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历代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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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说天鸡

“原文”

狙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铦利者,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之俦,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

吁,道之坏也,有是夫。

罗隐《谗书》

“译文”

有个养猴人的儿子,没有学到父亲养猴的技术,倒掌握了鸡的习性。他畜养的公鸡,鸡冠和脚爪都不出色,羽毛也不耀眼。没有神采,好像啄食、饮水的意念都没有。可是,遇见了敌手,它就变成了鸡中的英雄了;让它打鸣报晓,它总比别的鸡叫得早,所以人们都称它为“天鸡”。这位养鸡人死之前曾把养鸡的方法传授给了儿子,但儿子背弃了他老子的方法,公鸡如果羽毛不漂亮,嘴爪不锋利,他一概不喂养。因此,他养的公鸡再也不像父亲先前的那些公鸡那样天亮先报硗,斗敌很勇猛,只是会耸着鸡冠、迈着大步、吃吃喝喝罢了。

唉,治国之道的败坏,也就像这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