年,就看钟小魁能不能尽快解决她的尾巴问题了。

自从家中有了美妙的家事三人组,钟小魁宁可自己在外吃面条,也不愿回家跟这三个聒噪又变态的米虫同桌吃饭。总有一天,他会找到一个最完美有效的办法,将这三条虫踢出臭氧层。一年,他给自己的期限是一年,跟那个人签下的协议是一年,跟PKD签下的工作合同也是一年,一年之后,大家各走各路!就这样。

他大口吸着面条,身边不断传来食客们的聊天声。

“去去去!”面店老板不耐烦的呵斥盖过了一切声音,“哪有吃碗面还讨价还价的!”

被老板训斥的女人,三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廉价的灰色短风衣,牛仔裤,脚上那款没有任何款式可言的圆头皮鞋,蒙着暗淡的灰尘,有一只的鞋尖已经张口了,她一手拿着一个饭盒,一手局促地拢着土气的刘海,扎成马尾的头发有些发黄,一看就知不是染的,而是营养不良。

她像个做错事被父母骂的孩子,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因为羞怯与焦急而臊红的脸,是她全身上下唯一鲜艳的颜色。她不敢正眼看老板,只是一直举着饭盒,饭盒盖子上铺着五张一块钱的纸币,用蚊子一样细的声音说:“对不起,我只有这么多。求您通融。”

排骨面七块一碗。老板厌烦地推开她的手:“没钱就别吃,隔壁的馒头五毛一个,走走走。”

女人固执地站在那儿:“求您了,要不您先把面给我,我等会儿就把钱送来。”

“还没完了你!”老板顺手抄起桌上的陶瓷招财猫,作势要打她,“你再在这儿碍着老子生意,信不信老子打死你!”

女人下意识一躲,饭盒跟钱都掉在了地上,她忙不迭去捡。食客们大多数视而不见,有几个小青年还暗自嗤笑,说这女人有病。

“给她。”把几张钞票拍在老板的桌上,钟小魁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女人,出了面店。

背后那两道投向他的目光,诧异又慌张。

白天的最后一点光线,结束在广场上回荡的钟声里。这个时间,城市里流浪者们可以放心接管广场上的长凳了。广场边上的花台下,三只猫跟两只狗在打架,为了地上那盒没吃完的剩饭。

匆匆而过的人,连瞥一眼的兴趣都无,他们每天都从广场路过,他们那么忙,忙着上班,忙着回家,忙着前程,谁有功夫看这些被“扔掉”的东西,不管那是人还是猫。

万年不变的路灯,是唯一照看这里的眼睛。可是,光看着,又有什么用。

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广场大钟上的时针,指向了凌晨四点。花台下的猫狗都不见了,灰色的花台边上,多了个灰色的、佝偻的身影。

晚上的气温还是低的,她缩起脖子坐着,双手撑着花台,眼神始终落在地上,偶尔会抬起来,看那些幕天席地的流浪者,薄薄的嘴唇时不时嚅嗫着,自己跟自己谈话。

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从前头的街上呼啸而过,她不禁打了个冷战,一下子从花台上跳了下去,从一旁的窄小通道快步离开了广场。

第二天清晨,某条小街上,那家葛记面馆的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警察、记者、看热闹的居民,把这个早晨填充得比任何时候都热闹。

大新闻哪,大案子啊,大八卦啊,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方式诠释同一个事实——面馆的老板,那个姓葛的中年男人,死了。听说是谋杀,听说现场很可怕,听说葛老板只剩下了一个头,又有说只剩下一把灰的,还听说他老婆被吓得尿了裤子。

春天的早晨,有淡淡阳光,有淡淡血丝。

钟小魁的学校是离这里最近的,保安们按领导指示,在门口设下人肉警戒,严禁有好奇心的学生跑去案发现场看热闹。放学时,欢喜的学生们潮水一样涌出校门,但,里头没有钟小魁。

他从学校后门的围墙上利落地跳下来,绕过那帮铁塔一般的保安,朝葛记面馆快步而去。

一路上,他的手机不断响起,家里的电话。他皱眉,静音。然后是连续短信,全部是林七七发来的,问他几时回来,回家时候记得带一瓶沙拉酱云云。这种老夫老妻般的联络方式,他看得抑郁,干脆关了机。

