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误惹极品太子妃:绝色隐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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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就凭这句话,那个搞鉴赏的老头子缠着我要买下它我死活不肯。

最后,他摇摇头,叹息:是啊,这种无价之宝,怎能用金钱来衡量?

花花当时傻愣在原地,下巴都快掉在地上。

对于这种宝贝,花花说什么都不放心丢进首饰盒装着。

连皇后赐给花花的那个玉镯子,号称先帝赐给当今皇后的玉镯子,表彰她这个做媳妇的贤良淑德的玉镯子,花花都没放在眼里。丢进首饰盒,谁爱偷就谁偷了罢,花花有这个宝贝玉佩就够了。

花花还特地把玉佩挂在脖子上,心满意足地笑了。

花花连忙打开门,准备让他进来坐坐。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刺激了花花的鼻膜。

他,是他受伤了么?

武功高强的公子秦,也会受伤啊。

公子秦成功的倒下了,但是,倒在了花花身上。额,真重啊。

花花费力的推开他,再把他拖进房间。

额,这家伙可真不是一般的重。

也难怪,一米八多的男人没有这么重就是电线杆了。花花把公子秦拖上床,想着怎么给他止血。

花花心想,总不能把我的衣服撕破给他止血吧。

那么,公子秦,请原谅我撕破你的衣服。

也许,你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衣冠不整,会以为我非礼你。

好吧,就当我非礼你好了。

能够非礼一个像你这样的大帅哥,真是我的荣幸啊!

如果你要以身相许,恕我很难从命。

虽然,古代没有什么婚姻法重婚罪,但是身为太子妃的花花要想左拥右抱,好像有点难度。除非像武则天一样当上千古女皇,不然,咱俩没戏。

再说啦,你还是来迟一步,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就算我再花痴,只一颗心,是不能分给两个人的。

嘿嘿。

花花心想。

花花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之后,发现他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了,不用药先处理一下,会感染的。

那么。还是找鬼婆借点药吧。

可是,鬼婆现在应该休息了吧。

人家是个老人家,还是不打扰的好。

听说老人家睡觉如果醒了,就很难入睡了。

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那该怎么办呢?

额,真是麻烦啊。

花花想了想,好吧,去客栈的厨房看看,应该有盐吧。用来冲洗伤口也好。

花花打开门,摸着黑,下楼。

其实,花花是很怕黑的一个人啊。

可是,心里默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花花沿着楼梯走下去。

很顺利的找到了厨房。

并且找到了盐。

轻车熟路,花花自己都不敢相信。

然后,找到了水缸。

找到了桶子。

还找到了一卷纱布。

不会吧,早知道会找到这玩意儿,就不用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了啦。

花花提水上楼……

清洗伤口……

包扎伤口……

然后,守在床边睡觉。

而此时,花花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味道。

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不刺鼻,但是很清新。不浓烈,但是芬芳。不是花香,不是果香,不是香料的气味。从来没有闻到过的,一种气味,很奇特,使人印象很深刻。

真是怪胎公子秦啊。

不知道为什么受伤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他身上的这种奇香是什么。

还是说,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种气象,让花花的眼睛复明了么?

花花并没有放在心上,哎,有些男的特别神奇,天生就有体香的。

哎哎,公子秦,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花花和公子秦联系在一起。

无论相隔多远,在地平线上画一个圈,就会走着走着遇见彼此。

花花握着公子秦的手,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早上。

花花揉揉眼睛,想看公子秦好点没。心想,如果伤势过重,我还得背他去看大夫。真是麻烦啊!就因为一面之缘,我得付出多少悉心照料以及口袋里的银子。

啊……

人呢,人呢?

公子秦?你这男人到哪儿去了?

你走了么?真是的,你的伤那么重……

连同血迹连同有关他的一切,都消失了。

什么都,没了。

不,不是只有公子秦没了,不是只有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了,而是,整家客栈没了,鬼婆的客栈没了。

昨天晚上,花花待了一晚上的一整家客栈没了。

就这样子,凭空消失了。还是说,从来没有存在过。

花花现在坐在一家还没有开门的当铺门口。

那我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看见的鬼婆?

昨天晚上看见的公子秦?

昨天晚上找到的东西?

天,不寒而栗。

可是,视力好像恢复了。

张张嘴,说话也很流利。

哈,是恢复了么?

原来那个女人说的话不假。

“好,我愿意用我的声音和光明来交换。”

“娘娘,即使九百年,你还是一样的脾气。好,但是奴婢也不忍心让你永远的失去声音和光明,过一阵子,就会恢复的。”

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呢?摸摸口袋,里面的钱不多了。

花花并不愿意回皇宫。

于是,决定去找工作养活自己。

谁知道,自己原来是百无一用的米虫的一条。

做当铺的伙计吧,没有专业技能。

当茶楼跑堂的吧,你是女的别人恕不聘用。

找了很多家店,都灰头土脸的出来了。

这年头,混口饭吃,我容易呢我?

后来,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花花进了一家叫做知春堂的药房,当起了小学徒。

掌柜的是个女的,人很好,医术也不错。

看花花孤苦无依,就收留她了。

给点工钱忒不错,够吃够穿,还能学些医术。

花花原本就看过些医术,所以,学起医术来,特别的快,渐渐的,到知春堂来的小病小患,花花能够对付了。掌柜的很满意,心想倒是请来了一个好帮手。

在知春堂的日子里,花花过得很惬意。

但是,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啊。

偶尔,也会怀念,会突然想到,还是当太子妃好啊。

当太子妃,要啥有啥,吃穿不愁。要怪,就怪我命不好,中了一身乱七八糟的毒。要怪,就怪自己脾气太拧,要当什么惩恶扬善的侠女,结果,兜里的钱没剩多少,还死要面子不肯回宫混吃混喝。