天黑之后,面馆前的人渐渐散了。

钟小魁啃着干面包,从暗处走了出来。

警戒线仍在,面馆大门被一把大锁牢牢锁住。越到深夜,靠近这里的人就越少,偶尔有路过的,也刻意跟它拉开距离,快步走过,好像里头随时有可怕的东西跳出来抓住他们。

从确定四周无人经过,到进入面馆,钟小魁只用了不到十秒。用专解结界的咒法对付一把普通的门锁,实在大材小用。

有一件事他不愿意,但又不得不承认,在术法这门本事上,他真的有天分。只是无聊时随意翻看一下家中那些祖传的“典藏”,那些有古有今,或晦涩或简单的文字,不论种类,不论长短,只消一眼,过目不忘。不止不忘,实践上也完全没有问题。那些他从来不看,完全不感兴趣的古怪咒语,从眼睛扎到心里,再经由他的身体所产生的力量,根本没有陌生的感觉。偶尔他会觉得,这些力量,似乎早就长在他身体内,可又像跟他无关似的。

店堂内一片漆黑,钟小魁的手机移动着,可视范围虽小,却也照出了一室的狼藉。前厅与厨房之间的隔墙,大半部分都垮掉了,厨房里,锅碗瓢盆满地都是,存放食物的冰柜与架子全部翻倒在地上,靠近灶台的地上,有一个醒目的人形标示。

如果这里就是葛老板的遇害处,如果那些“只剩一个头”之类的传言是真的,那现场所见的情况就太不合逻辑了。钟小魁在厨房里上下查看了一圈,这里很乱,有明显的搏斗痕迹,但是,没有一滴血,干净得可怕。还有个问题,这是厨房,食物聚集的地方,何况还是一个面馆的厨房,可他没有在这里看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冰柜里是空的,架子上搭着的面粉口袋也是空的,存放蔬菜的竹篓,甚至那个硕大的潲水桶,都是空的。

一阵阴风从背后吹来,一个脑袋悄无声息地从钟小魁背后伸出来,越过他的右肩,停在他的脸侧,缓缓问:“你在干什么?”

然后就是重物落地的声音,然后就是林七七的哭喊:“你打我干吗!”

钟小魁举着来不及收回的拳头,脸色发黑地站在她面前:“一,下次走路要出声,二,不要随便把脑袋搁在别人肩膀上。三,下次你没这么好运气了。”

说罢,他拎住林七七的衣领,把她拖出了面馆。

“半天不见你回家,手机又关机,我们三个猜拳,输的那个出来找你。我以为你还在学校嘛,结果刚到学校门口,一个女的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一过来就看到你鬼鬼祟祟地进了面馆,我肯定进去找你嘛……”林七七挣扎着,噼里啪啦说个不停。

出了门,钟小魁才松开她,奇怪地问:“一个女人告诉你我在这儿?”

“对,看起来很温柔有礼的人,走的时候还很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林七七耸耸肩,“看她的打扮,我以为是你们学校的校工。”

“灰色短风衣,牛仔裤,看起来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钟小魁脱口而出。

“真是你们学校的啊?”林七七一瞪眼,嬉笑着拍拍他的肩膀,“看来你这张脸还是有人注意的嘛。”

正说着,钟小魁的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突然对她说:“原地转圈!跳几下!”

“啊?!”

“照做!”

他严肃起来时,有很大的压迫力,无法违逆。

林七七只好神经病一样在原地又转又跳,钟小魁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她的脚下。

“好了。”他吁了口气,“你这种脑子不够好,脸皮跟树皮一样厚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错的吧。”

“你再试试拐弯抹角骂我!”林七七恼羞成怒。

“你仔细看看我的脚下,再看看你自己的脚下。”钟小魁把她拽到自己身边,并肩而立,“淡定。”

这条街上唯一的一盏路灯,苟延残喘地抛下虚弱的光,两人站在里头,全身的颜色都在这样惨淡的光线里模糊着。

“脚下有什么好看的……”林七七撅着嘴,低下头一看,不耐烦的表情只保持了三秒钟,继而就真的不淡定了。灯光让钟小魁的脚边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这再正常不过,可是,林七七把脑袋转上三百六十度,也没有在自己脚下,看到自己的影子。

在她尖叫之前,钟小魁适时捂住了她的嘴。

没有影子,这对一个人类来说,是极严重的事件,生死攸关。稍许有点“常识”的人,通常都知道没有影子的原因是什么。林七七呜呜直叫,急得要哭了,用力拉下钟小魁的手,颤声问:“我死了?没人告诉我啊!”

话音未落,她整个人都没了力气,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我花样的年华,啥都没享受到,猫尾巴还在屁股上!他们说没结婚就挂掉的人,会被阎王爷抓去挑煤炭……我好命苦啊!”

街对面的好几间店铺里都亮起了灯,显然是被她的哀号吵醒了。钟小魁赶紧拖着她藏到了暗处,压低声音道:“姑奶奶,别狼嚎了,你还没死呢!”

林七七一怔,抽噎着:“那我的影子呢?不是说死掉的人才没有影子么?”

“是灵体没有影子。”钟小魁纠正道,“灵体是分生灵与死灵的,明白?”

林七七的抽噎声小了。

“你看,你被我一拳打倒的时候,摔在地上是有声音的。我跟你还能实质性接触到,你的哭声也还能惊醒别人。只有刚刚脱离肉体不久的生灵,才有这样的特质。”钟小魁认真说道,“如果你挂了,现在的你就不会有任何重量,比浮云还轻。你甚至都不能碰到我,因为我们的体质相反。”

林七七终于淡定了,但她仍哭丧着脸:“我把我的壳弄丢了对不对?钱包丢了我还能买,可我把我自己弄丢了……”说着,她把头埋在膝盖上,又哭了起来。

钟小魁的目光落在她露出的后颈上,一个新月状的红印子,嵌在她白净的肌肤里。

修罗印?!一根弦,突然绷紧在钟小魁心里。

“能谈一谈么?钟先生。”

他们身后,慢慢走来一个灰色的影子,女人秀气的脸孔,发黄的头发,在灯光下变成了一种近似黑白老照片的颜色。她的语调比夜色还深厚平稳,通常,只有那些稳操胜券又天性低调的人,才能有这样从容却又逼人的声音。难得的是,她依然礼貌,甚至谦卑。

“跟了我好几天,舍得打招呼了么?”钟小魁站直身子,冷冷看着她,眼神中有莫大的防备,乃至杀气。

“我们换个地方谈吧。”她侧头看了这葛记面馆一眼,马上又将视线移开,仿佛被刺到了似的。

钟小魁冷笑:“这个地方,你应该很喜欢才对吧。哦,不对,应该是有食物的地方,你都很喜欢。”

“是你?!”林七七揉着发红的眼睛,失声道,“难道是你把我的……”

“我们走吧。”她朝林七七抱歉地一笑,“麻烦等我片刻。”她转身往回走,转到一棵树背后,提了一个硕大的编织袋出来,袋子里头分明有活物在动来动去。

这样一个女人,拖着一个不知装了什么的编织袋,踏着路灯的光,一脸安静地行走,她每走一步,钟小魁心中的那根弦就绷紧一分。

他知道的一个事实是,他那个既能悬壶济世,又善降妖除魔,本身就是个人间传奇的伟大的娘,人生中唯一的一次败绩,就是输给了一只修罗。那一次,如果不是他爹及时赶到,他娘大约已经成了对方的果腹之食了。这段往事,他爹常常背着他娘讲给他听,目的之一是炫耀自己的重要性,目的之二是提醒他,不管你自己已修炼到何种程度,但凡遇到修罗,万不可掉以轻心。它们每一个都不是普通货色,实力深不可测。

他运气不错,这种BOSS级的人物,竟然主动盯上了自己,这些天一直跟踪自己的人,是她无疑;拿走林七七肉身的,是她无疑;杀了那个为两块钱得罪了她的葛老板的,如无意外,也是她。以一只修罗的本事,何须如此低声下气,为了一碗面条受辱人前。钟小魁最不明白的就是这个。

她走到他们面前,微微一低头:“我叫阿萝。走吧。”

3.

钟小魁没有到过这么破旧不堪的地方,在他所认知的这个社会,这般不发达的地方应该存在于五十年前,甚至更久。这种风一吹可能就崩塌掉的棚户区,竟然没有在城市规划中被和谐掉,竟然还有人安贫乐道地住在里头。

他跟在阿萝身后,警惕地在坑洼逼仄的路上走,还要随时小心不要踢到那些随意躺在地中间呼呼大睡的人。这片残缺不全的棚户区后头是一座废弃的化工厂,前头是一片宽广的空地,已经被某某公司圈在了蓝色的建筑围挡里。城市的繁华处,灯火闪烁,但,照不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